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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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2000040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0〕7号

  • 成文日期:

    2020-04-07

  • 发布日期:

    2020-04-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47

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重要内涵。《“健康崇明2030”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健康崇明建设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展。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益普及,本区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环境持续改善,健康产业进一步发展。2018年全区人均预期寿命已达83.35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3‰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水平,为崇明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健康基础。2016年,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在上海召开,本次大会向全球展示了富有创意与成效的健康促进中国经验、上海模式。崇明参与接待了来自墨西哥、美国、不丹等国家的18位中外参会代表,向世界展现了崇明形象。

同时,健康崇明建设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包括健康教育与促进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尚待进一步提高和普及;医防融合不够紧密,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健康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大,生态环境质量与居民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健康服务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等。由于人口深度老龄化,加之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本区依然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为贯彻落实健康上海建设,解决威胁崇明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关注优先发展的健康领域,形成健康崇明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健康崇明2030”实施意见》,制订《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根据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健康信息化、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健康国际化等八大领域,实施健康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健康崇明建设能级,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健康,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提供坚实的卫生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健康优先、预防为主。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建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形成“大健康”治理格局。转变健康服务模式,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关口前移,强化早期干预。

2.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效果。立足于上海对崇明的战略定位要求,以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为目标,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需,完善防治策略,持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

3.坚持最高标准、打造一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坚持生态+健康、互联网+健康,全面提高崇明健康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健康服务品牌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4.坚持共建共享、促进公平。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激发全民参与热情。培育健康文化,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民健康素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老、少、远”等人群健康服务。

5.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快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开放,增强健康领域制度供给能力,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建设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崇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世界级生态岛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健康生活,促进健康资源科学、均衡、合理分布,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服务业发展质量逐步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持续居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领先水平。

到2030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实现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康理念真正转化成为居民工作生活的自觉行动,崇明卫生健康供给水平与市区基本持平,健康优先的服务、制度和治理体系更为完善,健康生活方式更为普及,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公平,健康产业逐步壮大,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全民健康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以大健康为引领的创新发展新格局。指标框架见下表。

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指标框架

序号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2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70

≥72

3

婴儿死亡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5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6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7

97.5

7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8

40

8

参加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的人数(万)

2

3.5

9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10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11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m2

6

6.5

1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5左右

46

13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18

14

产前筛查率(%)

60

≥80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8

16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90

17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

≥50

≥60

18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9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90

21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90

22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4

≤4

23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90

24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0

≤9

25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90

26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90

27

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

≥32

≥40

28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

70

100

80

29

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8

≥98

3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

2.5

31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5

3.0

32

千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0.40

0.43

33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5

20

34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0

进一步提升

35

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100

36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0

≥95

37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42

38

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

≥98

≥98

39

药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

≥98

≥98

40

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例(%)

逐步增加

较大提升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依托健康促进中心等专业机构,统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学术团体和新闻媒体等各类资源,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平台。建设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加强崇明区媒体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审核,加强不良健康信息监管。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完善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使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为病人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的激励机制,把健康科普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相关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学、协会组织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面向机构的培训工作。鼓励电视台、报刊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推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综合使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加强精准健康科普教育,准确对接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至2022年,建成全区健康教育资源库和专家库;推出一批“健康崇明”建设示范、优秀案例。至2030年,再培育形成一批健康促进示范案例。(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配合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委)

2.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建设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课外宣传、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向在校学生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培养健康技能。社区和单位将健康知识普及作为重要工作,针对居民和职工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高危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推广适宜技术和支持工具,继续向本区所有常住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区(县)创建成果,开展“健康中国行”“中医中药中国行”、合理用药等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至2022年和2030年,崇明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8%和40%,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8%和42%。至2022年,居民合理用药知晓率大幅度提高;至2030年,居民合理用药知晓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配合部门:区科委、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残联)

3.倡导健康文化理念。强化政府在健康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健康文化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体系。将生命教育纳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从小树立科学的生命观。通过新闻媒体,广泛传播医学和健康意识,普及敬畏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学规律的理念。增进全社会对医学、医务人员的理解和尊重,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对医疗服务结果的合理预期。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强化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相关节日为契机,深化健康理念传播。开展综合性医院“患者体验日”和“民健康科普活动周”活动。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积极宣传健康文化理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应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以文化人、以德润心,积极创造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环境。至2022年,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至2030年,健康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健康、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区文明办、区卫生健康委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配合部门:区文化旅游局、区教育局

