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1〕8号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今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以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系统清理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机制,新制发公文做到全量备案,形成涵盖区、乡镇两级政府公文数据库,做好公文数据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向市级公开平台推送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文件全部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或政府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实现区级公开文件一站通查。对制发公文按照主题科学分类,优化公文查询服务,增加主题字词筛查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公文信息。强化公文发布前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公文信息权威性。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完善规范化的区、乡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梳理现有门户网站专栏,确定栏目公开责任主体并归入公开平台。持续拓展并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对公开专栏实施分类管理。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直接负责的公开栏目,做好日常发布和更新检查,全区集中公开的栏目或专题,各单位以链接形式提供公开指引,确保链接指向准确。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等原因导致公开内容发生变化时,责任单位及时进行调整。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乡镇 “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出不予公开或无法提供答复时,申请处理部门要加强复核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主动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更新收费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依法保障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新增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要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提高政策解读材料制作水平,文件起草单位制作政策解读材料时要针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关注点和疑惑点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全年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各单位要针对上级部门制定政策文件在基层落地应用和推广实施情况开展延伸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模糊认识、操作误区、执行偏差等情况开展跟踪解读。
(二)加强政民互动。强化政策施行过程中的热点回应,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发布页面增加留言功能,由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对网民留言问题进行解答和回应。通过网上领导信箱、网上信访、人民意见征集、“12345”网上受理平台等渠道收到的投诉建议、政策咨询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
三、推进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开。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于4月10日前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集中公开有关决策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情况、会议审议情况等各项信息。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移动端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主题,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进行反馈。配合做好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集中在8月组织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的线下公众开放活动为主的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
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更新与应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公文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发布系统进行备案和发布,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的实际应用,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按照标准化目录的公开事项分类提交并发布公开信息。对标准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将具备公开条件的新增公开事项列入标准化目录,对长期没有实际公开内容的目录内公开事项进行核减,做细做实标准化目录。持续优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关联展示,并及时将目录事项调整结果公开发布到专题页面,对关联链接进行同步调整,确保公开内容和公开事项的准确对应。丰富目录内事项的公开形式,增加“扫码看”等公开形式的覆盖面。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延伸。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村(居)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制定统一的公开目录模板和公开内容模板,为村(居)委会公开相关信息提供指导。细化目录内容,明确公开时限,按照“热点信息及时公开、重点信息定期公开、日常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推动目录内事项落地公开。对村(居)务公开渠道进行整合,提高公开的集约化水平。
五、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相关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
(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许可证发证、监督检查和抽检等监管信息公开。按照市级部门要求,继续归集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公示。
(三)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海洋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查公示、审批决定,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
(四)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督促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区级层面选择5个以上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项目或重大政策绩效评价报告随政府决算一并公开。
(五)细化深化交通管理信息公开。规范公交线路调整优化流程,充分听取沿线居民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公交站点布局和线路设置的科学性和公众满意度。专题公开本区备案停车场(库)及收费道路停车场点位、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加大对网约车、非法客运、省际客运等行政执法信息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内河水上相关许可等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力度。
(六)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针对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资金、交通管理和执法等重点领域开放数据需求,引导相关责任部门对数据进行编目,标记开放属性,开展数据归集。年内新增开放公共数据60项,开展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全面满足公共数据开放利用需求。
六、强化平台建设和工作保障
(一)提升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提升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实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创适配项目建设,完善平台功能建设,优化网站智能检索、无障碍、后台管理各项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水平。提升以“上海崇明”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提升互动功能和导向能力,做好信息发布前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做到权威发布、有效引导、及时回应。优化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适时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等增值服务。
(二)健全保障监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区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通识培训,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非公开条线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和年度考核,定期公布政务公开可量化指标排名,对年度考核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