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陈家镇裕鸿佳苑第七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10037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5-10
(2018年5月2日)
沪崇府复〔2018〕17号
陈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成立崇明区陈家镇裕鸿佳苑第七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沪崇陈府〔2018〕4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陈家镇裕鸿佳苑第七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南至四号河、北至安瑞路、东至中滨路、西至安润路。居民委员会建立后,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程序,于两年内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居委会功能布局和为民服务工作。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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