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20005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2〕64号
成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日期:
2022-03-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崇明区宠物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琦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 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树人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成 员:施茂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袁文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丁振新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缪冬英 区经委副主任
沈 菊 区民政局副局长
彭世磊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姚寅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杜 宇 区交通委副主任
施建华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克勤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蔡建新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龚 平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张 鲁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倪祖萍 区残联副理事长
陈家正 崇明海关副关长
朱 杰 上海市宝山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上海市崇明区宠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施凯担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宠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