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3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92号
成文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0-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4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7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全民普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普法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高质量发展。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将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区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突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点群体,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全民普法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推动全民普法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今年以来,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积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村居大讲堂”、个人自学等形式,广泛组织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干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级机关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努力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二)加强全民普法工作整体统筹。切实发挥好普法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查落实,认真抓好“八五”普法决议执行和普法规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崇明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述法内容要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独立成段”。今年7月,区委依法治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首次以扩大会议形式召开,对普法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下一步,还将筹备召开“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全力确保“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三)树立普法工作的鲜明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服务中心大局的普法工作导向,聚焦长江“十年禁渔”、野生动物禁猎、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等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密切相关的领域,聚焦土地流转、房屋宅基地权属、财产继承、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区各乡镇、各单位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座、基层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初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9月底,全区开展法治实践活动337场次,覆盖40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76场次,覆盖6.2万余人次。
二、坚持突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坚持重点突出、内容有所侧重,坚持分层分类、精准靶向施策。
(一)突出重点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宣誓前组织宣誓人专题学习宪法。扎实开展民法典“九进”宣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学校、进军营、进公共空间、进社会组织),每年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讲常态长效。截至9月底,全区开展民法典宣讲170场次,受众1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参与2万余人次;录制民法典主题广播节目12期;新建3个村级民法典主题公园。突出做好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劳动保障、防治家庭暴力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普法手段,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食品药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截至9月底,共举办各类主题活动203场。结合建党100周年,组织开展“党史中的法治故事”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在推进依法治国、增进人民福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二)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全区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72场次。立足工作职能,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做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通过课堂教育、主题宣讲、知识竞赛、法治绘画、模拟法庭、实地参观等方式,做好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加强村居干部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宣讲纳入“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内容、纳入“村居大讲堂”培训内容。各乡镇积极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培育基层学法用法示范力量。适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列为“八五”普法期间重点对象。
(三)突出需求导向。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公共空间等活动,确保普法对象全覆盖。根据妇女、老年人、来沪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特点、身份属性、受教育程度等,精准研判法律需求,精确供给普法内容,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学得好的通俗语言,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垃圾分类、“五棚”整治、农民集中居住、中小河道整治、违法建筑拆除等热点、难点问题,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工作推进全过程,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做好普法宣传。
三、坚持守正出新,扎实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研究掌握新发展阶段普法工作规律,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优化工作理念、完善方式方法、拓展工作路径,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
(一)加强普法理念创新。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在宣传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更加注重培育法治理念,更加注重培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实现普法重点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继续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作用,通过“专业的人讲专业的法”与“身边人讲身边法”双管齐下,使法治宣传教育更权威、更高效,稳步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二)加强普法方式创新。探索建立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平台,灵活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受众参与感和获得感。加强工作融合,针对本区老年人居多且对传统普法方式有路径依赖的实际,推动传统媒体普法与新媒体普法融合发展、互补互促,兼顾各类群体的普法需求,提升普法质效。
(三)加强载体路径创新。加强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从遵守交通规则、实行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公共场所控烟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推动遵法守规;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结合“崇德明礼、敢为人先、垦拓不息”的崇明精神品格,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加强法治公益广告、法治音视频作品创作和传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利用,未来五年基本实现本区至少有1个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每个村居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推动法治元素更好融入公共空间。
四、坚持系统集成,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加强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广泛凝聚合力,进一步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一)提升普法工作系统性。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类工作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对各种工作要素进行合理利用,加强普法工作系统集成。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相融合,在协助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授权配套制定、修改规章、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区级相关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使参与立法意见征询的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强化考核评估,综合运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四个责任制”检查、绩效考核、履职报告评议等,压紧压实部门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凝聚普法工作合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各类普法资源,建立一支能够适应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需要、能够覆盖普法重点内容、能够满足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不同群体学法需求的讲师团队伍。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规范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大普法机制。
(三)落实普法工作保障。强化普法工作队伍系统培训,5年内完成区、乡镇普法工作人员轮训。加强经费保障力度,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保障新媒体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更好适应普法工作发展需要。
特此报告。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行动清单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