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崇明特色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情况视察报告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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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137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0〕42号

  • 成文日期:

    2020-09-10

  • 发布日期:

    2020-09-24

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3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本区特色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情况进行了视察,形成了《关于崇明特色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情况的视察报告》(以下简称《视察报告》),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2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视察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明确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视察报告》的报告,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工作联动,推进全过程无缝监管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重点抓好《崇明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崇明区食品安全权责清单》的责任落实,压实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区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议事制度,加快形成特事特议、大事会议、常事商议的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重要指标,通过考核督促乡镇压实压紧属地管理职责,以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一、高效的监管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协同,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建立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联合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联络的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农产品监管领域职责分工,厘清监管边界和相关争议处置原则。确立崇明绿色农产品认证、检测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在处置食源性疾病事件中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建立专班队伍,将交叉执法、错时执法作为常态化监管手段,确保部门间监管无缝衔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从田头到餐桌”的无缝衔接。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人人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局面。一是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分类分级培训教育。以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分以上为目标,开展食品安全六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科普角、科普墙建设,持续发挥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主流平台和村居睦邻点”“庭院学堂”“田间小喇叭等特色平台作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村居覆盖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和鼓励全社会“减盐、减油、减糖”,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相关课程。打造区食药安办微信公众号以及食品安全科普辟谣宣传栏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二是加强多元共治,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社区共治、居民自治等汇聚成社会共治的中坚力量。实施“啄木鸟”计划,帮助区级食品药品志愿者在食品安全明察暗访、社会监督、群众宣传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三是修订完善《崇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做好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并线后的宣传推广工作,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行刑衔接,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食品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推进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鱼类和非法狩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抓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管控,切断相关病毒传播源头。加大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强化专业人员和专业装备配置,做好智慧公安“食药环”子系统的建设运行。

二、紧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一)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在种养殖环节,从“条线监管”走向“全域合作”。进一步明确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发放《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将防控工作重心从行政部门下沉至企业和个人,从海关、市场监管延伸至屠宰加工企业一线。二是在食品生产环节,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组织开展有因检查,对存在问题线索的企业和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抓好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高风险及节令食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结合监督抽检,强化风险因素分析整改,及时消除监管盲点。三是在食品经营环节,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对辖区内冷库进行摸底建档,做到底账清晰。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各类经营主体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和高风险时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高风险场所和单位情况,增加专项检查的项目和频次,做好相关风险源的病毒核酸检测。

(二)统筹协调,突破瓶颈,加快解决崇明白山羊定点屠宰问题。2014年在向化镇、三星镇设立的2个白山羊定点屠宰场由于用地性质和环保防护距离等原因无法按照2015年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取得相关环评和排污许可面临关停。包含白山羊屠宰流水线的区供销社所属屠宰场改造项目虽已纳入市农业农村委项目库,但由于受疫情防控和企业亏损影响暂缓实施。目前,区政府已专题研究相关屠宰场改造项目资金和运营管理机制问题,将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加快推动项目改造实施,确保屠宰生产秩序恢复正常。同时,深化屠宰场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屠宰场和养殖企业的深度合作对接,探索建立“生产屠宰销售一体化发展模式

(三)加强监管,扶持发展,为“崇明大米”提质增效。以“守底线保安全、严监管维秩序、强服务促发展”为基本立足点,以强化崇明大米提质增效工作的力度、拓展崇明大米产业发展的广度、挖掘崇明大米食品品牌的深度为重点,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建设和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设工作,确保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达到100%、企业自查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大米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水平,规范生产工艺、产品标签等行为,继续推进上海市食品安全诚信企业创建工作落实区、乡镇两级食药安办村居食品药品工作站职责,主动排查农村合作社、规模种植企业的大米种植和生产加工情况,实施一企一档监管,及时取缔地下加工大米现象,严把上市大米质量关。

(四)强化治理,加大力度,持续开展对小规模种养殖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区、乡镇监管人员、协管员、种养殖从业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培训,继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培训课程,增强各类人员职业素养和绿色发展理念,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二是强化网格化监管。按照《崇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大基层巡查力度,加强对小规模种养殖户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指导,打通源头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继续完善“1+16绿色农资封闭式管控系统。结合本区的GIS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加大对小规模种养殖户绿色农资的补贴覆盖率和补贴强度,引导农户使用绿色农资。四是全覆盖风险监测。在现有全年9万余份定性检测计划的基础上,各乡镇对小规模种养殖户进行全覆盖定性检测,并将定性检测复测不合格的产品纳入定量监测范围。

(五)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加大对网络食品等新业态监管力度。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净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实施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构建网络订餐基层监管网络,通过日常巡查、网络订餐双随机抽查、“食安利剑”专项检查、约谈主要第三方平台区域负责人等方式,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在全区持续推广“食安封签”。继续依托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违法线索监测,进一步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一)突出科技赋能,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生态农业数字管控中心建设,打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建立可追溯、可共享的安全管控平台。建立完善崇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年近2万批次的农产品智慧速测数据实时上传,为农产品安全全覆盖监测提供信息保障实施绿色农资封闭式管控系统,对全区的补贴农药发放进行数据汇总,对接GIS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对全区农业生产的用药趋势和强度实施预警管理。二是提升重点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智慧监管水平,整合学校食堂等视频资源,按照统一标准接入区级平台,推动全区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堂、老年助餐点、食品生产企业、民宿和花博会餐饮企业等高风险重点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同时结合区视频结构化分析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人脸识别、动作抓取分析和异常生物轨迹分析等智能化技术手段,对工作人员未带帽子、未带口罩、抽烟等违规行为进行抓取,对老鼠等异常生物的动态图像进行捕捉,实现食品安全事件的自动发现和分派处置。

