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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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1202200021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100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8

  • 发布日期:

    2021-12-01

区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筹办举办等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级,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行稳致远。现将本区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全面加强区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责任制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年度重点督察工作范围,制定《崇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的13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本区的3项整改任务也已完成。积极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等列入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必修课,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崇明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牵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的各项任务。截止目前,本区申报的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法治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已作为本市候选项目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以上海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目标,对标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推动各乡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全面夯实全区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二)深化改革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持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公开水平对全区27家单位1167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外公开,并全部完成办事指南编制。全面完成取消191项、调整21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工作。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一次办、马上办,“一件事一次办”。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全面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实现在法定期限内压缩办理时限3830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到85.71%,实现1626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942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落实“全市通办”、全力推动“就近办”。实现610项事项不再受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群众岛内外无差别“全市通办”。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前置事项审批目录及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31个政府部门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161项,制定检查实施清单1383项,实现对监管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积极创新信用监管。构建分级分类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本年度共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9076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696户,通过信用修复移出异常名录11321户。深化拓展长三角“一网通办”崇通专窗。开展涉企事项、个人事项的跨省办理和跨省互设办事终端机等合作,形成80项通办事项目录清单。

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横沙乡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竖新镇仙桥村获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引领全区乡村治理工作机制不断走深走实。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体系建设。争取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点位建设提档升级项目,着力打造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及人民调解等功能齐全、服务周到、便民利民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印发《关于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针对200个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探索开展“一次都不跑”试点。法治保障花博会平稳有序成立上海市花博会调解中心,组建调解员和律师志愿者团队,构筑“1+2+X”花博园区调解服务网络,成功调处花博园区矛盾纠纷38件(含花博文化园开园期间);发挥花博会法务团队法治保障作用,处理涉花博会法律事务1193件次,其中起草审查各类合同1052件次,起草、审核文件84件次,为花博会的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决策更规范制度更民主

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今年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意见》《关于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向市政府、区人大备案。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围绕《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对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外商投资等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33件现行有效,18件届满失效,1件延长有效期,2件修订后重新公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2021年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围绕区政府各领域的“十四五”规划、上海交通大学国际农业与生态学院合作共建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长兴岛泰禾大城小院等重大信访矛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今年,共计参与区政府重大事项协调、咨询及专题培训1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乡镇司法所为乡镇法制审核机构,全面推进乡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新一轮违法用地整治行动,从严治理街面、人居、生态环境,常态化推进湿地巡查、保护、修复工作,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进记分制监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精细化水平。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执法。与江苏南通等有关地区和部门签订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执法区域协作、渔政联合执法、采砂执法合作等机制,为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浦东法院、崇明法院签订《涉崇明区行政案件全流程网上解决争议合作机制备忘录》,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拓展纠纷调处领域。指导横沙乡、长兴镇与崇明海警局联合成立上海首家海上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防范化解涉海领域矛盾纠纷。全面提升区非诉中心服务能级。推动全区8家人民调解组织、1家律师调解工作室、4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其他5家非诉机构进驻非诉中心,形成全区的“一口式”纠纷受理、分流、反馈区级平台。截止目前,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和调解成功各类民间纠纷8878件,同比上升5.3%。

)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年初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5件、政协提案166件,办结率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9件,其中审结15件,截止目前无败诉情况。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5件,无被市政府纠错案件。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截止10月31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1.7%,较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居于全市前列(附件1)。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今年本区各单位收到司法建议8件(附件2)、检察建议74件(附件3),已全部按期回复办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围绕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布政府信息6758条。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崇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区司法局加挂区行政复议局牌子,自8月1日起实现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应诉。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5件,审结47件(包含结存9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22件,占比46.8%,当事人自行申请撤回19件,占比40%。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自查,组建案卷评查小组,重点抽取全区9家行政执法单位的80件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新进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使用关。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解决问题、引领发展的能力不够强个别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够强,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的认识不够高。对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的效果、用法的能力,还缺乏直接的、可量化的检验评价机制。个别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工作重视还不够,出庭应诉率不够高、能力不过硬。

二是规范执法柔性执法水平仍显不足。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有些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事实认定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完整,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律适用不够准确。对于新法新规的学习还存在被动性、滞后性,与行政执法的现实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柔性执法推进还不够有力,对被处罚行为合理性的考量不够,日常采用强制性执法手段较多,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较少,行政裁量权行使也不够规范。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不够通畅。乡镇法治建设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法治建设协调机构的发挥还不够有力,与当前法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机制还未理顺,执法培训还不够全面精准,部分执法事项还不能顺利开展。个别乡镇对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重视,支持还不够有力,司法所还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司法所的力量配置与乡镇基层综合法制部门的职能定位还存在较大差距,乡镇行政管理事多面广,司法所在人员力量、业务能力等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乡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三、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

2022年,区政府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标一流、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蝶变十四五,建设新崇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行政机关党政一把手把法治建设的职责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意识,推动领导干部以身示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更高法治标准,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养机制,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强化新进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已持证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行政执法公示督促、以全过程记录倒逼、以法制审核保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更加文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内部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监督考核问责力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以更高法治水平,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相匹配、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紧扣“蝶变‘十四五’、建设新崇明”的奋斗目标,系统谋划好后花博时代法治保障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任务,为实现后花博时代又好又快的发展奠定更坚实的法治基础。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改革促发展,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努力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把法治打造成为崇明的靓丽名片。

特此报告。

 

附件:1.2021年崇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汇总表

2.2021年崇明区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情况汇总表

3.2021年崇明区行政机关办理检察建议情况汇总表

4.2021年崇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情况汇总表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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