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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10-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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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00101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18〕35号

  • 成文日期:

    2018-09-29

  • 发布日期:

    2018-10-01

绿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绿华镇绿港村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的请示》(沪崇绿府〔2018〕9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绿华镇绿港村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调整后的绿港村村民委员会四至范围为南至堡湖路向南350米处、北至南横引河(调整新增地块331.82亩)、东至新堡路、西至大堤。四至范围调整后,应及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确保村委会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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