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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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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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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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06-19

2018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一、围绕重大改革和重大活动强化公开

(一)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信息公开。出台并发布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推进农村产业布局、区域规划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村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围绕农民集中居住,完善镇村规划体系,编制公开村庄布点规划、居住区规划和设计方案,公开农民集中居住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围绕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农村村庄改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公开相关特色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涉农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信息。(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牵头)

(二)推进中国花卉博览会相关信息公开。做好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信息公开,通过权威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平台宣传花博会主题,发布吉祥物和会徽会歌征集信息,提高国际知名度和社会知晓度。主动公开场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信息,推动筹备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施工安排等各项筹备基础工作的提示信息,尽可能减轻活动筹备对市民群众生活影响。(区花博会筹备组办公室牵头)

(三)推进本区打响“四大品牌”相关信息公开。制定出台本区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总体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加大农业绿色制造相关的生产标准规程、投入品准入标准和目录清单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心农场、博士农场的准入门槛、扶持政策方面的宣传力度,公开建设推进情况。加强区域共同品牌建设管理,制定并发布品牌使用办法。推进早餐工程、家政服务等传统生活服务业以及网络餐饮服务、社区智慧微菜场等新兴生活服务业态的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提升市民群众身边日常服务的透明度。加大质量违法行为公布力度,及时公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急管理等信息。继续强化零售行业价格指南、进口商品价格监测、超市民生商品晒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商品质量抽查结果、消费指导信息发布。发扬生态文化、海岛文化、乡村文化特点,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创建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牵头)

二、围绕发展生态产业强化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政策公开。定期公布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同步开展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加大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关政策、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开力度,做好促进“四新”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更新本区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举措和智慧岛产业园区等产业发展新载体建设情况。(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牵头)

(二)推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发布本区地方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款,及时公开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废除情况。加大承诺式准入等管理方式改革以及告知性备案、准入信息公示等配套制度宣传解读的力度。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及应用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改办牵头)

(三)推进优化涉企服务举措公开。发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名单目录,及时展示本区简政放权改革成效。主动向社会公布区、乡镇两级当场办结、提前服务事项目录,根据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当年落地项目目录。发布本区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重新梳理审批要求,修订更新办事指南。做好各部门有关政策和服务信息归集,发布本区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不断深化涉企事项网上办理能级,分批次发布企业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其他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易读性。强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推进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对列入《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跟踪做好降本减负政策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估,结果指标和企业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区审改办、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牵头)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各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同步做好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和推进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检查结果,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区审改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城管执法局牵头)

三、围绕提升生态环境强化公开

(一)推进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加大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规划计划及本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的发布、解读力度。依法公开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发布2018年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发布2018年本区污染地块名录,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中后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透明,动态更新河长湖长名单、监督电话。重点公开确保消除劣Ⅴ类水体三年行动情况信息和“一河一策”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信息公开。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强制分类制度的解读宣传,强化市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认同、支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布局情况的公示公开,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

(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本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及本区食品安全状况。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上海市备案的企业标准信息动态更新发布机制,配套做好各类标准的宣传、指导、解答。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实施食品药品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公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牵头)

四、围绕推进生态惠民强化公开

(一)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以及中高考改革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互动机制,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改革领域,逐步推行决策预公开机制,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卫计委统一部署落实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及时公开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继续推进本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行风案件讲评制度。(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牵头)

(二)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技能提升行动、人才引进等规划计划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推送。扩大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和开放信息的传播范围,发布失智照护床位设置办法及政策扶持文件。及时公布最低生活保障、各类专项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标准调整情况,做好有关救助政策、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实行社会组织年检与年报并行制度,依法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基本信息。按照慈善法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推进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阳光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益金项目名称、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牵头)

(三)推进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可办理程度。做好社区事务网上预约功能的推介和已实现全市通办事项的公示工作,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晓“一网通办”改革进展,用足用好有关服务功能。加大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进展和成果公开和宣传的力度,及时发布具体改革方案,公开新版不动产登记事项办事指南。结合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及时公开其他领域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办事要求简化、串并联服务改革典型案例等改革信息。(区审改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规划土地局牵头)

五、围绕建设生态城镇强化公开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出台本区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重点公开范围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有关单位要严格遵照法定公开时限,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公开主体责任划分、公开内容具体标准开展信息公开与披露工作,同时督促和引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其他项目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建设管理委、区重大办、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出台本区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重点公开范围包括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碳排放权交易、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覆盖领域范围实行动态拓展。各公开主体要按照各领域具体公开内容要素,逐项细化公开标准和技术方案,确保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好各领域项目信息的报送归集和集中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各环节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推进房地产调控和管理信息公开。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公开透明,加强租赁住房代理经租行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解读以及租赁住房房源新建和转化年度计划等指标信息公开发布。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公布土地供应及交易信息,并及时做好正面解读、舆论引导和舆情跟踪工作,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统筹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可供应房源信息、准入标准和分配、供应结果及供后管理的信息公示。(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牵头)

(四)推进国资监管及国企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领导人任期经营考核结果、年度薪酬以及职务变动情况。加大国有企业主业目录、品牌建设信息公开的力度。推动与交通、供水等民生领域相关的国有企业开展服务指南编制,公开相关服务信息。参照执行市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意见,指导和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和工作方案,有序推动本企业和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区国资委牵头)

(五)推进财政资金和审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预算公开标准化、目录化管理。扩大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管理的公共服务项目覆盖范围,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增加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数量,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按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牵头)

六、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方法

(一)加大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及解读信息的公开力度。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听证、意见征询、备案各个环节,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公布清理结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布。按照《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属于解读范围内的政策性文件,要同步起草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签批、同步发布,增强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了解、理解和认同。

(二)着力提升信息发布和传播集群、矩阵效应。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打造政务综合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加强以“上海崇明”微信平台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沟通联系,采取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推介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

(三)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逐步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于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与提交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信息外,应当转为主动公开。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应在政府网站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强化集中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要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保持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扎实推进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适时组织本单位全员培训。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国家有关部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开展政务公开大调研。结合全区大调研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重点要广泛收集、汇总各条线对专项工作的公开要求以及兄弟区政务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落实公开要求、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调研工作要注重汇民智、集民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梳理总结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当前工作与民众期待存在的差距。要针对大调研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出台具体解决方案,暂不能解决的,要明确说明原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今年年底前,报送调研整体情况和工作改进方案。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制定公开计划和内容清单。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按季度对本乡镇、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自查。区政府办公室将在各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开展自查基础上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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