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日期:
2021-09-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崇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8月27日
崇明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具有长三角特征、上海特点、崇明特色的现代民政事业,根据《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崇明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崇明民政事业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持续强化民生保障,拓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为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区治理体系创新发展
提升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五美社区”和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成功创建1个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22个市级、268个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村。规范村居功能,实施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村居工作“五项清单”,推行“全岗通”“首问负责制”,实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为民服务不断向群众“家门口”延伸。助力村居减负增能,建成电子台账2.0版,村居工作台账分别从135项和118项减至32项和26项,“社区云”平台逐步推行运用。全面加强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建立了“清单式、网格化、全覆盖”的社区群防群控机制。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推进“阳光村居务工程”,在全市率先建成村居务信息公开电视平台,覆盖全区23万户家庭,公开62万余条信息。加强基层自治,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和村居委干部直选率继续提高,村居民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和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在破解加装电梯等社区“急难愁盼”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基层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创新开展每月“村居大讲堂”活动,近1.8万人次城乡社区干部接受了实务和理论培训。建立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991名社区工作者服务乡镇“五大中心”、居委会等社区工作场所。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登记注册实现“一网通办”“只跑一次”,通过规范化建设评估创建9家5A级、15家4A级社会组织。全区社会组织640家,较“十二五”末期增加44%。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十三五”期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约10亿元,“公益伙伴日”活动、社会组织服务“三区”建设激发了社区公益热情,生态养护社、花协等社会组织在参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花博会筹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
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在“应保尽保”基础上,通过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和村居民议事等自治形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应退尽退”。实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各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持续提高,“十三五”期间,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90元提升至1240元,城乡低保人数由17611人减少至10648人,民政部门实施各类社会救助403.4万人次12.2亿元。减轻困难家庭医疗负担,取消低保、低收入家庭住院医疗救助病种限制,改革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实时结算,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现象。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修订《上海市崇明区临时救助工作细则》。创新实施“生态惠民保险”,29.3万名“一老一小”群体通过政府投保方式获得7040人次1227.1万元公共场所意外、重大疾病等方面理赔。不断拓展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应用,覆盖民政、住房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等8个业务领域,可视化审核有效缩减了审批时限。全面建立民政、公安、城管“三合一”联动救助管理机制,“在站寻家,让爱回家”“寒冬送温暖”“救助管理进社区”等专项行动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的保护性救助。
(三)社会福利体系持续提升
构建“五位一体”养老服务格局,编制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至“十三五”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7家,养老床位总数8439张,完成薄弱养老机构改造19家,机构养老数量、质量显著提升。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9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37家,长者照护之家5家,老年助餐服务场所92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439家,培育示范睦邻点305个,18个乡镇全部完成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社区养老资源更加丰富、布局更加均衡。为68.7万人次老年人补贴居家养老服务4.2亿元,为11500名高龄独居老人提供“老伙伴计划”家庭互助服务,为50户困难家庭开展居室适老性改造,发放老年人综合津贴累计328.3万人次13.5亿元,居家养老普惠性、精准度不断提升。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实施儿童信息动态摸底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通过“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至2020年底农村留守儿童共778人。夯实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引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全区330多个村居建立关爱特殊儿童工作站,组成关爱留守儿童小英志愿服务联盟。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在东平镇开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5.5万人次3.6亿元。稳固残疾人集中就业,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补贴社会保险费9192.1万元。有序推进康复辅具租赁试点工作。
(四)社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
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倡导绿色、节俭新婚俗,集体婚礼颁证仪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推进文明殡葬,深入开展婚丧喜庆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全面实施清明期间预约祭扫、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和公墓集中祭扫,经营性公墓全部实现无烟祭扫。抓好源头治理,注重堵疏结合,集中整治农村骨灰乱埋乱葬点41994个,整治率达99.99%,建成公益性埋葬地36个、公益性骨灰堂19个。深入推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优化,191项社区事务中190项实现“全市通办”,189项实现“一网通办”,66个事项实现自助办理。“好差评”制度推动社区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在10个撤制镇配置“3+3”资源要素,实现基本管理单元全覆盖,社区政务服务布局进一步优化,部分受理事项逐步向村居延伸。
