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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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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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1-05

  • 发布日期:

    2022-01-2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崇明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管理,加快试点示范,夯实制度保障,持续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提升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2021年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市下达我区的能耗“双控”目标为:能源消费总量增幅不超过3%,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不低于2.5%。经市统计部门反馈,我区前三季度能源消费总量共计95.5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0.00%;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3.94%。前三季度能源消费总量显著攀升,单位增加值能耗自“十二五”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全区能耗总量和单位增加值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形势较为严峻。

造成节能工作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十四五”时期考核口径变化,新增多家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纳统,其经济总量、能源消耗均占全区工业较大比重,对全区能耗总量控制和增加值能耗运行状况影响较大。例如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接母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驻地在浦东)的加工项目,该业务产值较低、能耗偏高、产值和能耗不匹配,前三季度该企业能耗总量增长15.80%、万元产值能耗增长27.52%,对全区“双控”目标完成产生较大影响;再如江南(造船)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总产值占全区工业的45%、能源消耗约占全区工业的25%,该企业今年前三季度用能增长43.29%、万元产值能耗增长19.33%,将全区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增幅拉高7个百分点。该企业性质特殊,不在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目录内,我区已将其参照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管理。

在节能压力大增的形势下,我区积极应对、加强管控。一是加强用能监管。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双报告”,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对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执法检查。二是落实评价考核。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针对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季度发布“晴雨表”进行预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强化分级管控。针对“双控”目标未完成的重点用能单位,划定不同预警等级,及时发布告知单,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下半年,共对9家未完成阶段性目标的企业发布告知单,对其中6家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实地核查。目前,各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较上半年有所改善。

二、2021年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双控”管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研究制定2021年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节点计划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表,分解落实节能降耗和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定出台2021年度乡镇、集团节能降耗工作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与各乡镇、集团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抓好节能考核失分整改工作,梳理和分析失分事项、失分原因,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二)狠抓重点领域持续推进节能监管

1.强化工业节能。实施工业节能技改项目11个、产业结构调整项目9项。崇明工业园区、富盛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通过市级验收,其中,崇明工业园区成功创建市三星级绿色产业园区。推进绿色制造,4家企业列入市绿色工厂培育名单,1个产业园区列入市绿色园区培育名单并审核通过,1个产品列入市绿色产品培育名单,5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市级验收。

2.推广绿色建筑。落实绿色建筑二星级项目12个,建筑面积约96.6万平方米。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9个,建筑面积约69.21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约53.24万平方米。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10个,建筑面积约66.6万平方米。建筑能源审计项目8个,建筑面积约7.7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计划不少于1万平方米。在建全装修房项目10个,全装修占比66%。

3.加强商业等领域节能。要求商超等场所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在天峰菜市场试点开展禁止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使用和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试点。强化旅游饭店业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全面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打包外卖服务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全年新增绿色餐厅14家。

4.推行绿色出行。加快新能源车辆更新,新增纯电动公交车58辆,累计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07辆,长兴、横沙两岛申崇线和岛内公交线路已实现新能源车全覆盖。加快配套公交场站建设,完成堡镇汽车站改造工程。新建公交充电车位180个,累计达695个。

5.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自查的通知》,强化节能降耗意识。将59家单位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创建参评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卫生行业节能技改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落地,长江学校获上海市“节水科普点”荣誉称号,裕安小学、合兴幼儿园被评为上海市节水型学校。

6.新能源和生态碳汇建设。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光伏新增并网148户,装机容量1287.48千瓦;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14个,装机容量1.19万千瓦。积极探索渔光互补开发模式,绿华镇4.4万千瓦渔光互补示范项目全容量并网。完成市下达我区的新增6000亩森林面积任务。落实花博会世纪馆组合式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1.79万平方米,完成东滩滨河绿地一期等绿地建设25.79公顷,建成城市公园2座、口袋公园20个、林荫道创建道路2条。

(三)深化政策研究,积极打造碳中和示范区

为响应国家和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实现“努力打造碳中和示范区”的目标,我区扎实开展全区域、全口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评估,能源、交通、建筑、农业、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基础数据排摸,以及碳中和实施路径研究等工作,初步形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版)》。经研究分析,崇明能源活动碳排放量和全口径温室气体排放量均在2008年达到峰值,之后呈现稳步下降的良好态势,经济增长基本实现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脱钩。

