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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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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为什么要制定《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30/content_5671368.htm)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本市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与公布工作。今年6月起,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分别多次制发专项工作通知,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并于9月底完成了《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沪府办发〔2022〕18号)(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21014/e01883f4ad384d06a3032a908f06f042.html)的编制及公布;同时,要求各区参考市级清单内容、结合本区实际,于11月中旬前完成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编制及公布。区政务服务办根据工作要求,参考市级清单内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各委办局、各乡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事项清单》。后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公布。
二、《事项清单》的主要涉及哪些单位,有哪些内容?
《事项清单》共计涵盖279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市级具体指导要求,每一个事项都明确了“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主管部门”共涉及30家单位,其中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23个、区政府其他机构2个、区委工作机构3个、在崇市属单位2个。“事项名称”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级目录编写。“实施机关”按照本区实际实施事项的情况编写,其中4项由乡镇政府配合实施落实。“设定和实施依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编写,确保每个实施事项均有法可依,杜绝擅设、私设行政许可情况。本区行政许可事项主要集中在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等7家单位,合计170项。
三、编制公布《事项清单》对于企业和群众有什么意义?
崇明区编制并公布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就是按照权责法定的要求,将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梳理确认后纳入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有助于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通过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强化审批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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