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7-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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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109

  •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1〕13号

  • 成文日期:

    2021-06-18

  • 发布日期:

    2021-07-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晓霞  副区长

  副主任:施金星  区民政局局长

      龚如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邢 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袁文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陶 溶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振新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琴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惠萍  区科协副主席

      张 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耀范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胜忠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姚寅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汉忠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季晓云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施建华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顾黄荣  区应急局副局长

      黄克勤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俞永峰  区体育局副局长

      沈璇敏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陆 平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可杰  区总工会副主席

      顾玲玲  区团委副书记

      吴冬梅  区妇联副主席

      施菊萍  区残联理事长

  上海市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施金星同志兼任。

  为加强工作统筹,原由上海市崇明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承担的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职责,调整为由上海市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承担。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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