重视资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全域农业循环示范区创建为抓手,积极探索农林废弃物多元利用模式。对规模畜禽养殖场的粪尿干湿分离设施进行提质改造,规划保留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启动建设上海电气“全粪+秸秆”项目,打造有机肥新型生态循环链模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通过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实现水稻秸秆全量利用,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规范生活垃圾资源利用,固化338个可回收物服务点,实现18个中转站达标运行,提升1个集散场服务能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1.76%。崇明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二期工程投入运营,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生活垃圾焚烧能力提升到1000吨/日。

细化政策扶持切实做好基础保障

发布《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招标指南》,广泛征集生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智慧崇明等项目。收到有效申报项目249个,确定立项107个。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全年节能专项资金安排支出9661.62万元,比上年增加282.11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结构调整、中小锅炉提标改造项目、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污染源监测及治理等方面。

积极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鼓励引导居民积极践行节能低碳行动。活动期间共下发2000多份节能宣传资料,组织近2000人参加塑料污染治理劳动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电视、报刊、杂志及新媒体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绿色环保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以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为目标,有序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

服从国家战略,全力推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

持续深入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工作,细化完善各重点领域建设任务。结合未来崇明碳中和示范区建设和世界级生态岛发展需要,定期更新、动态修正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及时跟踪评估、督促检查各重点领域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升级管控力度,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工业领域。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1至2家。重点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严格落实用能单位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推进5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试点推进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光伏发电项目。

2.建筑领域。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区级能耗监测平台的覆盖面及个性化功能。对新建建筑明确要求统一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新建建筑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

3.交通领域。加大对老旧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充换电站、加氢站和岸电等设施的建设与使用等措施的扶持力度。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体系,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能耗动态监测全覆盖。推动建立交通行业车辆船舶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用能监测数字化管理。

4.公共机构领域。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形式开发光伏发电项目。稳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2年创建达标率不低于70%。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5.新能源领域。继续鼓励依托公共机构屋顶、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区域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建筑做到“能建尽建”。深入探索渔光互补模式,协调推进港西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继续探索多种能源融合、多种利用方式协调、供需智慧互动的区域能源综合应用。

(三)把握发展形势,努力探索资源循环化利用

坚持“市场导向、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多元利用”的原则,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收集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体系。有序推进规模畜禽场粪污收集处置利用设施配套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配套100%且正常运行,保持规模畜禽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8%以上。继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保障项目补贴资金正确合理使用。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在灵活运用“定时定点”制度和“一小区一方案”的基础上,开展投放点改造,做到点对点跟踪分析、分类施策、精细管理。加快湿垃圾处置站建设,力争2022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制定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持续开展执法督查。

)夯实基础保障,有序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1.落实目标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和考核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严控单位增加值能耗,巩固提升节能降耗工作成效。节能降耗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乡镇、集团领导班子综合评价体系。

2.加强资金保障和科技支撑。持续保障节能专项资金支出,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约9900万。加大对节能科技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扶持,推进产学研联合和节能技术转化。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等新技术应用,在生态农业、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实施力度,以示范应用带动节能技术的普及。

四、节能工作难点和建议

1.建议充分考虑我区能耗“双控”实际困难。针对因个别大型船舶制造企业能耗总量和万元产值能耗波动影响全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特殊情况,请市考核组在下一年度节能降碳考核时充分考虑我区节能工作实际,酌情给予统筹。

2.建议考核层面合理分配相关企业产值与能耗。“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二期”项目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该项目将在“十四五”期间建成,综合能耗约4.65万吨标准煤。建议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原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相应产值与能耗基数同步纳入我区统计口径。现阶段,为体现考核公平性,针对此类产值与能耗数据不匹配的企业,建议协调市统计部门在考核层面合并统计企业总产值和总能耗,再根据产值数据合理分配相应能耗。

3.建议给予我区能耗增量支持。江南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以来承担着国家战略工程建设任务。2022年,该企业因新增锅炉、变电站等配套设备设施以及保障中心等投入使用,在产值不变情况下,需要大幅增加电力及天然气用量,能耗净增约2.8万吨标准煤。该企业已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考虑到该企业的特殊性,为保障国家战略任务需要,建议给予我区能耗增量支持。

 

附件:节能目标计划表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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