4.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增强公众个人健康主体责任意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健康素养与自我管理能力。加强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不断扩大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的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推进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多元化、规范化发展。引导家庭医生、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参与指导小组活动。单位、学校因地制宜开展职业人群、青少年的健康自我管理活动。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小组建设,提升自我管理小组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康自管小组组长熟练使用健康自管小组管理App软件,建立覆盖所有社区的健康管理同伴支持网络。探索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积分奖励制度,激励居民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各社区和单位,打造一批传播健康生活理念的学习团队,培养健康团队骨干,培育健康生活传播达人。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引导家庭成员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至2022年和2030年,我区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的人数分别达到2万人和3.5万人。(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文明办)

5.公务员健康促进引领示范建设。充分发挥公务员在健康文化传播和健康促进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心理健康、女性健康、慢性病管理等内容,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建设、职工运动会、健康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公务员的健康素养水平。至2022年,覆盖全区区级机关公务员,至2030年,区、乡镇机关健康促进活动常态化,建立覆盖全区公务员的健康管理教育体系。(牵头部门:区公务员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管局

(二)合理膳食行动

6.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根据上海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碘营养状况、食物成分监测结果,分析及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对孕妇、婴幼儿、学生、老人等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开展营养知识宣教,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在重点人群开展限酒宣传并进行相关行为干预。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2022年和2030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均保持在7.5克以下;创建“健康食堂”3家9家、“健康餐厅”15家45家,至2030年创建“营养支持型社区”1至2030年,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2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0%;中小学生含糖饮料经常饮用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三)全民健身行动

7.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全面推动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建设绿华镇、陈家镇两个体育特色小镇和区市民健身休闲中心等重大体育项目。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益智健身苑点、健身步道、户外多功能球场、自行车绿道等体育设施。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提高其利用率。加强“体绿结合”,在公园、绿地、林带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管理运营体育场地设施。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广泛开展“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开展健身技能和健身知识培训,推广优秀健身方法。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法,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提高运动伤病防治能力。制定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积极发展“体育+”,推动体育与健康、养老等融合,整合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资源,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合力,满足居民个性化、专业化、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至2022年和2030年,本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6平方米和6.5平方米。(牵头部门:区体育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总工会)

8.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弘扬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普及体育健身文化知识,增强个体健身意识。建立健全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办好区运动会、“烈士杯”篮球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加强全民健身与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重大节庆活动有效联接,引领全民健身新时尚。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传统体育项目和广播体操等工间操。推进全民健身进家庭。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健全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养成终生锻炼的体育习惯。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各层级健身团队技能和服务水平。至2022年和2030年,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数量超过20个和达到25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左右和46%。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7%和97.5%,均比市级标准高1%(牵头部门:区体育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区总工会)

(四)控烟行动

9.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违规发布烟草广告的企业和商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了解掌握烟草使用情况。至2022年,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或由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区交通委、区烟草专卖局、区教育局

10.控烟宣传教育。加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力度。开展无烟示范场所建设,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积极发挥控烟志愿者作用,开展控烟志愿者培训。提倡无烟文化,提高公众无烟意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至2022年和2030年,成人吸烟率分别下降到20%及以下和18%及以下,二手烟暴露率分别下降到45%以下和36%以下。至2030年,11-18岁青少年吸烟率低于4%,18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二手烟暴露率控制在10%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机管局

11.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加大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力度,聚焦餐饮、网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旅馆及向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并邀请媒体共同参与,引导居民养成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至2022年和2030年,禁烟场所内吸烟发生率分别下降到15%以下和12%以下。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各控烟监管执法部门)

12.戒烟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病人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中,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加强对戒烟服务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吸烟者了解到其在戒烟过程中能获得的帮助。将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其他社会组织、机构有机连接,共同构建全覆盖式戒烟服务网络。加强专业机构控烟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保障经费投入。至2022年,建立依托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戒烟服务体系。至2030年,在全区建立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工作场所等在内的戒烟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3.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依托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协作关系建设心理疾病康复基地。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机制,支持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设集心理应急干预的指挥、干预、协作功能为一体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社会心理监测、预警和干预,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针对失眠、抑郁和焦虑等常见心理障碍,对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普及实用有效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急救技能,促进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完善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机制,加强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开展多形式的社区康复项目。至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抑郁症治疗率分别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和3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分别达到80%和85%,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委政法委、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明办、区残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人群健康促进行动

