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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5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意见》?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工作意见。
2021年11月和2022年4月24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分别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通知》,结合新时代消防工作形势任务,就全面强化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全国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部署。
2022年8月,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了《2022年度加强本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完善本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运作机制,全面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体、“一网统管”为基础、部门监管为支撑的整体性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上海市《实施方案》的要求,起草了崇明区《实施意见》。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广泛征求各委办局和乡镇意见。2023年1月,《实施意见》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立足于指导全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设推进落实,在市消防救援总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细化和完善,进一步体现了崇明消防工作实际、火灾防控特点及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重点,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个工作目标”——全面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体、“一网统管”为基础、部门监管为支撑的整体性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健全乡镇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强用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两支队伍”,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工作能力。
“6项工作措施”——即“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机构”“全面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智能监管作用”“健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保障”。
“3项工作要求”——即“加强组织领导”“有序实施推进”“严格考核问责”。
三、《实施意见》中有哪些内容与市民和企业密切相关?
一是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
二是完善表彰奖励制度。
三是严格问责追责机制。
四、热心市民群众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线索,如何向消防部门报告反映?
1、可以直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2、可以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所在村居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反映。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防火监督三科59616083咨询。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