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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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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受上海新凤翔废旧物资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经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准和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同意,崇明区长兴岛潘圆公路1630号房屋招租,特公告如下:
一、该资产基本情况和要求如下:
1.出租房屋简况:项目房屋位于崇明区长兴镇潘圆公路1630号。权证号宝集建(93)字第004192号,该处资产属于上海新凤翔废旧物资处理有限公司,出租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场地面积为548平方米。
2.招租标的物底价:年租金总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
3招租要求:
1)、竞租单位,注册于泰和经济开发区优先。
2)、该经营点,以生产加工为优先。
3)、目前,该招租点闲置中,以现状为准。
4)、竞买单位,必须遵守法制法规和当地规章制度,尊重该公司指导意见。解释权,归上海新凤翔废旧物资处理有限公司
4)、租付方式: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为60万元,租金为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原则。
三、竞租方式:
1、竞租人在报名前需缴纳120000元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等支付竞买保证金,须于报名前到账。(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账号:1001094129500008820,开户行:工商银行崇明新城支行),中标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未中标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办法:
凡参加竞租者若是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若委派其他人前来报名,请随带委托书(由法人签字、单位盖章);自然人报名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并随带缴纳保证金凭证。保证金应与报名者信息一致,于2021年2月19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5:00(过时不候),在崇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1室)综合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茅先生
咨询电话:69698622
崇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