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历史公报 / 2021年第4期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陈家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南部乡村单元)调整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7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1〕70号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20
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南部乡村单元)调整方案>的请示》(沪崇陈府〔2021〕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南部乡村单元)调整方案》内容,请区规划资源局会同陈家镇人民政府依据规划编制要求做好后续规划备案等工作,指导好规划实施。
特此批复。
2021年12月1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