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本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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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120220013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95号

  • 成文日期:

    2022-08-29

  • 发布日期:

    2022-09-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峻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胡柳强  副区长

副 组 长:陈 晖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蔡俊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施茂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 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办主任

      陈 尧  区经委主任

      龚耀飞  区教育局局长

      张 靖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施金星  区民政局局长

      时 枫  区司法局局长

      朱菊平  区财政局局长

      宋玉波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龚 霞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蔡志昌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 勇  区应急局局长

      陈 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汉明  区国资委主任

      姚李超  区体育局局长

      施 易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车 斌  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倪 明  生态企业集团总经理

      张 忠  长兴企业集团董事长

      沈忠礼  生态城建集团总经理

      丁海东  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肖利锋  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公司总经理

      庄 唯  上实东滩集团副总裁

      郁建忠  崇明农场公司副总裁

      郭春菊  长兴镇镇长

      曹 俊  横沙乡乡长

      张 静  新村乡乡长

      黄 超  绿华镇镇长

      陆 华  三星镇镇长

      陆 飞  庙镇镇长

      顾晔华  港西镇镇长

      施 俊  城桥镇镇长

      凌 青  建设镇镇长

      曹崔秀  新河镇镇长

      康 乾  竖新镇镇长

      牛 扬  堡镇镇长

      张 锋  港沿镇镇长

      王绪晖  向化镇镇长

      李永林  中兴镇镇长

      施 律  陈家镇镇长

      陆建军  新海镇镇长

      施 宏  东平镇镇长

上海市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晖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蔡俊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担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特此通知。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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