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2021-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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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59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体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96号

  • 成文日期:

    2021-11-01

  • 发布日期:

    2021-11-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2021-2025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11月1日


崇明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2021-2025年)行动计划

 

为构建世界级生态岛“处处可健身”的高品质运动空间,解决市民“去哪儿健身”难题,倡导“天天想健身”的现代化生活方式,培育“人人会健身”的高水平健康素养,体育设施是促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基础载体和重要引擎,为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关于体育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健康、科学发展,特制定《崇明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2021-2025)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21〕8号)文件精神以及市体育局、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本市健身设施现状调查和补短板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市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为崇明运动休闲岛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一)对标规划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上海市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以建立健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布局建设相关的健身设施项目。

(二)对应群众健身需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际,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开展群众需要的体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三)因地制宜挖掘空间充分利用江河两岸、绿化空间、公益性建设用地等,复合利用建设体育设施。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寻找“金角银边铜顶”,利用废旧工厂、关停学校等闲置资源,加强与住宅、商业、文化娱乐设施功能整合,建设“嵌入式”健身设施。

三、发展现状

本区下辖18个乡镇,常住人口63.79万人,其中60岁以上常住人口253088人,14岁以下常住人口42680人。全区共有区级体育中心1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1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1396个,市民球场82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94处,市民健身房9个,健身步道164条,市民游泳馆1个。现有体育场地面积4471020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6.54平方米,可利用体育空间面积383915平方米。

四、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新(改)建体育健身设施项目337个,基本实现全民健身设施便利可及,群众健身场地有效供给,健身服务产品丰富多样,群众健身需求充分满足。

(一)农村地区以提升“15分钟体育生活圈”为目标,按照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沪体群〔2021〕7号)文件要求,推进“一道、一场、多点”的基本健身设施建设。

1.一般行政村建设1条300米以上的市民健身步道或2公里以上的自行车绿道,1个可以开展篮球、广场舞等项目的多功能运动场,一般不少于2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2.示范村建设1条500米以上的市民健身步道或3公里以上的自行车绿道,1个可以开展篮球、羽毛球、网球、广场舞等项目的多功能运动场,一般不少于3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因地制宜配置室内健身设施。

(二)城镇地区以打造“5分钟体育生活圈”为目标,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实现居住小区健身苑点全覆盖。

1.现有小区有条件的小区因地制宜配置公共活动场地,无条件的老旧小区实现健身苑点全覆盖。

2.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配建内容至少要有一片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公共活动场地。 

五、任务计划

对照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健身设施补短板重点项目名录。到2025年末,需新建1个区体育中心、新建1个都市运动中心、新(改)建14个社区市民健身中心、新建7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新(改)建18片社区足球场、新建131条市民健身步道、新建119片市民多功能球场、新建34个市民益智健身苑点等项目、配置12个农民室内健身室等项目。项目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一)区体育中心

分步实施体育场、体育馆、水上运动中心等区体育中心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建设,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经济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

(二)都市运动中心

在东滩自行车小镇核心区内新建户外型崇明都市运动中心,作为东滩自行车小镇的先行启动项目。

(三)社区市民健身中心

通过新建及结合利用其他相融性项目改建(如利用撤销建制教育机构的房屋土地)等手段基本实现“十四五”期间社区市民健身中心乡镇全面启动。

新建长兴镇、新河镇、西沙地区(包括三星、新村、新海地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结合撤销建制教育机构的房屋、土地改建原裕安中学、港沿小学、新光中学、长江小学和庙镇小学,完成陈家镇、港沿镇、竖新镇、东平镇和庙镇的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建设。其他乡镇按照规划因地制宜进行建设。

(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新建长兴镇、新村乡、三星镇、庙镇、港西镇、向化镇、新海镇等7个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五)社区足球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55号)文件要求,一般乡镇结合社区市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相应的足球场地;新河镇(首批全国县域足球典型)新建2片十一人制、1片七人制、1片五人制社区足球场。

(六)市民健身步道

新建131条健身步道,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七)市民多功能运动场

新建119个市民多功能运动场,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八)市民益智健身苑点

建市民益智健身苑点34个,实现行政村、居住小区全覆盖

(九)农民室内健身室

结合示范村建设,在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村民教室等场所因地制宜配置农民健身房、乒乓房等室内健身设施,实现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民室内健身室全覆盖。

六、职责分工

(一)区体育局

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本区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制定《崇明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和《崇明区体育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报上级部门批准和向社会公开;具体落实有关项目在分年度实施。

(二)区规划资源局

配合研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用地,在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衔接,明确布局、要求和指标,同时做好项目建设审批的业务指导等。

(三)区发展改革委

做好区体育公园项目牵头推进;需区政府投资建设的补短板项目分年度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争取将补短板工作纳入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获得市级支持。

(四)区财政局

与发改委共同将补短板项目纳入年度区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中属于区、镇共同事权的,明确相应项目的区、镇财力配比,依规保障本行动计划涉及项目资金;督促预算单位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五)区农业农村委

配合做好农村地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推进与标准执行工作;落实乡村振兴示范村按照“一道、一场、一室、多点”的要求配置好体育设施。

(六)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配合做好居住小区健身苑点全覆盖工作;条件成熟的居住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可纳入美丽家园一并改造;配合做好新建小区按标准配置体育设施工作。

(七)区教育局

配合做好利用撤销建制教育机构的房屋土地改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及向社会开放相关工作。

(八)区绿化市容局

配合做好绿化空间、公益林、公益性建设用地等场地复合利用建设体育设施相关工作。

(九)区水务局

配合做好河道两岸、江堤道路等场地复合利用建设体育设施相关工作。

(十)区民政局

配合做好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长者运动健康之家等相关工作。

(十一)区文化旅游局

配合做好乡镇文化中心建造相关健身设施,并正常运行等相关工作。

(十二)生态企业集团

配合做好崇明区体育公园项目推进等相关工作。

(十三)长兴企业集团

配合做好在园区内“嵌入式”配置健身设施等相关工作。

(十四)生态旅游集团

配合做好西沙地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五)东滩建设集团

配合做好东滩自行车小镇内都市运动中心选址等相关工作。

(十六)各乡镇

做好体育设施现状统计、标准核对、存量挖掘、落实场地,实现社区市民健身中心、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全覆盖的要求。做好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益智健身苑点等健身设施的补短板工作,做好乡镇事权及区、镇共同事权项目对应的资金保障,组织落实相关项目等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全民健身联系会议机制为载体,形成合力,推进崇明体育设施补短板工作,形成年度实施项目合议机制。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建设用地标准,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用地。

(二)审慎监管评估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到健身设施的补短板工作,增强项目后续的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健身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及时投入使用。在符合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为市场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创造宽松环境,依托相应组织机制建立相关问题快速解决路径。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推进健康关口前移,讲好体育健身故事,不断提升市民体育健身素养。及时总结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加大推广力度,营造“健身即时尚”的氛围。

 

附表:崇明区健身设施可利用空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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