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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001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18〕35号
成文日期:
2018-09-29
发布日期:
2018-10-01
绿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绿华镇绿港村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的请示》(沪崇绿府〔2018〕9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绿华镇绿港村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调整后的绿港村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为南至堡湖路向南350米处、北至南横引河(调整新增地块331.82亩)、东至新堡路、西至大堤。四至范围调整后,应及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确保村委会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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