二、“十四五”时期崇明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崇明开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局面,创造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新奇迹的重要五年。崇明民政事业既要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擘画建设蓝图,又要从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出发谋划本区工作,还要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背景下设计工作重点,既面临巨大机遇,也面对新的挑战。
——面临新形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新部署。民政部门必须直面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基本职能、补齐基层短板、抓好民生实事、夯实发展基础,在筑牢脱贫兜底保障网、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进程中,不断推进社会保障精细化、社区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服务专业化。
——迎接新机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国花博会举办、轨道交通崇明线和北沿江高铁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举措将在“十四五”时期交汇叠加,崇明的经济社会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必将向全面建成世界级生态岛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崇明民政要深入研究自身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程中的阶段性功能定位和建设任务,坚持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突出制度供给,扩大服务功能,提升发展质量,打造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民政工作格局。
——面对新挑战。快速、深度老龄化给崇明的社会治理、养老服务领域带来严峻挑战。养老资源需求快速增长,需要有效回应群众期待,加快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在崇明依然突出,要求民生服务作出新的探索;城乡社会的老龄化、“空心化”、多元化发展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治理功能及治理方式都将面临重大变革,群众的公共需求显著提升,需要进一步构建人民主导、开放包容、城乡一体、民主法治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十四五”时期崇明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和高质量服务,让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福祉,全力开启崇明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政为民。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抓住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实策、办实事、求实效。通过大力推进民政民生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聚焦重点。以群众需求和社会焦点为核心,以解决精准救助、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突出民生难题为重点,围绕工作机制创新、供给模式创新、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聚焦聚力,以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注重优化服务资源的均衡布局、均等供给,在持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品质的基础上,逐步从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坚持多元参与。发挥社会力量聚合作用,通过公益引导、购买服务、时间银行等激励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激发社会公众活力,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政建设,努力构建良性循环的民政事业公众参与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崇明模式”。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崇明民政事业要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经过努力,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有序,基本社会服务高效,形成有世界级生态岛特色的崇明民政治理体系,为新时代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谱写新篇章。
(四)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计算公式) | 2020年基准值 | 2025年目标值 | 单位 | 指标 类型 |
1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上年度居民月人均消费支出比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年度居民月人均消费支出 | 32.63 | ≥35 | % | 约束性 |
2 | 低保人数占户籍人口数比重 | 低保人数/户籍人口数 | 1.64 | 1.59 | % | 预期性 |
3 | 养老床位总数 | 全区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床位总数 | 8439 | 10105 | 张 | 预期性 |
4 | 护理型床位占比 | 护理型床位数/总床位数 | 30 | ≥60 | % | 约束性 |
5 | 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 专业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量 | 200 | 300 | 张 | 约束性 |
6 | 老年助餐供客能力 | 全市社区助餐点每天提供老人就餐人次的能力 | 5500 | 9000 | 客/日 | 预期性 |
7 | 养老护理员持证率 | 持证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总数 | 89 | 95 | % | 预期性 |
8 | 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实体点乡镇覆盖率 | 有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体点的乡镇数/全区乡镇数 | 72 | 100 | % | 约束性 |
9 | 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数量 | 通过专业考试,为功能障碍者提供辅助技术咨询、转介、评估、方案设计、应用指导等服务人员数量 | 0 | 30 | 人 | 预期性 |
10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达标率 | 规范达标的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数/全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数 | 0 | 100 | % | 约束性 |
11 | 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数量 | 通过专业培训、考试的社会工作者、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专业人员数量 | 2 | 35 | 人 | 预期性 |
12 | 社区工作者社工持证率 |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的社区工作者数/全区社区工作者数 | 15 | 20 | % | 预期性 |
13 | 注册社区云居社互动平台市民家庭数占全区家庭总数比 | 注册社区云居社互动平台市民家庭数量/全区家庭总数 | 5 | ≥60 | % | 预期性 |
14 | 每万人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数 | 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总数/常住人口数×10000 | 9.4 | 15.2 | 人 | 预期性 |
