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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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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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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一)完成崇明生态岛环岛防汛提标二期建设;▲完成明南西路(规划二路—鼓浪屿路)工程建设。
(二)▲开工建设太平竖河(南大堤—盘船洪)河道整治工程;完成界河(北横引河—界河北闸)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完成四滧港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三)完成长兴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完成堡镇垃圾分拣中转站工程建设;推进庙镇垃圾分拣中转站项目建设;推进崇明湿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四)完成堡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完成新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推进城桥镇明珠花苑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官山东泵站工程;▲完成堡镇初期雨水调蓄工程主体建设;▲完成新梅路初期雨水调蓄工程主体建设;▲完成15个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五)▲开工建设生态社区一贯制学校;完成横沙乡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完成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建设;完成风清幼儿园建设。
(六)开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改造;完成新华医院崇明分院改建工程建设。
(标注▲的项目为2023年新增重点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