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2-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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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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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9


2021年2月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及格式相关规定,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崇明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方式、提高公开精度,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升行政透明度,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重要保障。

(一)强化公开组织领导

成立崇明区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双组长,常委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等公开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政务公开标准化、政策解读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五公开

聚焦全区各级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全流程,跟踪提供政务服务全过程,推进从公众视角的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全方位公开。

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新增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区政府新增2件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涉及行政许可351项,相比年新增55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494项,比年新增919项行政处罚5327项,比年新增2196项;行政强制事项160项,比年新增36项做出行政许可29万余条、处罚决定5197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双公示”平台公开。全区行政事业收费共有24项,相比2019年减少1项合计共实施政府集中采购743项次,涉及金额447932949.4元。

1.推进决策公开

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公开。坚持全民参与公开办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共收集书面意见300余条,通过座谈、邮件、电话等其他渠道收集公众意见近千条,经科学论证吸纳进规划。开展“十四五”规划大型问卷调研、“我心目中的世界级生态岛”主题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将群众期待融入规划,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规划经区人大批准后,与规划内容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向社会公开未来十五年崇明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凝聚力量。

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制定《2020年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草案公示征集公众意见,并按要求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和决策结果。

推进会议公开。定期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市场监管等公众关注度高的议题内容,全年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2期。

2.推进执行公开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务、“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项目分类公开财政信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所有非涉密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情况等政府债务信息。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相关信息。按照相关标准梳理出本区重大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更新项目批准、招投标、土地征收、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竣工等全过程信息。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召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按照不同部门的随机抽查时间安排设置专栏集中公开消防、城管、财政、生态环境、卫生检查、等执法领域的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发布随机抽查结果和检查人员等信息,累计发布信息37条。

3.推进管理公开

推进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新冠疫情发生后,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疫情防控专栏,及时转发上海市疫情通报和相关流调结果,宣传防控政策,公布发热门诊和疾控部门联系方式。提供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交通出行等查询服务,为疫情期间公众减少聚集,合理规划出行、办事提供方便。“上海崇明”新媒体及时对疫情相关网络传言进行回应和澄清。乡镇村居运用新媒体灵活发布本区域交通现行、居民小区出入管控、防疫用品分配情况等信息。

公开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对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全流程进行公开,公开发布房源信息、申请报名情况、资格审查结果、摇号结果。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国有土地出让情况。公开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果和国有集体资产交易结果。

积极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实地走访3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人才政策全方位宣传解读,并进行指导培训组织乡镇、园区开展线上线下宣讲会9场。依托重点企业及人才服务驿站,利用崇明人才网、崇明人才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折页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才政策“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及“与招商引资同步、与企业注册同步、与社区服务同步”的“三进三同步”系列宣讲活动,提高相关信息公开精准度

主动公开本地区空气质量实时信息,提供详细的各站点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情况、质量评价、对健康的影响及相关知识解释等,为居民户外活动提供建议,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情况。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定期发布长江青草沙、东风西沙两个市级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状况报告。

4.推进服务公开

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统一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全区423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按照“一情形一指南”原则,编制1646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以集中修订和实时维护相结合的方式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传达准确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中心公告栏推广“随申办”APP和其他政务公开便民举措,提高“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服务知晓率,方便办事企业群众获得高质量服务。

加大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招生考试、入学工作阳光公平。按时发布中小幼不同学段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各级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划区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推荐生名单等,及时公示本区民办小学、初中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公开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公开《关于推进紧密型教育集团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效益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崇明区教育学院实验联盟的决定》等教育改革政策,发布崇明区学区化办学划片等工作落实情况。

加大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制定并公开《关于给予本区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操作办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宣传,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启航计划”等多场专项招聘会,发布就业岗位,宣传就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就业。每月对职业培训、线上培训、以工代训等各类补贴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5.推进结果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形式定期发布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结果公开。分期分批发布崇明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布本区重点行业的从业人数、重要产品数量,及时向社会披露本区经济发展现状。公开第四次人口普查相关政策和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宣传,凝聚各方力量推进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公布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综合津贴、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数据,通过养老服务平台及时提供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养老服务资源和民政服务场所信息,通过“阳光村务”平台全面公开村居党务、村居事务、村居财务、村居便民服务信息。