14.妇幼健康促进。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儿科服务能力,提高社区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深化儿童保健管理,申报创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深入研究3-6岁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建立儿保医生对幼儿园定期指导、检查及巡访机制,确保幼儿园五大板块(保健管理、健康检查、消毒隔离、安全防病及营养工作等)卫生保健工作的实效性。开展关爱援助自闭症患儿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研究。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妇女病普查工作流程。至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均达到98%。(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妇联)

15.中小学健康促进。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加强生命教育。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近视综合干预,建设若干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学校,示范学校数为中小学学校数的10%-15%。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服务与管理,开展口腔健康检查、涂氟防龋、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对高一学生普及并使其掌握心肺复苏技能。制定儿童青少年营养促进健康策略,推广学校营养午餐食谱,积极推动中小学校不在校园内售卖含糖饮料。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做到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提倡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至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80%和90%。至2022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至2030年,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

16.职业健康保护。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严格源头控制,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重点,在建材、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本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到镇。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以尘肺病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依托市级信息系统,改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推进功能社区和职业人群的健康促进。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标准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有毒气体防护站,配备急救箱等装备;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普及常规体检,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女职工“两病”筛查,组建健康指导人员队伍,开展职工健康指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至2022年和2030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100%;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及以上和95%及以上。(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经委、发展改革委区总工会区科委,配合部门: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17.老年健康促进。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老年医学和护理学科,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相结合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助餐点等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老年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干预。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服务。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老年宜居环境。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对特定对象老年人的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完善因老功能衰退人群融入社会机制。至2022年和2030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及以上和80%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及以上和75%及以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分别达到100%。(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民政局,配合部门: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医保局、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区委组织部、区退役军人局、区红十字会

18.残疾人健康促进。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建设适应多元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社区康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实施精准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实用易行和受益面广的综合康复服务。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类别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治疗,同时使康复和辅助服务延伸至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和养护服务。借助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新落成和“小综合,大专科”的中西医康复特色,2020年底试点建立崇明区残疾人康养基地,使得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和明显改善。至2022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基本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至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进一步完善。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

19.建立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加强对家庭生育行为的全程服务,倡导优生优育、适龄婚育,共同促进健康家庭能力建设。积极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不断优化母婴设施的布点设计并通过加强督导考核,促进本区母婴设施的规范化建设。至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母婴设施标准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妇联交通委、委、绿化市容局、文化旅游局、总工会)

20.深化健康扶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受援地贫困县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惠民项目,通过持续的健康扶贫举措,不断促进受援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减少受援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助力受援地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不断增加“造血”功能、大力发展“互联网+健康”服务,持续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等措施,至2022年,巩固受援地脱贫奔小康成果。2030年,持续推进受援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改善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东西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差距。(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七)慢性病防治行动

2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向居民提供风险评估、健康教育、疾病及其并发症筛查,随访管理、分级诊疗、综合干预等服务;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巩固“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规范胸痛中心和脑卒中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区级救治能力建设。至2030年,高血压知晓率65%,治疗控制率45%,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60/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22.癌症防治。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落实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优化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策略,进一步扩大筛查受益面。推动胃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筛查试点和评估,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临终关怀)。至2022年,癌症登记报告制度完备,常见癌症诊断时早期比例不低于32%。至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59%,常见癌症诊断时早期比例不低于40%。(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23.糖尿病防治。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加强区域规范诊治中心建设,推进糖尿病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开展人群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患者和前期人群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规范诊治和有序转诊;加强社区糖尿病相关检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糖尿病营养和运动干预;依托“上海健康云”平台,支撑糖尿病患者自主管理。至2022年基本实现社区糖尿病相关检测标准化,巩固糖尿病预防诊治服务体系。至2030年,糖尿病知晓率75%,治疗控制率45%(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体育局)

24.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实施慢阻肺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和筛查工作。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适时执行慢阻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社区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风险评估、筛查干预、规范诊疗、随访管理等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至2022年,初步实现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规范化服务。至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稳定在6.2/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25.视觉健康服务。建立健全本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和预防干预服务管理体系,优化“眼病防治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眼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的“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建设崇明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实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视觉健康服务管理。完善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档案,开展儿童青少年视觉发育监测和近视综合防控;开展慢性病相关眼病社区分类管理;完善老年人视觉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屈光不正矫正和致盲性眼病防治。至2022年,基本实现全人群视觉健康服务与管理。至2030年,形成完善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视觉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本区居民视觉健康水平。(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配合部门:区残联

