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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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4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3〕13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4

  • 发布日期:

    2023-04-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将《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崇明区于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将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巩固及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和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家卫生区巩固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沪爱卫会〔2022〕9号),现就做好本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紧紧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目标,将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作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推动爱国卫生从环境卫生治理向社会健康治理转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原则, 对标对表,查找差距,固强补弱提升公共卫生环境治理水平, 提高基层健康治理能力,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夯实新冠肺炎防控环境卫生基础。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新版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区标准要求,确保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等7大项45条标准和56项数据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至2024年,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通过全国爱卫会线上评估和现场评估,18个乡镇持续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并通过市级评估和全国抽查。

三、主要任务

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范围为全区范围,同时将城桥镇作为建成区,是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的重点区域。各部门、各乡镇和相关企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加强对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和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机构,村居委要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健全区、乡镇、村居委、小队(楼组)四级工作网络,不断完善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队伍。完善爱卫会工作规则。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单位要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全面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二)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巩固全国首批健康促进县(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区域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居委和各单位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以社区健康教育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以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鼓励居民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持续推进活动多元化、规范化发展。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严格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抓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两网融合”站点、绿化带等重点部位、场所的清脏治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城区、镇区和农村环境卫生质量以及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落实单位门责制度,加强占道设摊、跨门营业等违法行为的管理,消除乱设摊、乱堆物等现象。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实现城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畅通、安全。整治和取缔无证废品收购站,规范有证收购。整治取缔流动食品摊贩,规范临时疏导点管理。禁止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积极推进厕所革命。集贸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向好。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

(五)强化重点场所卫生

整治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等场所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类公共场所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有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室内场所全面禁烟。防蝇防鼠等设施合格。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客轮的轮船客舱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加强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

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持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毒监管,推进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市政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

(七)提升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推动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四、实施步骤

按照全国和市爱卫办关于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要求,国家卫生区复审由市爱卫办进行监督管理和推荐申报,全国爱卫办在评审周期内随机抽查。全市于2023年统一开展国家卫生区资料预申报和市级预评审工作。

(一)启动阶段(2022年8月—2023年4月)

1.由区巩卫办(区爱卫办)牵头,按照新版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起草《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对标准和评价指标进行细化,明确各项指标任务所涉及的主要责任部门。

2.组织各类培训,全面熟悉、掌握新办法和新标准的具体要求和具体内容。

3.召开崇明区国家卫生区镇复审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巩卫工作,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单位明确巩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严格对照工作责任表,制定部门、乡镇、单位的工作计划,层层动员,做到定岗、定责、定目标、定进度,稳步推进日常工作。

4.营造巩卫宣传氛围,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社会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各类志愿者的积极性,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类巩卫活动,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5.按照复审工作要求,启动本周期内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全国评估阶段(2023年5月—国家复审结束)

1.推进各项工作。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为契机,以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食品“三小”和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环卫设施等场所为重点,各部门、各乡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短板,完善各项管理措施。

2.实施常态化明查暗访制度。区巩卫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志愿者巡访等方式开展督查。根据职责分工,各责任部门对照标准开展行业检查,加强监管和指导。

3.实行例会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检查结果、协调研究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推进各项目标任务扎实落地。

4.随时迎接市爱卫办和全国爱卫办的评估。持续加强社会面宣传,强化迎检氛围,完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单位各负其责,查漏补缺,强化问题点位和薄弱环节的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部门、各乡镇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认识,把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作为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契机,将其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复审、乡村振兴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方案、实施计划,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目标任务,切实深入基层,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点问题。

(二)梳理问题,确保实效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对各部门、各乡镇巩卫工作进行考核,督促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加大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地的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特别是对一些矛盾突出,群众聚焦的热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分阶段、分步骤重点梳理并解决与居民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要坚持引导动员群众参与,营造全民共同建设健康崇明的良好氛围。注重志愿服务,以清除卫生死角、强化门责管理、垃圾分类、疫情防控为重点,完善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四)完善机制,注重长效

综合运用城区管理中的各类长效管理机制,积极依托“一网统管”管理平台和“多渠道发现、分层派单、分类处置、监督考核、联动治理”等运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推动责任落地、协调解决难题。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加强现场督导,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常态卫生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附件:1.崇明区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责任分解表

   2.崇明区国家卫生区数据评价指标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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