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18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崇府复〔2016〕87号
成文日期:
2016-07-15
发布日期:
2020-11-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县公安局:
沪崇消防委办〔2016〕17号文收悉。经研究,县政府原则同意《崇明县消防“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规划》的实施范围为全县,实施阶段为2016—2020年。
二、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发展为动力,围绕崇明生态岛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遵循“科学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分步实施”的原则,构建先进的城市消防安全综合体系,形成消防站点布局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完善、消防技术装备精良、消防信息网络先进、消防人文环境和谐、灭火救援组织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格局,切实保障城市消防安全。
三、要根据县域空间布局,重点推进和实施工业消防重点地区、民用消防重点地区、城镇地区和各类危险源的消防规划。要以安全、合理的消防服务责任区范围为依据,规划全县消防站。近期要重点抓好东平消防站建设,争取早日启动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
四、要逐步提升本县消防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加强消防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数量和质量;加强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供电等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
五、加强公安、政府专职和义务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灭火救援组织体系。
六、《上海市消防“十三五”规划》出台后,加强与市规划衔接,根据需要适时调整。
2016年7月15日
(调整为主动公开)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