26.健康骨骼。关注影响儿童青少年骨骼发育的重点疾病筛查与干预,推动新生儿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结合健康体检规范开展中小学生脊柱弯曲异常的监测、筛查和综合干预。全面开展健康骨骼宣传教育,推广合理膳食、科学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将骨密度检测纳入适宜人群常规健康体检内容。加强基层骨科常见病防治能力建设,构建“医防融合”的骨科常见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推进老年人和更年期妇女等重点人群骨质疏松、骨关节炎等常见骨科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治疗。至2022年,基层骨科常见病防治能力明显提升,骨科常见病综合管理服务模式初步建立。至2030年,实现全人群骨骼健康服务与管理。(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教育局

27.口腔健康服务。巩固完善本区口腔病防治三级网络体系,实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口腔健康服务管理。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服务,建立育龄期女性孕前、孕期及婴幼儿社区口腔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强化儿童口腔健康管理服务,开展新华-崇明医联体口腔专科联盟微笑校园行项目。探索中青年口腔健康管理,以牙周健康为重点,加强口腔健康促进和口腔疾病早诊早治。开展老年人口腔健康管理,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的口腔健康建档及管理,推动老年人口腔疾病综合防治服务。至2022年,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和慢性病口腔健康服务管理的标准、规范和工作模式。至2030年,口腔健康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实现对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管理与服务。(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教育局

28.慢性病健康综合管理。根据市建立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点慢性病风险多因素综合评估方法,整合多来源、多平台、多类型慢性病风险数据,开展以人为单位的慢性病风险综合评估和健康管理。适时推进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标准化建设。至2022年,根据市重点慢性病风险综合评估方法建成一批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至2030年,建成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多来源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全区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区建设。(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八)传染病防控行动

29.优化传染病监测报告和预警分析。建立健全腹泻病综合监测、急性呼吸道感染综合监测综合监测网络,加强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建设应用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30.巩固完善传染病救治体系。规范和提升综合性医院对新发、输入、罕见及不明原因等传染病的发现和诊治能力。加强区传染病医院规模化、批量传染病病例的集中收治和重点传染病定点隔离治疗的能力储备。开展相关医疗机构传染病/感染科门诊和病房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医防融合”示范医院,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至2022年,基本建立衔接市级医疗机构的本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立传染病救治培训常态制度。至2030年,完善本区传染病救治体系。(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财政局

31.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覆盖全区各乡镇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掌握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建立蚊媒监测预警分级响应机制,有预警能迅速处置。坚持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专业防制相结合的方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控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至2022年和2030年,全区各乡镇鼠、蚊、蝇、蟑螂密度分别达到国家标准C级和B级控制水平以上。(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32.建设疫苗全过程管理和免疫策略评价体系。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完善互联网+预防接种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33.完善慢性传染病患者社区规范管理。落实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措施和要求。开展社区健康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推广,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新模式,提升家庭医生团队社区服务管理能力。至2022年,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本区常住人口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常住人口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的签约管理率达到80%以上;全科医师培训覆盖率达90%以上。至2030年,显著提升慢性传染病社区规范管理水平,保持国家领先水平。(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34.维持“无脊髓灰质炎”“消除疟疾”和“血吸虫病消除”状态。落实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规划策略和补充免疫措施,保持“无脊灰”状态。强化监测,严格落实“1-2-3+1”病例处置要求,防范输入性疟疾继发传播,维持消除疟疾状态。至2030年,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消除疟疾”状态;持续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业农村委)

