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0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107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3-01-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杨惠海、沈爱薇、张辉等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上海市崇明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