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30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19〕39号
成文日期:
2019-08-27
发布日期:
2019-08-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崇明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晓霞 副区长
副组长:施金星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海星 区社会工作党委副书记
徐 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如冰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静波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姚寅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陆锦辉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吴健春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崇明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龚如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崇明区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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