15 | 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 | 社会组织总数/常住人口数×10000 | 8.1 | 10 | 个 | 预期性 |
16 | 政府购买服务收入及政府补助收入占社会组织年度总收入比 | (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总收入 | 19.8 | ≥30 | % | 预期性 |
17 | 新开墓区小型墓比例(≤0.6平方米) | 单个墓位占地面积≤0.6平方米的安葬量/总安葬量 | 41 | 90 | % | 预期性 |
四、“十四五”时期崇明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社区治理体系
聚焦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载体多样化、运行规范化的社区治理格局。
1.城乡“五美社区”建设。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推进城乡“五美社区”建设提标增质,推动生态发展、人居环境与社区建设融合互促,打造一批“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城乡精品“五美社区”。创新“五美社区节”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载体,营造共建共享的社区节日氛围。
2.村居治理和服务。持续加强村居规范化建设,提升村居委会“一站式服务”工作效能,优化基层服务及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村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和出具证明事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探索农村集中居住社区治理“崇明模式”。加强“社区云”和电子台账系统应用,为村居减负增能、民主监督和社区精细化服务提供支撑。推进社区共同体建设,推动基层社区协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引导支持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更好链接社会资源、提供专业服务、参与社区治理。
3.基层政权建设。深化村级民主监督,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做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作,做优“阳光村居务工程”,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和程序,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村居事务监督和管理。加强村居自治共治,进一步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居民自治、共治中的作用。推进居委会自治家园建设,完善村居自治议题形成机制、村居委会工作评价机制,培育村居自治项目品牌,激发村居民参与自治事务的活力。
4.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鼓励和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议事协商等社区事务,推广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使用。加强区、乡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区基金会建设,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救济、社会互助、志愿服务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在教育、文化、养老等社区治理领域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二)社会救助体系
聚焦基本民生需求保障,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救助,加强资源整合、拓宽渠道,织密民生保障兜底网。
1.社会救助。加大低保、低收入群体分类施救力度,提高难以自食其力者的保障水平,为支出型贫困及多重困境家庭建立稳定的救助制度保障。深入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试点实施低保事项不见面办理,切实提高申请、审核效率。试点社会救助“顾问制”,构建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综合评估体系,打造帮扶支持、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对接等救助综合服务主动发现机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持续加大“市民综合帮扶”“生态惠民保险”政策力度,拓宽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渠道。
2.救助管理。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确保本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得救助。建立本区户籍失智易走失人员数据库,对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接收、接回的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定期回访、关爱。加强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推动救助管理信息数据共享。
3.慈善事业。织密经常性捐助点网络,加大社会面慈善募捐力度,创新慈善助学、助困、助医模式。探索无人店、自动售货机、快递送货等慈善超市销售方式,推动慈善超市与社区早餐店、活动室等民心工程邻近设置,打造慈善超市2.0版本。建立健全慈善激励机制和多元监督机制,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提升行业透明度,增强公众信任度。
4.福利彩票。探索福彩特色品牌建设,销售、推广花博主题彩票。有序规划拓展福利彩票专营店和店中店,稳定网点数量。加强销售网点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市场专管员服务能力和销售场所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利用线上平台做好新增网点从业前基础培训和销售员上岗培训。
(三)社会福利体系
聚焦社会福利体系转型建构,不断提升崇明基础福利保障功能。
1.养老服务。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统筹发展,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设施布局,统筹各类资源,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服务圈”,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到2025年,机构养老床位总数不低于户籍老年人口的3.5%,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标准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达到总床位的60%,标准化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到300张,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能级得到明显提升。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乡镇探索建设新型养老综合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达到33家,长者照护之家达到8家,日间照护机构达到40家,每个村居确保至少建有1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总量达到100家,社区长者食堂实现乡镇全覆盖,形成布局合理、配送高效、品质提升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让老百姓“吃得上、吃得起、吃得好”。深化社区养老顾问制度,健全养老顾问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级。探索推进农村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建设。在农村地区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开展家庭照护支持项目建设,加大老年人居家适老环境改造,充分回应老年人原居安养需求。增强家庭照料能力,实施“老吾老计划”,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式服务”。探索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完善“老伙伴计划”,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社区探访全覆盖。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老年辅具,不断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智能的养老服务,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推进联合监管、质量综合评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儿童福利。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部门责任网、社会参与网、家庭监护网、支撑保障网,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评估机制,实行动态数据管理和监测,保障社区特殊儿童生活、学习。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建立“一口受理、协同处置”安全保护工作模式,从家庭探访、临时救助、控辍保学和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入手,形成未成年人关爱保障合力。培育专业社工队伍,针对特殊家庭群体性问题和个性化需求,以项目化形式开展关爱服务。配合建设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为本区孤残儿童提供高等级福利照护场所。
