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城桥镇东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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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10002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1〕17号

  • 成文日期:

    2021-02-24

  • 发布日期:

    2021-03-01

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城桥镇东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沪崇府〔20212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城桥镇东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南至乔松路、北至瀛洲路、东至江帆路、西至老居民委员会建立后,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程序,于两年内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居委会功能布局和为民服务工作。

特此批复。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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