全面推进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原则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区级机关全年公开涉及重大工程、社会保障等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理复文229件。试点推进乡镇人大代表意见办理结果公开,各乡镇共公开乡镇人大代表意见84件。

(三)依申请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今年生效的新《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相关条目。制定本区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工作,在第三方评估方案中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重点评估对象。

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申请233件,答复229件,其中上年结转1件,结转到下年度办理5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33件,申请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人才政策等方面

已答复的22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为136件,占比59.39%;不予公开6件,占2.62%;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59件,占25.77%;不予处理8件,占3.46%;其他处理21件,占8.73%。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2件,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被复议机关纠错。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纳入发文程序,信息公开部门初拟公开属性后报发文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定公开属性。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公文3596件,比去年增加47件。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调整公开属性,扩大公开范围。分批对未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把具备公开条件的公文调整为主动公开并上网发布。优化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可以公开并提供给申请人的信息,经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一律上网发布。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备案管理。优化政府信息备案系统,定期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备案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实时掌握相关数据和变化情况,根据公开数量、公开率对排名通报。

(五)平台建设

一是新建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对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系统优化数据录入功能,有效提高公开发布效率。同时把全领域标准化政务信息目录嵌入报送系统,初步实现了标准化公开事项和政务公开各级子栏目的逐项对应。持续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功能。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增设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疾病预防等栏目10个。按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重新设计标准准化规范化目录公开专栏,增设标准化目录关联对应公开栏目等功能方便市民查询。增加政策文件下载功能并落实防篡改防伪造措施。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增加崇明区经委等四家区级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基本实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全开通。根据不同新媒体平台和不同受众特点,开发一系列融媒产品,提高政务公开的速度和温度。全年“上海崇明”微信、微博、APP分别发布推文6095条、1.6万条、7149条,“上海崇明”抖音号发布视频979个。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其他公开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围绕《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关于促进长兴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和第十届中国花博会筹备推介等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主持多场新闻发布会。全年共编发公报4期,刊登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共115件。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针对新任公务员、乡镇委局中层干部、区管干部等不同对象组织多次内容各有侧重的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针对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制定、政府信息报送系统上线等专项工作,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各单位专职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学习,统一工作手势。

二是强化日常督查。采取重点数据每周通报、全面数据每月通报的方式,定期通报区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可量化指标排名情况。每两月发布情况专报,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对特殊申请进行跟踪督办,切实提高答复质量,减少司法争议。

三是开展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进行全面评估,检查重大决策、建议提案、政务服务、权责清单等重点公开内容是否及时、完整公开。根据评估结果开展自查整改,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七)落实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细化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制定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公开发布。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并公布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采取先部分试点再全面推进的方式,指导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对照国务院各部委公布的相关指引,对目录进行整理优化,为下一步目录的全面应用做好准备。

三是扩大公众参与。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重要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企业代表、行业专家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推进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会议向基层部门延伸,邀请村民列席乡镇长办公会。组织多场行政机关“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网络征集热心市民考察参观行政机关,推进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9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

55

2909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75

919

107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31

2196

5297

行政强制

124

36

4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43

44793294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9

4

0

0

0

0

2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3

3

0

0

0

0

1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

0

0

0

0

0

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0

0

0

0

0

1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226

3

0

0

0

0

2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1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1

0

4

2

0

0

0

2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还有差距,和本市先进单位比较也还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仍有漏洞。二是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力度不够,重要政策解读没有做到全覆盖。三是主动公开缺乏统筹协调,公开信息碎片化。针对上述问题,本区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提高:一是提高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信息公开程序性要求,加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执行力度,履行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特别是决策过程中的各项公开义务。二是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加大投入制作视频、图表、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回应材料,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利用各级部门各类政务新媒体,根据平台传播特点和受众偏好精准推送解读回应内容。三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对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常态化更新,优化公开事项,通过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建立公开事项与各个公开平台公开内容的精准对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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