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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1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0〕66号
成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1-07
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1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其所作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9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从宣传发动、完善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分类意识持续提升
(一)强化宣传工作合力
区文明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农家乐、进民宿等的宣传活动,各乡镇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同时,今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委、区旅投公司共同参与,对旅游景点、农家乐、宾馆饭店、交通枢纽站等单位开展专项指导和检查,确保宣传到位、设施规范到位、生活垃圾分类到位。截至目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均已达100%。
(二)调整宣传教育方式
9月以来区推进办组织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上海崇明”及“崇明区生活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上举办生活垃圾分类有奖问答活动,并制作1.5万张宣传标识下发至各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区机管局牵头组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提高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各乡镇通过早市宣传、入户宣传、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活动,增强住宅小区租户、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垃圾分类意识。另外,全面引入曝光机制,对各村居分类不到位的村居民,在投放点位上进行曝光,以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三)强化物业工作职责
区推进办牵头组织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城桥镇4家单位对城桥镇辖区内52个居住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实行逐个销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进一步强化物业公司工作职责,要求各物业公司落实专人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村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坚持实施保洁员每天巡查、物业企业每周检查、村居委每月督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每月抽查的工作机制,确保精准分类投放,杜绝混投现象发生。
(四)提升基层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今年11月区推进办牵头区文明办在原来4个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个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并将落实专项经费保障,以进一步调动志愿者工作积极性,助推生活垃圾分类效能提升。二是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员队伍工作能力。区推进办协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全区1294名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员全部纳入生态就业岗位,以确保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同时邀请市级专家对《条例》进行再辅导再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体系持续完善
(一)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
区推进办组织有关单位赴长宁区、嘉定区、杭州市学习考察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并在新河镇召开现场推进会,推进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目前我区已完成湿垃圾处理站实时监控、湿垃圾智能称重、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监管、两网融合回收服务体系监管等平台建设。新村、新河等乡镇完成“两网融合”二级平台建设,其余乡镇正在加紧推进中。同时各乡镇根据新标准、新要求,在生活垃圾分类交付点设置了智能监控设施,通过“人工+智能”的管理模式,全面巩固和提升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二)推进收运处设施建设
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正在抓紧建设过程中,预计2021年3月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届时将极大提升干垃圾处置能力。同时,现有湿垃圾处置站提标改造工作,今年均已完成,并启动湿垃圾处置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完善“两网融合”服务布局
今年10月,全区各乡镇326座服务点、18座中转站已完成初次验收,目前正在等待市分减联办的审核验收。同时,在原来28个自助型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基础上,9月以来全区又增加了40个自助型可回收物服务点,主要分布在城桥镇、堡镇和陈家镇,开展包括玻璃、金属、塑料、纸张和衣服等全品类回收,日回收量约为5至6吨,进一步提高了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
(四)整治投放环境
针对破袋、除臭、洗手设施、垃圾桶标识规范、投放环境等问题,9月以来区推进办制作240L垃圾桶四分类标识3.5万张。同时,针对这类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共督查村居、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店铺2354个,发现限期整改问题1285个,目前都已整改完毕。
(五)强化管理考核
区推进办下发了《2020年下半年崇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并每月开展考核,并通报各乡镇考核指标情况。区机管局与区绿化市容局共同制定《崇明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检查方案》,每月联合专项检查、每两月进行通报反馈,形成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年终考核范围,引导各居住区结合实际,实行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适当调整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以满足群众投放需求。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镇域范围内的考核管理办法,通过物质奖励、末位约谈等方式,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六)加强违法投放垃圾行为的处罚力度
健全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实施每月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对全区住宅小区、餐饮宾馆、医院、菜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和11家生活垃圾收运企业、7个中转站及1个末端处置站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9月至11月,共开展了1206次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单位2470个、居住区366个,发放整改单392张,作出行政处罚59件,处罚金额18566元。
三、加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高
(一)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为解决目前湿垃圾处理设施点位多、环保压力大、处理水平低等问题,前期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赴松江区、奉贤区和浦东新区学习考察。同时在区规划资源局的支持下,目前已开展《崇明区湿垃圾处置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预计明年6月份完成初稿,12月底前完成审批。
(二)试点细化湿垃圾分类
根据《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8年起,全区实行餐厨垃圾镇收集、区运输的全覆盖处置模式。在此基础上,根据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近期区推进办牵头有关成员单位,拟在机关食堂、大型宾馆饭店、大型农家乐民宿等场所,试点开展餐前、餐后垃圾细化分类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推进湿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我区积极推动湿垃圾处理站环保设施建设,已为22座镇级湿垃圾处理站增设污水处理和臭气回收等环保设施。同时,委托上海环科院等多家专业机构对全区4种湿垃圾处理工艺和22座镇级湿垃圾处理站开展工艺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废”跟踪检测,对检测或评估不达标的,督促乡镇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目前22座湿垃圾处理站均已完成提标改造,正在加快办理环评手续,预计2021年底完成。
(四)加快菜场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市商务委修订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结合市分减联办下达的指标要求,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共同推进我区标准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工作,11月底完成港西镇明南佳苑菜场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目前全区已有5座菜场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即:横沙乡新岛菜场、堡镇玉屏菜场、城桥镇绿海路菜场、港西镇明南佳苑菜场、港西镇菜场。
特此报告。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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