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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公开主体:
区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1〕61号
成文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7-05
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12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了《关于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及有关问题清单。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5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视察报告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一)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倡导诚信经营。在年初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上海市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合订本)》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南》《花博会食品经营要点》和《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负面清单告知承诺书》等文件,定向发放到花博园区内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园区外各类宾馆酒店、团餐接待单位、度假村、农家乐、民宿等经营单位。按照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60小时/年的要求,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遵法守法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加大花博园区内外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规范操作水平。花博园区内,成立花博园区市场监管所,集中组织开展园区内食品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活动,重点内容为食品原料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规范操作、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防控关键控制点。花博园区外,以团餐接待单位、农家乐、民宿、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对象,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规范操作为重点内容,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集中教育,并委托具有培训考核资质的第三方开展花博会专场培训和考核,开展培训共计76场次,覆盖食品经营单位2000余户、7000余人次。入夏后,专题发布《夏季高温期间餐饮单位防控食物中毒工作提示》,以现场指导宣传、书面告知和微信群提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风险预警,通过反复、针对性的宣教,不断提升食品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和责任担当。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大梳理”“大培训”“大比武”等活动,通过培训、竞赛、实务操作、笔试等形式,进行了“决战300天行动”能力测试,开展了“迎花博”食品安全保障快检技能实战暨“双一流”建设决战300天大比武活动。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区市场监管局还专门邀请“进博会”食品安全专家来崇,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流程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迎花博保食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桌面视频推演和模拟实战演练及园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桌面图片推演,通过演练不断熟悉完善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下阶段,还将组织开展监管技能、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纪律等方面的考核,以考促学,营造争先创优、岗位立功的良好氛围,强化市场监管队伍在花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的主动担当意识。
(四)加强社会面食品安全宣教,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围绕“三个维度”广泛开展社会面食品安全宣教工作。一是围绕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以政务网站、食药安办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定期向社会公示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监督处罚信息,加强与社会互动,有效回应并持续提升社会对食品安全关切。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对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录制农村办酒食品安全防控要点,以网络形式融入“走百村、讲百课”。印制《进口冷链食品消费防控要点》《保健食品消费知识》《食品安全黄金五要点》《预防食物中毒要点》等宣传海报和单页,发放到田头、户头。三是围绕食品安全宣传的广度,以今年6月~7月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发挥全区20个食品药品科普站、1000多个农村睦邻点作用,利用崇明报、崇明电视台等平台,发布“豆芽、韭菜、梭子蟹、淡水鱼”安全动画短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网络知识竞赛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晓率、获得感和食品安全消费能力。
二、紧抓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
(一)开展动态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是以花博团餐接待单位、民宿、农家乐、中型及以上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动态隐患排查,建立三张“清单”,即隐患问题清单、整改跟踪清单和销项处理清单。累计排查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隐患647次,均已整改销项处理,及时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全面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施策,全区社会面供餐单位共1651户,95540餐位,A级单位140户、B级单位1406户、C级单位102户、D级单位3户,对于食品安全状况差、周末经营或因花博临时新办的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三定”责任规定,即定职、定岗、定人,不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综合治理,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组织开展以“食监利剑”、“蓝剑”命名的专项行动,以日常巡查检查、交叉异地、错时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形式,对全区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执法,形成监管长效机制,杜绝超负荷运行以及食品原料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清洗消毒、生熟分开、餐厨废弃物、留样等方面的操作不规范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933人次,监督检查19140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8件,实施行政处罚124.4万元。组建督查小组,重点关注节假日和双休日,不定期对18个乡镇实施食品安全督查、飞行检查,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三)突出重点整治,不断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一是针对《视察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发现问题清单》中指出的15项问题,涉及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的11项问题实施销项式管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后续将抓好复查,防止反复。二是突出花博园内及周边商业街、东平小镇和前卫村等花博园毗邻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我为花博共值守,花博因我更精彩”倡议活动,159名市场监管局系统内党员干部自愿放弃周末和节假日,充实到花博园区、建设镇、东平镇、竖新镇等基层一线,开展风险隐患的地毯式排查与整治,累计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409个。三是持续做好农村办酒食品风险防控工作。线上实施农村办酒日报汇总制,强化每日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督促落实整改。线下推进实施农村办酒合同化,明确办酒举办者和承办者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积极推行农村办酒从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乡村厨师线下培训、线上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后,实施“双挂牌”上岗服务制。
(四)落实长效监管,严管严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按照《花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人员疫情防控专项方案》和《花博会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方案》规定,持续开展对餐饮单位疫情防控线上监控,花博会期间实施日报制。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过专班巡查、“沪冷链”监测,截至目前,中转查验6370车次进口冷链食品。总体防控形势平稳、可控。
三、加强统筹协作,发挥各方力量,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工作联动,进一步落实区、乡镇两级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一是由区食药安委印发《2021年崇明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实施区、乡镇、村居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签约,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及时回应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本区“花博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和推进花博期间和夏季食品安全防控工作,明确由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涉及花博会食品经营主体等重点单位的具体监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不定期督查、飞行检查,形成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二是紧盯供博食品供应商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由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其他区共同加强供博冷链食品企业监管,由区农业农村委加强供博种养殖单位地产食用农产品监管,梳理供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清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供博食品质量安全。三是积极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取得市级部门支持。花博会筹备之初,就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对接沟通,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多次亲临花博会举办现场,在总体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制定、保障能力建设、具体组织实施等方面,通过现场指导、专班驻点指导等形式给予崇明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充分的技术支持。
(二)实施智慧食安,全面落实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人防+技防”。开发启用“花博市场监管”小程序和“智慧食安”系统,纳入花博会运营指挥中心。线上,驻博监管人员通过手机监管端实时监控园区食品经营企业粗加工区、洗消区、烹饪区等区域,对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着装、清洗消毒等环节全过程动态精准监管,对不规范操作问题及专间有老鼠出没等情况实现精准抓拍,及时作出预警提示69件,整改率达到100%。线下,巡查数据及时汇总收集传至智慧监管系统,根据大数据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精准监管。通过监管端、企业端和公众端的三向互动监督管理模式,打造“人在园区巡,督导在线上”的双向同步监管系统,构建全流程、全场景、全智慧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三)加强社会监督,切实发挥社会力量在花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的作用。一是根据区人大常委会部署,广泛组织人大代表对花博园区内外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回访和跟踪检查,及时跟进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发挥区食药安办18名食品药品志愿者“啄木鸟”作用,及时调整明查暗访范围和内容,着重对花博会毗邻区域内农家乐、团餐接待单位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价格公示等进行暗访。三是畅通投诉渠道,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在园区内外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有奖投诉的宣传公示,提升市民对有奖举报渠道的知晓率,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专此报告。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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