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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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区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71号

  • 成文日期:

    2021-08-19

  • 发布日期:

    2021-09-07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以及问题清单。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监管执法和普法宣传,强化社会共识

(一)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日常环境监察、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在全力推动国家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问题整改验收同时,紧盯重点区域、领域和问题,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上半年,区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0批次、727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995户次,立案62件,行政处罚46件,处罚金额513.7万元,查封扣押3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1件。

(二)拓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渠道

区生态环境局每天更新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通过“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公开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水质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功能区噪声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公示、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和夜间施工审批等信息。依托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多渠道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公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不定期公开环境重大决策文件。编排《生态环境·崇明》月刊,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建设生态崇明做法、经验与成果,区域生态环境问题探讨等为角度,专设乡镇环保板块,展示乡镇、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特色。

(三)营造共抓生态大保护良好氛围

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经委、崇明供电公司等单位在城区主要地段联合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环保用品等1600余份,参与人数达到500余人次。同步设置乡镇、社区专场,开展对《固废法》、垃圾分类等宣传普法活动。推出6月2日《崇明报》宣传主题专版,公布《2020年度崇明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固废法》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法律责任告知》等内容。区生态环境局按照企业行业类别,围绕排污许可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对企业开展培训,指导企业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设立24小时信访值班热线,畅通群众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

二、深化制度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一)加强基层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

着力提升基层环保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公务员拓展培训、双月论坛、尔雅文化讲坛等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区生态环境局围绕“深化青年人才培养,建设好生态环保‘守门员’”,根据不同岗位要求、不同人员特点,不断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开展执法实务、办信调处业务等13项专项学习,分批派遣监管、监察、监测方面骨干人员赴江苏扬州、山西等地结对帮扶学习。组织各乡镇、园区环保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详细解读新修订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二)持续深化条块协同联动

区政府联合法院、检察院,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实践,共同打击、遏制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研究制订《关于建立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助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意见》。开展季度联席会议,区生态环境局、区检察院、区水务局互通政策部署和典型案例。区生态环境局与区法院共同完成非诉处罚案件的具体执行,确保执行效果、防止矛盾激化。依托“环长制”建立了“部门联动配合、属地巡查报告”的工作机制,全力搭建环保举报事项工作联动平台,充分发挥乡镇属地责任,落实最小监管责任单元,提升环境问题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完善“三监联动”,以监测数据为基础、环境管理为重点、严格执法为手段,构建“监测为监察服务,监察为管理服务”的“三监联动”工作平台。将群众的诉求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始终坚持认真调查核实,利用三监联动平台,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全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强化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

每年对全区18个乡镇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在考核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围绕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专项工作等各个方面对乡镇进行全方位的“体检”,把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环境质量

(一)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

以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为抓手,紧紧抓住“十四五”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牛鼻子”,以系统治理、分类施策、精准整治、有效管控为原则,积极推进全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任务。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基本完成1043个排口的命名和编号,形成“一口一档”的排口信息表,包含溯源监测等基本信息。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主体划分标准。对1043个排口根据“属地责任”和“谁设置谁负责”等原则进行责任主体划分,并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整改工作。

(二)加大对中小河道的整治力度

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区级规划和实施导则,明确到2035年全区全面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工作目标。结合重大产业项目、乡村振兴和农民集中居住等,形成当年项目储备,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实施。按照“拆涵建桥、改小并大、清淤通河”治理思路,试点开展竖新镇前卫村、新村正大田园综合体两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建设,推进陈家镇立新村等5个区域水系归并调整项目。持续加强乡镇河长办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印发督查情况反馈15期、督办单35单。

(三)积极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解决

2014年以来,我区开展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户)整治退养工作,2018年底提前完成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户)1270户,完成率100%。针对辖区内仍有部分畜禽养殖场不规范养殖、尾水偷排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共出动85人次,使用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18次,检查38户次。发现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环保设施台账记录不完善、粪便未及时清运、粪污贮存场所顶棚破损等环境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指导、普法宣传等帮扶方式,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落实整改要求,并对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加大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应用沪农安平台,全覆盖开展地产农产品监管巡查。积极开展智慧速测和规模主体全覆盖定量检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处理;针对违规使用农药导致农残超标、检出违禁农药等问题,根据联合惩戒管理办法从严处理。

(四)不断提升农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印发《2020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在2020年“三秋”和2021年春耕期间创新开展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工作,全力实现崇明全域秸秆禁烧,持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积极促进乡镇与企业之间的政企合作。通过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实现稻秸秆全量利用,2020年我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全区建成以规模化基地为支撑并辐射四周邻近的微秸宝堆肥点,建立运行以处置蔬菜废弃物的堆肥体系,并形成《关于加强农业废弃物微秸宝智能堆肥点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正在加快建设上海电气“全粪+秸秆”项目和新村乡“正大蛋鸡场”项目,打造有机肥生态循环利用模式体系。

(五)加快推进湿垃圾站点规范化建设

规划环评方面,完成湿垃圾站点的规划环评审批,出具《关于上海市崇明区湿垃圾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环评方面,20座湿垃圾处理站中10座站点完成环评报告表办理,7座站点完成环评备案登记,2座站点实施关停(1座站点日处理能力低于1吨,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目前,除关停的2座站点外,18座湿垃圾处理站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区绿化市容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全覆盖监测,18座湿垃圾处理站的废水废气排放均已达标。

(六)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改

为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区水务部门成立4个工作专班,每周对接服务各乡镇,定期报告工作进展。今年3月底,20个非中车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相应设施现已进入常态化运维阶段。中车项目涉及7个乡镇、13个项目,截至7月初,中车项目整改形象进度约53%。对照《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整改工作方案》,坚决守牢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施工建设、2022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竣工验收的“后墙不倒”。进一步强化运维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运维主体责任,加强运维工作力量,完善运维工作机制,保障设施长久稳定运行。

专此报告。

 

20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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