(二)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抽检监测。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委托第三方随机抽检等,进一步补充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科学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按照10件/千人的标准,全区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抽检样品数达到6880件以上,其中食用农产品全年定量抽检样品2350件,食用农产品定性抽检样品不少于9万件。抓好食品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确保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检测结果,公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将检测结果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等级挂钩。

(三)探索检测资源整合,推进信息共享互认。深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合作机制,签订《崇明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作协议》,用足用好人员、设备等资源优势,对全区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的蔬菜、林果、稻米等三大类农产品开展联合抽样检测和风险评估。拓展农产品检测资质认定工作,预计本年度完成现场评审考核,力争崇明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成为全市第一个同时具备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双重检测资质的政府机构,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工作目标。

(四)加强信息追溯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以地产农产品、高风险食品为重点,持续做好9大类20个品种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注册上传工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实现信息化。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实现本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信息上传率均达到100%的目标。推进农产品安全追溯,加强区级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依托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农产品二维码制度,努力实现地产主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可追溯,实现农产品从源头向消费终端的正向跟踪和反向溯源监管追责。不断完善本区食品溯源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五)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食品抽检监测正常运行。一是按照市级明确的食品抽检年抽检样品数量要求,制定详细的抽检计划,安排好年度财政预算。二是根据市级部门组织的重大专项整治、区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要求,制定既能评估本区食品安全隐患,又能确保本区重大食品安全保障顺利进行的食品自主抽检计划和预算安排。三是按照“合理必须”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检测的相关经费保障,确保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大产业扶持,打响崇明特色食品品牌

(一)加强顶层设计,促进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进一步抓好《关于促进崇明区绿色工业、文化创意和体育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贯彻执行,鼓励、指导崇明特色食品企业争创品牌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上海品质、中华老字号等称号的给予奖励。根据市场影响力指数,建立和优化“崇明+区域公共品牌价格体系,以高端核心品牌为重点,分层次推进崇明大米、崇明清水蟹、崇明白山羊、崇明金沙橘、崇明翠冠梨等区域公共品牌发展,辐射带动授权自主品种不断发展与壮大,共同推动崇明优质农产品品牌的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公共品牌覆盖面。

(二)以公共品牌为抓手,打响崇明生态特色地方食品品牌。一是稳固“政府+协会企业模式,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注册和推广工作。二是牢固树立高端核心品牌价值定位。严选区内最具特色、最高标准的主体及产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规格和确定价格底线方式,打造两无化为引领的崇明+农产品区域公共高端核心品牌。三是培育提升授权自主品牌市场份额。按照自主定价、自定包装、统一追溯、商标授权的方式,大力培育一批崇明+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授权自主品牌,大幅提高崇明区域公共品牌的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指数。

(三)注重特色食品传承保护,鼓励引导小作坊规范建设发展。结合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加强对企业指导与服务,因地制宜实施一企一策。一方面加强对崇明特色食品生产技艺的保护,创新宣传推广内容和形式,加快形成更具崇明特色的食品文化。另一方面指导和推进食品生产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引导小作坊加强文化建设,逐步推进品牌建设,使企业既能做好产品,也能讲好故事,留住“乡愁”味道。

(四)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助力特色食品企业发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地产农产品绿色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完善主体送检和质量承诺、执法机关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相结合的“崇明+农产品100%覆盖抽检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崇明+商标的使用资格。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社会监督和司法维权保障的品牌保护体系。二是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崇明大米、崇明米酒等重点品种生产过程提质增效,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宣传营销政策,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深入挖掘“崇明+品牌发展内涵,讲好品牌故事,提炼“崇明+文化元素与品牌宣传口号,加强“崇明+农产品品牌的包装设计和推广使用;推进线上线下与现代供应链深度融合,引导各主体建设网店、社区店、微店和网上商城,推动“崇明+线上营销,与盒马、叮咚、永辉等销售端联合,建设线下“崇明+特色食品体验中心、专区和无人售货柜等营销网络顺应新零售发展趋势。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崇明特色食品市场秩序。一是提升我区特色食品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围绕崇明特色食品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运用商标打响企业品牌。充分发挥商标作用,规范商标使用,及时查处侵权假冒案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加大地理标志使用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列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对辖区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质量特色、产品包装及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流通领域销售地理标志产品的检查,对擅自使用、假冒、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鼓励支持行业自律,促进食品行业协会建设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自律和纽带作用,通过强化崇明绿色食品产销联合会、崇明老白酒行业协会、崇明食品卫生安全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有效整合行业内食品安全资源,握指成拳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一是指导协会提升培训和考核水平,创新方式,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知识为培训内容和考核要点,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度和新鲜度。二是推进协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险对行业管理的专业评估与托底服务能力。三是按照公共品牌“自己用、自己爱、自己管、自己护”的发展思路,建立政府搭台服务引导,行业定标准、监督规范执行和企业负责实施的品牌管理模式。

专此报告

2020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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