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30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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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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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到期废止3件。主动公开区政府文件159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13件。集中发布区政府承办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2件,公开区政府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发布《2022年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新设计公开专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各阶段信息相互关联,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进展全过程公开。就“促进崇明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对“崇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开展决策草案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区政府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7件,上年结转申请1件,答复97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所有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在97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为1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加78件,增加主要原因是个别申请人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进行投诉,就同一事由重复申请。妥善应对信息公开相关诉讼、复议。本年度共发生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和区行政复议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和市级司法机关及人民法院加强沟通,未发生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成公文全量备案。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备案文件共229件,其中主动公开178件。推进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梳理往年未公开文件,制定《2022年度区政府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清单》,转化公开2019-2020年未公开文件10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2件。动态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对照《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等事项列入公开目录,梳理后区政府公开事项共计69项,增加17项。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变化情况,指导全区各单位对标准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水平。优化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开放等公开专栏,提升网民浏览便利度。开发政策文件专项搜索应用,强化检索功能。在所有政府文件的公开页面设置咨询功能,及时答复公众咨询。规范性文件增加有效性标识和有效期起止日期。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7100余条,总阅览量达2995万次。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33.5万,微博粉丝18.9万。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定期进行检查,对“僵尸号”和不规范表述等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灵活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提高培训实效。强化工作监督和检查考核,通报月度公开数据,印发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区对乡镇和区级部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6

1

0

0

0

0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0

0

0

0

0

0

5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5

0

0

0

0

0

1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96

1

0

0

0

0

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的创新性不够。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广应用的水平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将采取下列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涉农补贴等公众关注度高、区域特色显著的公开内容,开发创新性公开应用。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标准化目录的常态化动态更新和应用,开展政策文件解读的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拓展标准化规范化应用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推进财税和审计信息公开。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法定公开信息发布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加大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力度。门户网站提供公开渠道,相关被审计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整改情况。

二是推进涉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做好门户网站专栏与企业专属网页间的政策信息同步推送,确保数据同源。开设助企纾困专栏。提供政策体检、服务直办等服务,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

三是完成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民政局等部门指导乡镇、村居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目录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通过“阳光村居务工程”和上墙上栏等多渠道公开。

另外,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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