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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长兴镇海星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2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0〕73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长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长兴镇海星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请示》(沪崇长府〔2020〕9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长兴镇海星村村民委员会建制,希望你镇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做好海星村村民委员会建制撤销后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批复。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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