(九)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

35.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大疾病防治的科研投入。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6.精神卫生中心能力建设。加强区精神卫生中心能力建设。推进本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开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加强治疗、管理、康复人员全覆盖培训。至2022年,启动本区精神卫生机构的改扩建项目。至2030年,区精神卫生机构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37.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应急服务能力建设,组织批量伤员院内救治、应急队伍拉动、传染病应急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等各种演练。不断提升重大会议、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综合性能力。利用多部门数据共享,完善现场快检、在线监测、实验室检测三位一体的监督保障技术手段,通过数据整合、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保障。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区)(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38.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慧监管。按照集约、高效、安全的原则,统筹饮用水卫生安全相关数据,推动建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大系统”。依托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智能化管理技术平台,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智能化管理技术建设,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与集中处置单位信息管理技术的互通建设,建成医疗废物三级预警管理技术平台。至2022年,建成饮用水卫生安全综合监管系统、覆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智能化管理模式。建成医疗废物从收集、运送、暂存、处置全流程、全环节覆盖所有类型医疗机构的智能化管理模式。至2030年,实现饮用水安全、卫生监管与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综合评估(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39.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实施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技术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至2022年,完善本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全面实现国家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目标;建设一支专业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高素质卫生监督保障队伍;建立对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安全防护等公共卫生监督保障专业领域的综合评价和风险预判机制。至2030年,建成一支与国际对标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本区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能力,建成反应迅速、指挥高效、行动规范的公共卫生监督保障体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十)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40.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管理、保障、监督等职能的外部治理机制,健全医院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等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基层党建。至2022年,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领导体制、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新机制。至2030年,不断完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41.深化新华-崇明区域医联体建设从医联体管理、健康管理、分级诊疗和医保支付模式四方面进行探索,推行全人群、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与疾病管理加强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服务以及人才建设,优化优质医疗资源使用,形成治疗与预防并重的立体医疗格局,落实“大病不出岛,小病不出镇”目标任务。至2022年,依托崇明岛5G建设,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健康版紧密型医联体。至2030年,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确保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更均衡、更可及、更优质,提升百姓健康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42.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城桥、堡镇、长兴地区分别设置区域医疗中心,区级医院是承担区域医疗中心功能的主体,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门急诊服务,强化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和孕产妇救治服务能力,能够承接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后需上转的患者,就近解决大多数居民的就医需求。至2022年,建设与发展标准统一、定位清晰的区域医疗中心,成为本区分级诊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区域医联体的核心,上连市级医院、下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就医秩序更加合理,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至2030年,形成较完备的区域医疗中心务体系模式。(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43.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服务能力强、医疗技术先进的医院为骨干单位,积极创建市级重点专科和区级重点专科,构建本区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格局。同时,根据各专科的建设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调整。至2022年,建成3-5个全市具有影响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级医学人才(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44.建立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医疗服务体系短缺资源建设,加强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分级诊疗制度网络基础。做实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路径。强化资源、机制、信息支撑,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配套保障。至2022年,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清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形成。至2030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照功能定位,建立成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为本区居民提供全程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形成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十一)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

45.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推进家庭医生首诊比例,提升家庭医生诊疗能力,强化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使社区居民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通过家庭医生直接或转介服务在社区得到有效满足。充实家庭医生团队,通过家庭医生通过多点执业方式参与各类社区健康服务,基于崇明建设5G应用人居生态岛的要求,探索“5G+医疗”的应用,延伸健康服务场所,拓展健康服务范围,建立灵活多元的服务模式。推动社会办家庭医生服务发展,满足居民个性化、延伸性的家庭医生服务需求。至2022年,初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本区所有家庭,逐步拓展家庭医生签约覆盖范围。至2030年,实现每个居民都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46.开展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与发展趋势,根据建设标准,落实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20年起,对照标准,制订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新建或改建计划,并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至2030年,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布局进一步健全,居民在“家门口”可便捷获得社区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47.开展社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以市政府实事项目为依托,充分整合各类资源,以乡镇为单位,建设智慧健康小屋,畅通居民自我健康检测与获得健康指导渠道。至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标准化智慧健康小屋,并向功能社区延伸。至2030年,全区智慧健康小屋网络基本健全,多种形态的智慧健康小屋(站)从居住社区延伸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功能社区,并通过智慧健康设备逐步延伸至居民家中。(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各乡镇

48.推进功能社区医疗健康服务。根据楼宇、企业园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功能社区人群健康需求,针对功能社区人群年龄相对较年轻、活动相对集中等特点,充分依托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功能社区内设医疗机构,通过整合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办全科诊所、社会健康服务机构等资源,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将健康服务逐步延伸至功能社区。至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功能社区内设医疗机构基本建立服务协同机制。至2030年,社区健康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基本覆盖功能社区。(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49.全面推广安宁疗护服务。全面推广机构、社区与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在各类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机构间,建立起分工明确、协作紧密、流程清晰、转介顺畅的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安宁疗护培训、质控体系,制订安宁疗护服务标准与管理规范,加强安宁疗护学术与科研水平。夯实安宁疗护支撑体系,广泛传播安宁疗护服务理念,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安宁疗护服务的氛围。至2022年,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机构与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安宁疗护培训、质控、科研体系基本建立。至2030年,安宁疗护理念深入人心,依托本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疗机构、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资源,形成覆盖本区所有社区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十二)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

