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1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95号
成文日期:
2022-08-29
发布日期:
2022-09-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峻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胡柳强 副区长
副 组 长:陈 晖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蔡俊春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施茂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高 杰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办主任
陈 尧 区经委主任
龚耀飞 区教育局局长
张 靖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施金星 区民政局局长
时 枫 区司法局局长
朱菊平 区财政局局长
宋玉波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龚 霞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蔡志昌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 勇 区应急局局长
陈 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汉明 区国资委主任
姚李超 区体育局局长
施 易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车 斌 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倪 明 生态企业集团总经理
张 忠 长兴企业集团董事长
沈忠礼 生态城建集团总经理
丁海东 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肖利锋 现代农业园区开发公司总经理
庄 唯 上实东滩集团副总裁
郁建忠 崇明农场公司副总裁
郭春菊 长兴镇镇长
曹 俊 横沙乡乡长
张 静 新村乡乡长
黄 超 绿华镇镇长
陆 华 三星镇镇长
陆 飞 庙镇镇长
顾晔华 港西镇镇长
施 俊 城桥镇镇长
凌 青 建设镇镇长
曹崔秀 新河镇镇长
康 乾 竖新镇镇长
牛 扬 堡镇镇长
张 锋 港沿镇镇长
王绪晖 向化镇镇长
李永林 中兴镇镇长
施 律 陈家镇镇长
陆建军 新海镇镇长
施 宏 东平镇镇长
上海市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晖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蔡俊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担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政府常设议事协调机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特此通知。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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