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17 00:00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2-1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崇明区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37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2169条,非公文信息5668条。全年制发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期满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累计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0件。全年做出行政许可167880项,行政处罚6324项,行政强制748项。对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发布、分类展示、数据推送,发布政策解读59条。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议3次。开展政策进园区、进社区主题活动和企业专属网页政策精准推送。举办线上线下政府开放月活动45场,参与人数超过2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提升申请办理全流程规范化水平,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申请统一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办理,切实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9件,上年结转申请6件。全年做出答复299件,结转下年答复6件,答复结果为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90件。申请数量较为集中的类别是个别申请人就同一事由反复向全区多家单位以申请信息公开形式进行投诉。此外,针对住房、征地、农业农村、规划类信息公开申请和要求对政策适用进行解释的咨询类申请占比较高。在办理过程中,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多种方式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未发生复议被纠错和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区行政机关统一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制发公文进行全量备案,全年备案4195条,严格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主动公开文件在法定时间内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公开文件目录。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全年减少乡镇人民政府公开事项126项区政府部门增加公开事项52项,确保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开实际保持一致。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优化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功能,实现适老化无障碍挂标。优化完善网站ipv6访问部署,IPV6二、三级页面支持率均超过95%完善重大决策、政府开放、会议公开、审计公开专栏建设,增设政策文件专项搜索,办结咨询122件。做好全区8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依托“上海崇明”为龙头的微信公众号传播矩阵,宣传解读政策、收集回应热点,持续开展抗疫助企纾困和集中居住等专题的跟踪解读和二次解读。

(五)监督保障工作

对标国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政务公开线上线下培训,明确公开属性动态调整和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要求和标准,将政务公开纳入新任公务员入职培训课程。加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定期通报相关工作并督促整改。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3

11

5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24

行政强制

7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44.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9

10

0

0

0

0

2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3

7

0

0

0

0

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

1

0

0

0

0

3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3

0

0

0

0

0

5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8

0

0

0

0

0

3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1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3

1

0

0

0

0

64

(七)总计

289

10

0

0

0

0

2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1

6

5

0

1

2

8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家和上海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申请的便利性服务性还有待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功能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对涉及面广的公开申请加强研究,准确了解诉求,保障好申请人知情权。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材料同时发布并设置关联链接,方便公众获取,针对留言反馈,持续开展跟踪解读、二次解读,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崇明区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公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以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优良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和地表水水质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三阶段实行信息公开,公开环评文件全本及审批文件全文;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并公示检查结果、检查计划等相关信息。围绕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职称评聘、教育财政资金信息、教育服务信息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向社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公告信息。崇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报名平台在“随申办”APP“崇明旗舰店”上线,学生家长通过平台了解本校课后服务内容,根据需求个性化订制课后服务。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做好重要政策信息推送工作。依托区企业专属网页技术支撑,为持证市场主体新增提供12类电子证照到期逾期提醒服务,精准推送各类政策资讯120次。为区内61家防疫隔离点、32家医疗服务机构及时推送医疗资讯、防疫工作提示,第一时间将助企纾困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

(二)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开展政策解读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解读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制定政策解读材料框架,明确解读材料要素,指导政策制定部门以惠企利民为出发点,突出政策制定背景、核心概念、新旧差异、办理路径等解读要素,杜绝了照抄原文、罗列大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现象。对文件的解读必要性进行评估,扩大解读覆盖范围,全年各行政机关发布政策解读材料59条。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提高关注度,收集重要政策相关的网民留言,就“集中居住”“就业扶持”“公共租赁住房”等社会热点做出答复26条并整理发布跟踪解读材料。

(三)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定并公开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进入目录的决策事项根据决策进度实施全流程公开。开展草案解读,邀请公众代表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座谈交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相关议题审议,公众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