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本区犬类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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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13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安全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0〕32号

  • 成文日期:

    2020-09-30

  • 发布日期:

    2020-10-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崇明区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谷继明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 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锋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吴健春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捷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龚 平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王惠东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上海市崇明区犬类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龚辉同志担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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