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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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900036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9〕17号

  • 成文日期:

    2019-03-27

  • 发布日期:

    2019-04-01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爱卫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区自开展创卫工作以来,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17个,上海市一级卫生镇1个,市一级卫生村基本全覆盖。先后成功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国健康促进区(县),切实提高了全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近年来,我区结合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镇创建和巩固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有效提升了崇明卫生创建成果,全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4号)精神,崇明区人民政府特向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请示。
  妥否,请示复。

附件:崇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自评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崇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自评报告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有关创建工作要求,崇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进行区级评估。
  一、基本情况
  崇明区位于长江入海口,东濒东海,西接长江,南与浦东新区、宝山区和江苏省太仓市隔江相望,北同江苏省海门、启东两市一水之隔,素有“长江门户”“东海瀛洲”之美誉。全区由崇明、长兴、横沙三岛组成,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下辖16个镇、2个乡、74个居委会、270个行政村,户籍人口67.07万人;常住人口70.16万人,外来人口15.19万人。  
  崇明区人民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区经济社会保持平稳有序发展。2018年全年实现增加值351.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8.6亿元,比上年增长5.9%;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区增加值的7%,森林覆盖率达到26%,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86.3%,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74元,比上年增长9.9%。
  建成区城桥镇是崇明区政府的所在地,是崇明区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行政区域面积为58平方公里,下辖30个居委会、14个村,户籍人口8.8万人;常住人口8.7万人,外来人口2万人。国家卫生区创建的建成区东至宝岛路、南至长江、西至三沙洪、北至南引河路,面积为17平方公里。建成区下辖4个村、28个居委会,6个集贸市场和52座公共厕所。
  二、创建国家卫生区基本条件
  崇明区以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战略目标,加强规划引领,落实管建并举,注重生态环境先行、基础设施先行,大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形成生态、生活、生产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各项指标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
  (一)有爱国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齐全。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区政府于2018年10月调整充实了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健康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区爱卫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设有公务员编制2名。爱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设有爱卫办,镇、村两级均配有专职或兼职爱卫工作人员,能满足辖区日常爱卫工作的开展。
  (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目前,我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目前,我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89%。
  (五)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目前,我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19.9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与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2016年,API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为362天;2017年,API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为361天;2018年,API指数不超过100的天数为351天。2016—2018年API指数均达标。
  (七)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根据2018年10月区疾控中心监测结果,建成区城桥镇四害密度已达到国家C级。
  (八)近3年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2016-2018年我区未发生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九)近3年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2016-2018年我区未发生过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
  (十)建成区无烟草广告。目前我区区域内无核准的户外烟草广告。
  (十一)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2018年9月,区创卫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成区及周边乡镇开展市民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为95%。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区、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纳入了崇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区、镇(乡)两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每年召开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区爱卫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居村委均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全区18个乡镇中,长兴镇正在开展2017—2019年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其余17个乡镇均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利用爱国卫生月、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全区各乡镇设有爱国卫生投诉热线电话,各级爱卫办均能认真核实相关问题,并能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依托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学校、媒体等单位的作用,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和健康教育活动。2018年成人健康素养监测完成240例,健康素养水平21.25%。组织开展第二十八届上海市健康教育周活动。组织开展“上海市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周”活动。开展第三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专项活动。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定期开设以“三减三健”、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健康大讲堂。健康大讲堂深入基层、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全区共有无烟单位112家。
  全区成功创建市级健康促进场所26家。2018年新申报了9家市级健康促进场所。每年开展区级健康社区建设,稳步提升健康促进场所内涵。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有规范活动的健康自管小组343个,其中19个为市级健康自管小组,今年新创11个市级健康自管小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6.4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42%,每千人口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基本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要街道基本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垃圾桶等配置齐全。市政道路基本都已安装路灯,各乡镇镇区主要道路大部分已由乡镇自行安装路灯,各公司(园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也基本安装路灯。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全区18个乡镇除陈家镇、绿华镇以外共设置18家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卫生管理制度,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基本执行定期休市开市制度,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和废弃物规范处理。
