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9-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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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328

  • 主题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19〕42号

  • 成文日期:

    2019-08-29

  • 发布日期:

    2019-09-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 菁  副区长
  副主任:姚李超  区教育局局长
      郭 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邢 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姚 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丁振新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琴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惠萍  区科委党组成员、区科协副主席
      黄建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耀范  区民政局副局长
      吴胜忠  区司法局副局长
      瞿 英  区财政局副局长
      钱爱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 新  区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张 勇  区农业农村委副调研员
      黄小春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吴健春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高捷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施建华  区体育局副局长
      蔡建新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王惠东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可杰  区总工会副主席
      顾玲玲  团区委副书记
      吴冬梅  区妇联副主席
      洪 珏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陆 平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闻陆平  区文化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陆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基教科严英同志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今后,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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