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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区养殖水域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241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0〕62号
成文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2-01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发布崇明区养殖水域规划(2018-2035年)的请示》(沪崇农发〔2020〕15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养殖水域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规划资源局联合负责印发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通过规划实施,规划期内对水产养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生态养殖取得较大发展,实现空间规划布局合理,各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全面推广普及。
四、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要联合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各乡镇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规划全面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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