  全区有生活垃圾转运站7座、公共厕所224座,达到二类公厕及以上有36座,垃圾箱房1156座。生活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集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基本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已基本实现全覆盖,餐厨垃圾专项收运处置,各乡镇建立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目前正在全区范围内建设6座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各单位卫生状况良好,办公室内分类垃圾桶基本配备齐全;环卫设施完善,庭院绿化美化,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基本符合卫生要求。
  2018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0.89%。根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计划”),崇明计划完成78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和2个截污纳管工作。到2018年6月底,2个截污纳管已经全部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累计完成59公里,占计划任务的76%。
  (四)环境保护。
  1.以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一是完成了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二是实施了分散性燃煤设施整治和露天石材整治。三是开展了VOCs的治理工作。四是长兴岛第二发电厂废气治理设施完成脱硫、脱硝工程和超低排放改造,实现了主要大气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五是全面完成了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和复验工作。六是开展了汽修行业专项检查。
  2.加强噪声污染监管监测力度,努力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一是强化颗粒物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执法应用。二是加强对日常噪声的监测监管。本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设14个,区域环境噪声每季度监测1次。
  3.保障区域空气质量,全面落实秸秆禁烧。2016—2018年,三年内未发生大面积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4.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一是建设集约化供水格局,完成集约化供水系统,形成以青草沙、东风西沙水库水源地为主,城桥、堡镇、陈家镇、崇西4个保留水厂备用取水口为辅的供水格局。二是水源地一级区实现封闭管理。三是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和信息发布。四是加强宣传警示和执法检查。
  5.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到位。一是二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整治。二是开展“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治理。累计消除违法用地74.46亩,拆除违法建筑6.6万平方米,整治违法排污4处,取缔违法经营6户,消除消防安全隐患1处,完成工业用地减量40亩,整治环境“脏乱差”部位10处,整治不规范畜禽养殖9处,完成生态河道治理11.95公里,建设生态廊道1854亩。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到位。2016—2018年东风西沙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3年均全面达标。
  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制订医疗废物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均建立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由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进行集中管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除横沙乡医疗机构外)和采供血机构、疾控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与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给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集中处置,并做好交接工作;横沙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交横沙乡清管站进行统一收集填埋处置。
  (五)重点场所卫生。崇明三岛现有已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共1520户,其中美容美发场所649户、住宿场所 562户、沐浴场所48户、足浴221户,其他40户。对全部的住宿场所、400平方以上的浴室和30%的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对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专用理发工具的配备情况等,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的经营单位能做到亮证经营,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从业人员能持有效健康证明。
  对辖区内81所学校开展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同时对辖区内20所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测评分和综合评价。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新建学校和幼托机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的要求;饮用水设施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规定,卫生状况达到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要求。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全区中小学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幼儿园开展入园体检,体检数据录入市级、区级信息平台,健康体检机构对主要健康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健康指导意见。设立校卫生室,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大部分学校保健教师持有上岗证书。依据《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现有食品流通单位5800户、餐饮单位1897户、食品生产企业85户,(其中小商店3490户,小餐饮978户,小作坊4户)。一是开展蓝剑行动。区市场局制定了“崇明区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配套制定“蓝剑”整治行动,每月25日统一集中开展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执法。主要检查崇明糕小作坊、月饼糕点类制售单位、中小学校食堂、崇明酒类生产单位、糕点类现制现售经营、熟食经营户、流通超市(连锁便利店)、农家乐等高风险生产、流通、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开展餐饮单位废弃油脂收运处置专项检查。落实1136户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废弃油脂处置工作,达到申报率100%,油水分离器安装率100%,收运合同签订率100%,信息化监管率100%的四个100%要求。四是全力开展食品经营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工作。以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食品经营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工作,目前,我区18个乡镇已完成全面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治理任务。五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本区生猪全部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操作。派驻检疫人员。依法向区内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屠宰检疫人员16人,派驻驻场官方兽医2人,确保人员到位;严格检疫操作。对屠宰场的所有生猪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和严格消毒,区农委执法大队收集汇总检疫数据。对检出的不合格生猪、不合格肉品监督屠宰企业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加强检疫监管。六是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目前辖区内现有集中式供水单位8户,均持有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其中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的单位有7户,城市其他水厂有1户。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也对各单位出厂水的消毒剂余氯及浑浊度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和全分析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同时对辖区内15个管网水监测点每月进行监督采样,检验结果按时上报至上海市生活饮用水监督预警控制平台。今年管网水抽检结果合格率为100%。我区共有二次供水设施2800余只,已基本完成了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一箱一档建档工作。