50.优化中医药服务资源配置。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功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至2022年,区第三人民医院转型成中西医结合医院。至2030年,全面建成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中医药服务需求、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网络。(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

51.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强化与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合作,引进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加强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专项建设,深入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不断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水平。2030年,建成2-3个全市中医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

52.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广中医药技术方法在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防治中的应用。积极参加中医专科专病联盟等中医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诊疗能力。至2022年,中医药技术方法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得到广泛应用,实现中医药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至2030年,基层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

53.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继续总结提炼崇明籍老中医的中医学术智慧、临症经验和特色技术,选派一批优秀年轻中医,通过拜师跟班等形式,解决崇明中医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局面。至2030年,中医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智慧中医在中医医联体内广泛使用。中医治疗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互联网技术,为打造智慧中医奠定基础。(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委

(十三)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5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探索医疗联合体模式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探索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贯彻落实本市医保梯度支付方法,支持建立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至2022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至2030年,建立适应医疗联合体、家庭医生制度、临床路径管理要求的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牵头部门: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55.贯彻本市医保药品目录至2022年,根据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完善情况,落实好纳入医保药品报销范围救急救命好药的医保报销政策,更好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牵头部门: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56.加强对药品、耗材的采购和价格监管。所有药品在阳光平台采购;执行国家和本市药品带量采购;积极参与本市药品集团采购(GPO)试点;医联体内医用耗材实施集中采购。至2022年,结合本市医疗器械挂网议价规则不断优化,督促机构规范价格采集。至2030年,结合本市药品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监管机制完善情况,配合做好相关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57.推进健康城区建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国家卫生镇全覆盖,巩固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区、健康村镇建设,推进社区、单位、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通过城乡联动,营造健康环境,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培育健康人群,提高全社会健康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健康区建设广泛深入开展。至2022年,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总工会  

58.大气环境保护。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加大清洁能源发展力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主要用能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能源结构进一步低碳化和清洁化,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续上升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全覆盖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加大流动源污染治理。深化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推进秸秆禁烧与多元综合利用,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至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及以上,至2030年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区建设管理委发展改革委、交通委,配合部门:区科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

59.水环境保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和环境监管,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比例高于75%,原水供应总量的90%以上达到水质优良(Ⅲ类)水平启动以长江原水为水源的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完成建设城桥、陈家镇、堡镇和崇西四座水厂的深度处理工程,提升饮用水质量。完成长兴污水厂扩容工程,提升长兴岛的污水处理能力,降低对周边水环境的污染,保障长兴海洋装备产业的高速发展。推进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管网混接问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本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10.7平方公里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2020年,全力争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试点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至203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5%及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通过对崇明三岛西沙等9处湿地区域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建设、湿地资源巡护管理、湿地动物实地监测、湿地科普宣传教育等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崇明区湿地资源保有量不减少,湿地资源质量不断提高,湿地开发利用更加科学,湿地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务局,配合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

60.土壤环境保护。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建设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先实施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严格控制在区域周边新建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项目。健全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制度,有序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至2020,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左右。(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区科委

61.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和绿化环境建设。以建设湿垃圾处置站为基础,完善和提升农村环卫设施设备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就近就地型湿垃圾处理站和可回收物点、场、站建设,实现农村湿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坚持逐年分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在目前区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基本建成运行的基础上,计划从2020年起对相关功能进行再次提升,将全区各村和居住小区的垃圾投放点、集中暂存点、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处置站、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以及全区主次干道沿线公厕等点位全部纳入该系统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大数据综合管理系统,通过安装智能监控、智能称重系统、GPS定位系统等设备,实现对垃圾分类投、收、运、处各环节工作运行情况常态监管、数据分析和实时动态管理。同时,对各乡镇称重数据的日、周、月、季度、年汇总并对同期数据进行比对,可有效提升垃圾处置监管实效。管理系统还将逐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手段,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管、上报、传递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全区垃圾分类管理效率和应急能力。区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系统建成后将大力提升我区垃圾分类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能级,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成为崇明绿色生活的新时尚。至2020年,建成农村、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9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达标。每年新建绿地10公顷以上、绿道20公里以上,积极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每年建设5个街心公园。城市公园全部实现免费开放。至2030年,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体育局、区建设管理委

62.加强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持续开展空气污染物与健康、生活饮用水水质、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和农村环境卫生等监测。加强环境健康相关研究和技术能力储备。至2030年,建立完善的环境健康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生态环境

