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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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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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崇明区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政务公开的服务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崇明区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25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2951条,非公文信息6874条。全年制发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区政府制发2件。全年做出行政许可205858项,行政处罚7318项,行政强制1203项,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统一处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申请办理全流程规范化水平。加强和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准确性和针对性,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021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5件,2020年结转申请5件。全年做出答复244件,结转到2022年答复6件。244件答复中,答复结果为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142件,答复结果为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的50件。从申请内容来看,针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申请数量较大。大部分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定流程及相关法律条款比较熟悉,能正确行使申请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通过统一平台对全区行政机关制发公文进行全量备案。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应用于公文备案和发布流程,新制发公文录入和发布时按照标准化目录的条目进行归类,根据新增信息的分类要求及时优化调整标准化目录,确保标准化目录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实施信创适配改造工作,打造全新的应用系统平台,在全市首先完成国产化替代。推进网站PC端和移动端适老化和无障碍化改造,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通过网站获取信息和服务。打造以“上海崇明”为龙头的微信公众号传播矩阵,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活动等信息,扩大政务公开信息传播面。将部门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纳入政府公报,扩大公报赠阅范围。

(五)监督保障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新任公务员入职培训课程。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邀请第三方研究机构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答复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公开文件数量和公开比例等关键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在3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7

15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8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18

行政强制

12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6.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6

9

0

0

0

0

2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6

3

0

0

0

0

1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

公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2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5

4

0

0

0

0

29

(七)总计

234

10

0

0

0

0

2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在其他处理——其他类中,含有上年度结转在本年度办理后撤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公开内容不够深、不够细,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政策解读存在重形式不重内容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本区采取了如下措施:1.按照重点领域公开要求设置公开栏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公开。持续跟踪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及时补充信息整改问题。2.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依申请答复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受理、流转、答复全流程存在的违规风险。3.加强对政策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根据政策文件涉及领域和利益关系群体设计解读材料,采取新旧政策对比、热点问题问答等不同形式开展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崇明区2021年就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定内容公开和更新

大力推进“十四五”规划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公开本区“十四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专项规划制定部门开展规划解读。通过“上海崇明”APP举办“蝶变十四五,建设新崇明”系列访谈节目,邀请相关乡镇和政府部门负责人和网友进行互动,对“十四五”期间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行解读,就公众关注的交通、农业、教育、城乡布局等方面工作回应网友提问。对“十一五”以来各项规划进行梳理归集并公开。

 

(二)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三同步”要求,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量解读。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围绕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举办和“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工作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在线解读。通过政务新媒体、崇明报专栏等方式拓宽政策解读信息传播渠道。对政策解读材料进行审查,杜绝简单摘抄政策原文进行解读的形式主义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材料质量。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公开和公众参与

制定并公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对重大决策项目的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归集到相关栏目采取超链接的方式集中公开。在决策过程中采取网络征集、书面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相关议题讨论。

(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向村居延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区村居务公开现状,研究制定村居务公开标准化建议目录,通过有线电视村居信息化平台公开村居务信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发“崇明区一件事”主题网页,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办理医疗救助、开办小微企业等高频事项提供一站式公开服务。

2021年崇明区各级行政机关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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