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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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4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1〕7号

  • 成文日期:

    2021-03-31

  • 发布日期:

    2021-03-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

希望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学习先进经验,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2020年底,按照市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18个乡镇政府和30个区级部门开展了本年度本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考核项目根据2020年初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平台建设、“五公开”推进情况、政策解读、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特色工作8方面内容。考核评估以各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工作表现为基础,以实际掌握的信息、数据为依据,以上报的自评报告和材料为参考,采用单位自查、专项核查、第三方评估等形式。经综合评估,最终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一、优秀单位(22个)

乡镇:绿华镇、堡镇、庙镇、横沙乡、东平镇、向化镇、港西镇、三星镇、建设镇、长兴镇、城桥镇、新海镇;

委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医保局、区交通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二、良好单位(11个)

乡镇:陈家镇、新河镇、港沿镇、竖新镇、中兴镇、新村乡;

委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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