63.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实施全过程、全覆盖监管,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餐桌污染”、“田间”源头、“无证无照”“地沟油”等治理和闭环管理,“收、运”环节强化源头管控与违规查处。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进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落实食源性疾病法定报告任务,开展基于风险评估和信息化支撑的食源性疾病综合防控。落实建立农产品长三角联合查处的机制。2022年,确保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100%守信超市创建覆盖率达100%;学校食堂和大型职工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达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放心餐厅达标率达80%以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者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覆盖率达80%以上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认证率90%。至2030年,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98%及以上(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

64.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科学实施道路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管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完善慢行交通设施,将其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中,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和通行安全。加强道路桥梁日常安全管理。开展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慢行交通。完善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培养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正确使用安全带,根据儿童年龄、身高和体重合理使用安全座椅;倡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佩戴头盔,减少人身伤的发生。至2022年,城市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提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2.63人,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5%及以上,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95%。至2030年,城市慢行线建设覆盖面、长度和便捷性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民生活、健身等健康需求,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力争达到98%及以上,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头盔佩戴率达到98%。(牵头部门:区公安交通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体育局、残联

65.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性评价,聚焦重点消费品,建设伤害监测网络和健康风险管控平台。加强消费品绿色安全认证,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力度,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少消费品造成的伤害。针对不同人群,编制环境与健康手册,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理念、环境保护知识,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抵制环境污染行为。倡导居民购买带有绿色标志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及节能标识的家电产品。对于新装修的房间应定期通风换气,降低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根据天气变化和空气质量适时通风换气,重污染天气时应关闭门窗,减少室外空气污染物进入室内,有条件的建议开启空气净化装置或新风系统。鼓励居民根据实际需要,选购适宜排量的汽车,不进行非必要的车内装饰,注意通风并及时清洗车用空调系统。至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十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

66.推进“5+X”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在陈家镇、东平森林公园、明珠湖公园地区新建若干健康医疗服务业集聚区,促进临床前沿尖端技术服务、高端医疗服务、先进适宜技术服务等向园区集聚发展。至2022年,本区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至2030年,本区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增加,成为全区重要产业。(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产业促进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科委

67.培育社会办医品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高水平、国际化、特色化社会办医,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建立多形式的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高水平社会办医认定及纳保促进家庭医生服务市场发展。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重点,鼓励社会力量进入老年医疗、护理、康复等领域,支持薄弱专科发展,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建设,提供连续性医疗服务。至2022年,以“名医、名术”为核心,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科医疗品牌,鼓励发展各类特色专科医疗机构。至2030年,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新格局。(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68.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聚发展。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服务全过程,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护理、康复等机构合作,在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推广中医药技术方法。至2030年,基本形成与“健康崇明”要求相匹配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中医药对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凸显。(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配合部门:区科委、市场监管局、委、文化旅游局)

(十六)健康信息化行动

69.健康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实现医疗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在符合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至2020,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互认。至2030年,在实现公立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互认的基础上深化信息化应用,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信息互联互通网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70.公共卫生数据共享应用。完善本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汇集全区各类公共卫生数据并落实管理要求。加强数据的共享应用,推进公共卫生数据服务社会民生事业和城市精准治理。强化数据整合利用,支撑公共卫生精细化管理。至2022年,完善健全本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形成数据共享应用框架,汇集和管理公共卫生数据,开展公共卫生数据共享应用,起到支撑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社会民生的作用。至2030年,从基础能力、标准体系、平台支撑、业务协同、技术应用、安全管控等多方面深入开展公共卫生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支撑公共卫生精细化管理、创新发展和公众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71.完善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服务平台。以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基础,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技术为支撑,建设区云应用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业务的优化、创新和协同,促进医疗服务模式和健康管理模式的转变,强化信息惠民。至2022年,初步建立区级“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护理”等互联网健康服务体系,提供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服务,提升居民体验。至2030年,完成所有医疗节点的信息网络技术支撑,实现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信息全方位服务。(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72.落实“上海健康云”平台健康惠民服务模式。依托“上海健康云”平台,整合区云应用综合管理平台内的“健康崇明”APP数据,实现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医、防、养、康、护、药、保”一体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为民提供一站式、精准化的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共建共享新型健康服务模式。至2022年逐步建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监测和管理,重点以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防治等疾病为切入点,建立多服务领域跨界融合的服务、管理和监管机制以及相关应用服务。至2030年,以“上海健康云”科技成果转化和惠民服务应用为示范,形成对于健康人群、传染病、慢性病、危急重、罕见病、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规范、一致、连续、便捷、价格合理的卫生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73.推进健康大数据应用。加强大数据在健康服务、健康保障、临床科研、行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建立基于健康期望寿命大数据平台的管理和决策应用,形成从出生到死亡的全生命周期的动态信息链,建立疾病风险评估模型,开展人群主要疾病和因素的流行病特征和疾病负担评价。推进健康大数据分级分类分域规范化应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保护。(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74.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对实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自动生成预警指标、识别违规问题,对违法违规风险进行预测预警。至2022年,落实“智慧卫监”信息化项目,在区卫生监督执法领域全面实现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记录仪的应用,扩大实时在线监测等应用范围,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方式。至2030年,全面对接智慧城市建设,在多个卫生监督执法专业领域实现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大数据中心区科委

