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二、热点问题解答部分(更新时间2022年11月30日)
1、问:作为民营企业,如何参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来自门户网站政策咨询)
1、答:首先,《实施方案》作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了“32项重点任务”“10个特色示范区域/领域”和相关责任单位。新能源相关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可以对照建设的各项子任务、子目标,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如“可再生能源”等相关项目的推广和建设。
其次,《实施方案》提出了“聚焦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相关重点领域前沿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积极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高端智库合作共建创新平台载体”。相关企业可以开展各层级碳科技、碳经济和碳管理等方面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打造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的人才高地。
最后,《实施方案》提出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崇明减污降碳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管护等全过程”。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崇明区也将通过探索“生态岛GEP”“碳普惠”等机制创新来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赢。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区发展改革委69695836咨询。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