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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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4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2〕17号

  • 成文日期:

    2022-09-19

  • 发布日期:

    2022-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919 

(此件公开发布

 

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内涵,按照市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将着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作为“四个着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目前,全国有387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194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9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11个省份还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形成了跨区域、覆盖城乡的建设体系。上海作为国家经济中心和长三角地区龙头,急需在长三角森林城市群中有所建树。我区自2003年实施大规模林业建设以来,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加,森林资源质量持续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既可以填补上海在长三角森林城市群中的空白,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又是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极大肯定。

二、现状分析

国家森林城市需达到一系列生态评价指标,其中核心指标为林木覆盖率25%。至2021年末,全区林木总面积57.7万亩,林木覆盖率为32.86%,已达到创建基本要求。不足方面,我区在城区绿化、村庄绿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缺口,需在创建期内补齐。

三、创建目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崇明区已满足基本申报条件。指标评价体系包括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5大类,36项指标。

(一)森林网络

加快公园绿地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推进乡村绿化建设,乡镇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村庄区域内林木绿化率达30%,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持续巩固林木覆盖率、城区树冠覆盖率、城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等指标;城区主、次干道林荫道路里程比例要求控制在60%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注重道路绿化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江、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巩固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成果,研究划定水源地及周边水源涵养区界限,确保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持续推进农田林网建设。

(二)森林健康

在加强树种多样性的同时,兼顾乡土树种使用,培育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推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抓好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营造健康动物生境;建立完善的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防控体系,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确保不发生重大病虫害和森林火灾。

(三)生态福利

严格执行生态红线资源保护,杜绝重大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新建或改造若干小型公园绿地,提高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建有森林公园、湿地 公园等大型生态休闲场所,实现20km服务半径对域市覆盖达70%以上。确保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推进乡村公园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加快城镇绿道网络,确保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km以上;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食品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建立1处以上参与式、体验式生态科普教育场所。

(四)生态宣传

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市级活动5次以上。 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科学到位,保护率达 100%。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0%以上。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专业技术队伍健全,技术规程完备。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规范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四、创建程序

在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和指导下,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举全区之力切实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创建程序。国家林草局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行申报备案和规划实施备案,备案周期为2年,自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计算。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7月至8月

1.制定工作方案。对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评价指标,对全区进行全面的现状调查,制定《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责任。

2.召开动员大会。以区政府名义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创建机制,建立联络平台,全方位启动创建工作。

(二)备案申报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

1.备案申报。以区政府名义向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局)提交建设备案申请、基本现状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对照表等申报材料。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国家林草局)报送申报材料。国家林草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则予以备案。

2.编制总体规划。获准备案后编制《崇明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草局预审同意后,由崇明区政府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由区政府发文批准,报国家林草局。

(三)实施推进阶段(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

1.开展社会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进任务落实。按照《规划》设立的发展目标,全区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在申报后2年内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工作;对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推动各项生态指标稳步提升,力争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3.建立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的动态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并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

(四)验收材料申报阶段(2024年11月-12月)

1.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对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逐项对照评估,确保基本达标。

2.根据国家森林城市申报流程,编制崇明区国家森林城市书面申报材料,向市绿化市容局(林业局)和国家林草局提出评审申请。

(五)迎检验收阶段(2025年)

根据国家林草局考核专家组的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筹备工作,周密布置检查线路和点位,精心准备好考核的相关材料,全面汇报我区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展示我区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六)巩固提高阶段(2025年以后)

获取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形成森林城市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区城市森林建设水平。按照复查要求,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森林城市建设情况报送国家林草局。

五、工作措施

(一)组建机构,明确职责

设立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李峻担任组长,副区长胡柳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行政领导为成员。下设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绿化市容局局长陈翠娥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创建工作中的各项具体事务,设立规划建设组、宣传推广组、文秘资料组、督查指导组。各乡镇应组建相应创建机构,以文件形式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乡镇按照创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按部门职能对口分解的原则,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乡镇,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对照评价指标,落实时间节点,落实人员,落实投入,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落实保障

区和乡镇两级政府应加大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确定项目建设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区政府批准后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创建经费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业务指导等方面支持力度;各乡镇要按照创建目标,抓好项目的推进,落实必要的创建经费,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三)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义、方法、步骤,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要着眼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绿化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绿化的教育和宣传,形成创建工作的广泛群众基础。营造创建氛围,抓好新闻报道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区宣传部门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电报及新媒体全渠道宣传报道,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根据创建工作的需求,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扩大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广大群众的参与率;区群团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提升公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管理,注重长效

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落实责任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影响全区验收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又一重要抓手,应注重创建的长效性,必须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提高全区人民整体素质。

六、责任落实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协调任务重,为全面落实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区绿化市容局将积极履行崇明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进展,统筹协调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自责,抓好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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