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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8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2-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崇明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11月30日
崇明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工作,促进行政区域内湿地,特别是重要湿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进一步丰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内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续努力打造“人民城市 生态之城”,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相协调,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切实推动湿地保护与城市发展共荣,探索构建“长三角一体化湿地保护修复示范区”,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紧紧围绕湿地城市创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普及湿地生态保护理念为基础,全面提升我区湿地生态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环境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国际湿地城市”申报程序与要求,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水平,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具体目标为:完成以相关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申报材料为核心的申报组织工作;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升全市湿地环境质量;入选国家林草局向国际湿地公约组织正式推荐城市名单并最终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原则。以提升全区湿地生态环境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具体工作,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原则。成立崇明区湿地保护委员会及湿地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以及湿地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申报工作的开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区绿化市容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申报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全力配合,协调一致原则。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确保申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全区湿地资源科学考察评估
根据国家湿地调查规范,在现有资料文献的基础上,开展我区全域湿地的本底调查(包括水质、动植物、湿地生境等方面),编制《崇明区湿地资源科学考察报告》,摸清我区的湿地资源本底,为国际湿地城市的创建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开展湿地城市创建必须的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根据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评分标准的要求,在全区湿地资源本底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崇明区湿地保护规划》《崇明区湿地城市总体规划》《崇明区湿地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计划》《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计划》《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预警机制》《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预警机制》等相关规划和方案的编制,满足湿地城市创建需求。
(三)组织湿地城市创建需要的湿地宣传活动
按照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评分标准要求,联合湿地保护相关的民间协会,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湿地科普宣教活动和湿地保护志愿者活动(包括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科普活动和湿地进学校、进社区等专项科普活动)。
(四)出台湿地城市创建必须的各类政府文件
按照国际湿地城市创建评分标准要求,制定出台《上海市崇明区湿地保护条例》《上海市崇明区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和成立湿地保护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湿地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
(五)编制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申报材料
针对国内外认证标准,结合我区湿地资源、规划方案编制、湿地工程建设、活动开展等工作情况,编制完成《申报书》《申报书佐证材料》《申报视频》《湿地保护资料汇编》《科普宣教资料汇编》《科研监测资料汇编》《合理利用资料汇编》《湿地城市建设亮点打造方案》《中英文画册》等申报材料,提交国内外专家评审。
五、工作时间排期
第三批湿地城市的申报时间以2022年11月《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宣布的时间为准。为实现成功申报“国际湿地城市”的目标,创建工作按以下时间进行:
1.2022年12月底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广泛发动宣传,形成氛围,启动湿地城市创建工作。
2.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整合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
3.2023年7月底前,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国家林草局提出国家湿地城市申报申请。
4.2023年9月底前(暂定),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评审会。
5.2024年2月底前,根据审查结果国家林草局向国际公约秘书处提名。
6.《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预估2025年),公布第三批国际湿地城市。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争创国际湿地城市不仅是我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我区湿地管理与保护成果的一次检验,意义重大。同时,争创国际湿地城市是提高我区知名度、保持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和各自职能,对照相关标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务必落实任务要求。同时要明确分管负责人,指定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推进和联络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争创“国际湿地城市”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全面落实责任分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办公室研究解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宣传部门切实做好创建宣传工作,加大对我区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崇明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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