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本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3-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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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020190003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16号

  • 成文日期:

    2019-03-20

  • 发布日期:

    2019-03-26

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2日,崇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执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旬报告制度,每月按要求将法治工作有关情况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研究确定本区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在区政府每季度工作要点中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事项内容和需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的制度建设,2019年将提请人大审议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债券安排情况方案、堡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通过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予以备案,严格落实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开制度,加强培训和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以良法促发展。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重点执法单位三项制度,全面推进其他执法单位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区行政执法的规范、文明、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公安、环保等主要执法单位重点评查,加大通报和考核的力度,促进规范执法。
  二、强化理念提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是推动宪法宣传教育。按照《崇明区关于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强宪法宣讲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宪法活动,加强重点对象宪法学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阵地建设。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机制,加强“七五”普法考核评估工作。逐步有序推进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有关制度。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把宪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内容,把法律专题纳入新任公务员培训及中层干部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初任培训考核及在职轮训考核,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任前和公务员晋升前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并要求出庭出声出效果,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按照《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和区领导在办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牵头、真诚沟通、逐条答复、加强跟踪落实、办理结果逐步公开、强化考核等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解决率,提升办理效果。
  三、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积极落实市级文件规定,做好涉及本区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工作,结合实际落实具体配套措施和后续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精简申请材料、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做好行政权力增加、取消和调整工作,根据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分类监管规定,明确分类原则,完善配套机制。继续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充分留白,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优化政府服务。持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与“一网通办”相适应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动态管理保障机制,强化网上政务服务监督考核。继续推进列入《上海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本目录》的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一门式”服务平台,应入驻未入驻窗口,由中心统一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深化“减证便民”工作,积极探索减材料、减环节的创新举措,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降低企业办事负担,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供给效率。
  四、完善保障措施,继续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完善区公安、市场、城管、环保、人保等重点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对重大执法行为进行法制审核,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其他执法部门和乡镇法制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政府决策的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以事前审查、事中跟进为主,事后处理为辅的制度,加大其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政府法制干部与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内外结合、优势互补,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二是加快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抓紧建设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编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工作节点计划表,尽快部署落实与市级平台对接。同时确保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各乡镇、委局的互联互通、共享交换。按照市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力争实现行政执法公示与“一网通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公示等的信息共享,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三是推进生态岛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法治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和区人大的审议意见,结合崇明实际,继续按照“1+X”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框架,明确责任部门,扎实开展调研活动,及时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发挥主体责任,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加强生态岛建设法治研究,继续推进生态岛法治保障体系建设。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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