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历史公报 / 2020年第1期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0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0〕12号
成文日期:
2020-04-09
发布日期:
2020-04-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原则同意,现将《2020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9日
2020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公开,贯彻落实《条例》《规定》
(一)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专题宣传,营造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条例》和《规定》的新增要求的组织落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掌握新旧《条例》《规定》内容变化。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职责的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清单形式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加大法定内容公开力度。规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要标准规范、清晰易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条例》《规定》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各单位要按照国办公开办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
(三)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管理。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在6月30日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工作全过程记录,申请受理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录入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录入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以及办结结果和后续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以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
(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各单位要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标准化工作和业务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6月30日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对本单位2010年以来未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进行重新审查,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步开展针对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转化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各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明确解读重点,要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解读要涵盖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准确释放。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公布改进措施。针对重大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出权威发布,5小时内进行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根据《上海市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并发布本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列入目录的事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要上网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承办单位可根据决策事项类型通过听证座谈、实地走访、专家征询等其他形式和渠道专门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一并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还要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年内不少于两次),局长(主任、乡镇长)办公会议等政府有关会议,列席和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常态化听取企业群众、服务对象对行政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周)、机关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生态项目、教育医疗、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推动政策措施的完善改进,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公开目录清单
(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开展区、乡镇两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目录编制要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6月底前,区经委、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完成结对业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9月底前,区经委、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完成结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2月底前,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完成全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区经委、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要紧密联系市级对口部门,主动寻求指导,结合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标准确认和结对领域目录编制。区政府各部门要与乡镇政府协同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指导乡镇编制全领域标准目录。
(二)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试点领域的工作部署进行实施。在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公开标准目录,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公开各项具体信息。区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标准应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三)推动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等目录清单。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动态维护办事指南程序性要素内容。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崇明区“一件事”清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四、加强平台渠道建设,提高公开服务质量
(一)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建设。加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要与集约化平台做好数据对接,内容共享。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优化智能检索工具,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对重要政策措施,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利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三)加强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提供区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配备查阅设施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政务信息。对土地征收、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或人群的公开内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到达率,提高公开实效。持续推进村居信息化平台政务公开。依托有线电视网络平台,采用统一格式的公开样张,常态化公开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四)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平台应用。各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每天定时登陆平台,及时查看处理待办事项。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平台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模块功能,做好数据录入和维护,提高在线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利用平台数据资源,提升案例库、知识库的应用效果,做好数据和工作案例的分析和展示。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完善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办公室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分级分类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办公室系统培训课程体系,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开展全员培训。区政府各部门一方面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积极参加市级部门的业务培训,明确本单位主管领域的年度公开重点和公开要求,另一方面要做好公开工作的条线指导,把政务公开要求准确传达到基层。
(三)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公开数据收集、分析,充分行使《条例》赋予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等法定职权,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第三方对政务公开开展专项评议。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