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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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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9-0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本区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全力确保本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禁放区域设置的规定,确定632处场所为本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现将《2019年崇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名单》印发给你们,要充分发动、广泛动员,对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开展巡查管控,并向辖区群众充分宣传,全力确保春节期间本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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