75.试点开展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建设。开展医学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等应用试点,探索集中式智能和分布式智能等多种技术,重点支持机器智能辅助个性化诊断、精准治疗辅助决策支持系统、辅助康复和照看等技术研究,促进智慧医疗发展。探索人机协同的手术机器人、智能诊疗助手,柔性可穿戴、生物兼容的生理监测系统和人机协同临床智能诊疗等技术。加强医疗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影像分析、手术诊疗、精准医疗等方面的应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

(十七)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

76.促进医疗服务均质发展探索实践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实现长三角地区疾病诊断标准、治疗方案、质量控制、数据归集和疗效分析“五个统一”。以常见病、多发病为切入点,推进医疗质控同质化。贯彻落实省际间血液应急联动调拨机制,推进血液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加强长三角康养资源共享和服务联动,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至2030年,实现区域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均质发展。(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77.推进公共卫生一体化。不断推进崇启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应急合作,深化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和卫生应急联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重点患者信息交换机制,完善跨省市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协作机制。加强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推进区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进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和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78.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交换机制,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落实长三角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联动建设,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互通交换,推动跨地区卫生应急准备和联防联控协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

79.建立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崇启海联合开展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情况的工作交流至2022年,在打击无证行医、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等领域先行先试,互相支持和配合调查取证、线索共享,联合查处跨省市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交流侦查经验,互通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形成定期工作交流轮值制度,建立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执法联合惩戒机制。至2030年,扩大和推广综合监督执法沟通协查机制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八)健康国际化行动

80.建设有竞争力的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发展高端医疗旅游。重点以国际医疗专科品牌为引领,鼓励知名专科进入,培育国际医疗旅游品牌。依托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产业链。打造中医药特色旅游景点,形成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品牌。发展康复疗养和休闲养生服务,推进医疗与旅游、体育的深度融合,打造世界级健康旅游产业集群,依托市卫健委支撑,把崇明岛打造为国际健康旅游集聚区和康复疗养胜地。至2030年,建设国际健康旅游基地,培育国际健康旅游项目和品牌,形成比较规范的国际健康旅游服务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有竞争力的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打造养生康体旅游产品,构建医旅融合产业链。依托崇明药用植物种植基地,对接医疗服务设施,引入中医药企业,充分挖掘作物的药用价值,形成特色种植、生物制药、养生药膳、医疗康复于一体的养生休闲度假地,构建完整的养生产业体系。关注全家庭养生体验,着力发展亲子素质教育、青少年康体养生、中老年康复疗养,以及美食养生、禅意养心等特色养生度假产品开发,实现全家庭的养生度假体验。重点打造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休闲旅游和养老休闲度假三类养生度假产品,做足养生文章。(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区中医药发展办,配合部门:区文化旅游局、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崇明行动,负责组织实施《健康崇明行动方案(2019-2030年)》,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并组织落实。开展考核评价,创新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减轻基层负担。全区相关部门要围绕健康崇明行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健康崇明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乡镇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内容。(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委组织部纪委监委

(二)动员各方参与

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崇明行动,提升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村)委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社会捐资。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的组织工作。(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三)健全支撑体系

成立健康崇明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和18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建立智库,为行动实施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对健康的影响,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崇明建设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和相关课程。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支持引导,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委组织部、财政局、税务局,配合部门:科委)

(四)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快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健康促进人才、国际化卫生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双语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康复、心理健康、医务社工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激发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健康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牵头部门: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配合部门:科委)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健康崇明行动的宣传推广、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崇明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健康文化,形成“健康崇明、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推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评选一批健康示范单位和“健康达人”,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事业、医务工作者的理解与尊重。(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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