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历史公报 / 2020年第2期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08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0〕15号
成文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0年6月19日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导意见》(沪府办〔2020〕6号)精神,加大环节精简和流程优化再造,强化跨部门协同和前台综合、后台整合,更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崇明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公民生命周期,梳理一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一件事”,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等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一体化办理。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崇明区15个“一件事”的流程优化再造,并接入“一网通办”门户。
二、工作要求
(一)围绕“六个再造”,实现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
围绕“六个再造”,即再造申请条件,实施“一次告知”;再造申报方式,实施“一表申请”;再造受理模式,实施“一口受理”;再造审核程序,实施“一网办理”;再造发证方式,实施“统一发证”;再造管理架构,实施“一体管理”,推动完成15个“一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
(二)鼓励改革创新,探索单事项办事流程优化
在方案实施具体过程中,各部门可以同步作出如下改革创新探索。一是探索“一件事”提前服务。在企业和群众正式提出“一件事”办事申请前,“一件事”牵头部门可以会同配合部门开展提前服务,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走弯路、回头路、冤枉路。二是扩大“一件事”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对15个“一件事”中条件难以事先核实、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事项,加大告知承诺力度。三是探索无人干预自动办理。针对部分办件量大、流程简易的政务服务事项,在数据共享比对核验的基础上,事项系统自动决定办理结果。
三、主要任务
前期,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各单位结合业务实际,选择了15个涉及面广、办件量大、有崇明特色的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研究提出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编制形成《崇明区“一件事”事项清单》(附件1)。下一步,本区15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崇明区“一件事”事项清单》和《崇明区“一件事”分工表》(附件2、3),在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崇明区“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工作。
(一)编制“一件事”工作方案。每个“一件事”包含的单个事项所涉及的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优化单个事项,精简办事手续办事环节,取消不必要的层级把关,内部审查原则上实施一审一核制或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在单个事项优化的基础上,每个“一件事”牵头部门,要根据《崇明区“一件事”事项清单》会同各配合部门,围绕“六个再造”的工作要求,对办成“一件事”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每个“一件事”具体工作方案(附件4)。方案内容应包括优化前流程、存在问题、改革举措、优化后流程、预计改革成效,以及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的责任分工、实施步骤、进度安排等。每个“一件事”牵头部门形成书面工作方案后报区政务服务办备案。(5月15日之前完成)
(二)编制“一件事”操作规程。每个“一件事”牵头部门要根据“一件事”具体工作方案,会同各配合部门,整合“一件事”所有的单个事项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电子证照需求等信息,理清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压减办事期限,形成每个“一件事”的操作规程。不断提升“一件事”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并报区政务服务办备案。(6月15日之前完成)
(三)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每个“一件事”牵头部门整合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等制定每个“一件事”的办事指南,并注重办事指南的个性化、场景化应用,增强可读性、通俗性。每个“一件事”牵头部门要将形成的办事指南报区政务服务办备案后,及时会同各配合部门做好对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6月15日之前完成)
(四)推进“一件事”系统建设。结合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运行平台系统开发建设,探索推进“一件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互通、电子证照归集、数据共享应用,确保15个“一件事”涉及到的电子系统、数据、证照能够正常调用。推进建设“一件事”主题式事项申报办理功能模块,实现“一件事”事项“一网通办”前台主题式申办指引、申请材料“一表式”填写申报,内网后台申请材料标准化审查,办理阶段进度实时跟踪,推进线上与线下窗口同事同标,实现线上线下“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流程的一体化办理。(8月15日之前完成)
(五)落实“一件事”窗口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结合优化再造后的“一件事”业务流程,将15个“一件事”纳入综窗受理。(8月31日之前完成)
(六)完成“一件事”人员培训。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培训,推动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批办理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改革顺利落地。(8月31日之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我区的15个“一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工作由各副区长分别牵头,专题推进,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都要确定“一件事”中单个事项的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报区政务服务办备案,如人员有所变动,应及时告知区政务服务办。各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
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统筹推进、督察督办,协调解决各单位推进改革中碰到的问题;每个“一件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一件事”,切实担负起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区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系统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线下“一件事”综合窗口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做好“一件事”上线前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一件事”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一件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督查
区政务服务办要开展对“一件事”落地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每月通报、督促推进,同时把“一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工作情况,作为本年度“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崇明区“一件事”事项清单
2.崇明区“一件事”分工表
3.“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内容要求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