3.残疾人福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拓宽线上申请渠道,实现零跑动、零材料。加强民政、残联部门协同,探索采用托养等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服务。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切实维护残疾人就业权利。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便捷化、就近化设置,实现乡镇全覆盖。
(四)社会服务体系
聚焦满足群众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提升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与服务水平。
1.婚姻收养管理服务。贯彻《民法典》,更新优化婚姻登记业务流程,规范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丰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加强婚姻家庭辅导,传承发展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和推广体现传统中华文化和崇明历史人文的婚礼习俗。
2.殡葬管理服务。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树葬、海葬、花坛葬等生态葬式,倡导家庭成员合葬提高墓位使用率。持续开展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加大乡镇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埋葬地或骨灰堂,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殡仪服务场所丧事简办,探索形成移风易俗激励机制。创新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祭奠等服务,深化、固化“清明”网上预约、集中祭扫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全面实施遗体统一接运服务,不断改善殡仪服务场所软硬件水平。
3.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聚焦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全覆盖、零距离”,优化升级“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服务,深化迭代核心业务,构建以业务协同为基本特征的标准化核心业务体系,实现各类事项信息高度统一规范。拓展创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典型服务场景,深化“好差评”评价体系运用,加强社区事务受理考核评估,不断提升社区政务服务的便捷度、透明度、安全度和满意度。发挥联席会议机制沟通协调作用,确保下沉办理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4.行政区划管理。优化基本管理单元功能职责设置,强化规范管理,确保高效顺畅运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及区域协调发展。提升行政区划数据运用和服务能级,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化与江苏省南通市“平安边界”协作。
五、促进“十四五”时期崇明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1.村居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组织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强的村居委班子成员。做优“村居大讲堂”培训项目,做实全员轮训,加强实务培训和理论培训,培育一支善于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队伍。
2.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全市统一政策、区级统筹推进、乡镇统一管理的社区工作者工作体系,加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录用、考核、退出等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薪酬、奖励、晋升等相结合的工作激励机制。
3.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善从业人员激励保障政策,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尊严和发展空间。加大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通过院校合作、定向培养、实训轮训途径,让一批医学、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充实养老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4.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志愿者和志愿组织注册工作机制,引导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建设。发挥“公益上海”平台辐射作用,持续推进公益基地创建,培育一批示范基地和品牌项目,努力将崇明打造成为“公益之岛”。
5.民政专业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儿童、殡葬、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各民政领域人才培养,不断完善培训、评价、使用、激励机制,促进民政人才队伍年轻化、专业化。
(二)加强法治建设,规范民政行政行为
深化民政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探索与改革,推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在民政工作领域有效落实。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修订行政审批事项要素内容,不断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联合监管、质量综合评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执法,加大针对养老服务行业、社会组织的专项执法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优化、提高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服务性。
(三)加强财力保障,拓展民政事业投入
建立完善以人口为基础,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厘清区与乡镇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区民政事业的事权,合理确定民政事业经费的支出责任。加强民政事业经费支出的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经费支出的效率和绩效。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构筑民政事业经费多元投入渠道。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便民服务能力
利用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打通信息瓶颈,试点建立民政服务目录库,统筹民政服务资源。强调民政业务数据融合互通、充分共享,探索运用大数据、云技术等新技术手段,通过高效采集、有效整合,不断增强便民服务和辅助决策能力。强化数据海、社区云等在基层、在社区的场景运用,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各类民政业务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强化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梳理业务系统建设需求,有序推进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