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本区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筹备迎接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二是本区儿童免疫规划单苗接种率均≥99%,各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三是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级医疗机构首诊测压登记214585人;新建高血压管理卡7469人,共管理高血压患者124036人,高血压健康管理率为69.12%;规范随访113047人。新建糖尿病患者卡5650人,现有管理病人41649人,糖尿病健康管理率为45.77%,规范随访39597人。完成了2份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我区作为第三批示范区,预计将在2019年接受复评审。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不断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本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99.97%。五是辖区2018年婴儿死亡率2.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3‰,孕产妇死亡率0。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面临新挑战。针对母婴安全形势,在行政层面,区卫生计生委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同时,在业务层面,组建了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参与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以高龄孕产妇为重点,区卫生计生委全面部署加强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扩充服务资源,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网络,推行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强化危重救治中心分片负责,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儿科方面,通过加强市区医院合作,以合作医院专家派驻门诊和病房、对本院医师带教以及本院医师到合作医院进修的方式,提升儿科诊疗能力;加入新华医院牵头的北区儿科医联体,以区域内有儿科诊疗能力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为平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延伸,推动区域内联合体纵向发展,将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社区,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服务同质化水平。六是本区无偿献血每年约15000—16000人份,通过加大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组织、宣传、招募力度,每年都能实现或超过预定目标,满足临床用血需要,达到区内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区卫生计生委和血站通过强化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定期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推广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输血,提升自体输血比例,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七是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我区按照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分中心17家。根据上海市政府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2004年,崇明县卫生局启动建设工作,2010年完成18家社区新(翻)建工作,总投资9738万元,其中新增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基本医疗为一体”(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一是组织开展春秋季灭鼠活动。全区各乡镇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有鼠患的场所和部位实施投药灭鼠。全区各乡镇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在辖区范围内大力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在设置捕鼠、毒鼠装置的同时,清除各类鼠害孳生地,从源头上降低我区的鼠密度,春季灭鼠活动期间全区共计出动专业人员559人次,发放粘鼠板10000余张,投放鼠药8400公斤。二是组织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蚊虫防控工作的通知》(沪爱卫会〔2018〕5号)要求,为做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工作,有效降低本区蚊虫密度,预防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暴发流行,区爱卫会于6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以“清洁家园,灭蚊防病”为主题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三是加强病媒监测工作。2018年我区在18个乡镇开展了二氧化碳成蚊监测和诱蚊诱卵器监测工作,二氧化碳成蚊监测项目城桥镇、堡镇、庙镇、新河镇为市级监测点,其余14个乡镇为区级监测点,诱蚊诱卵每个乡镇设置50个监测点。监测周期为5月至10月,本次监测周期内本区共计3个乡镇监测数据超标,相关乡镇根据《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案(2018年版)》要求,启动病媒生物防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降低蚊虫密度,降低登革热流行风险。
  四、存在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建成区鳌山路、团城公路城区段、城区背街小巷、部分城中村周边道路等城市道路还未安装路灯,城市道路装灯率还没有达到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还没达到36%,与标准相比有一定差距;城市主次干道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还未全部达到二类标准。
  (二)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基本保洁不到位,农药检测公示不规范,活禽售卖卫生管理不够。
  (三)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区域精细化管理还需加强。一些老式居民区基本设施配套不全,绿地、道路、楼道等部位存在管理不到位和保洁不到位的现象。
  五、下阶段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巩固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1.全面推进环境整治、生态建设。一是环境清洁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沿街单位的门责管理,着重清除道路沿线以及绿化带内垃圾,保持背街小巷、待拆建地区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二是加快推进新建改建公厕。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对现有公厕进行提标改造,至2020年,完成新建改建公厕100座,确保主次干道的环卫公厕硬件设施均达到二类公厕标准。三是加强城乡道路保洁管理。每年新增道路洗扫车10辆,小型道路机扫车5辆,并配备充足保洁人员和保洁机具,做到人机结合,加强巡回保洁,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我区城乡道路保洁质量水平。2.加大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力度。一是加强管理,提升公共绿地品质。提升重点区域花卉景观,以骨干道路沿线作为花卉布置的主要区域,在道路主要节点重点区域,布置主题景点、大型花坛、特色景观等,整体提升城市景观面貌。二是规划先行,建设崇明公园体系。加快公园绿地、街心花园的建设、改造,完善公园服务功能,提升公园的色彩度、开放度和共享度。三是以点带面,全域提升绿化覆盖率。大力推进大型公园绿地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花村”、“花宅”项目,形成“一镇一园”、“一村一园”的特色景观,提升崇明公园绿地生态总量、覆盖半径和服务能级。3.加快推进建成区路灯建设管理。加快照明设施提升与改造,对建成区剩余8条城市道路安装路灯,针对每条有路无灯道路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改造措施,并加强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
  (二)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积极推动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加大菜市场和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改造升级的力度,不断改善市场环境卫生,规范管理,有序经营,摊位摆放整齐,摊位内外地面整洁;落实和规范市场农药检测公示,做到一日一公示;加强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专项整治,开展菜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等现象,场外车辆停放整齐,无跨门经营,垃圾箱房及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市场周边道路的整洁有序、卫生害虫的控制等。
  (三)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治理。全面推进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等地区的环境整治,治理影响市容环境形象的“十乱”现象,落实常态化保洁和管理制度。清除楼道乱堆物、车辆乱停乱放、乱招贴等现象;清除宅边、路边、河边、田边的暴露垃圾,整理规范农户屋前宅后堆物;清扫小区道路、绿地、明沟等公用部位垃圾和淤泥;加强垃圾箱(房)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洁;落实有害生物防制措施,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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