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10042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8〕67号
成文日期:
2018-06-25
发布日期:
2018-08-06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现将《崇明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8年6月19日
崇明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有序推进本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深化落实源头防控举措、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推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将崇明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的标杆和典范,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生动案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谋划,深化提升。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坚守战略定力,各领域更加注重体系建设和系统集成。在延续深化前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既做好上海“十三五”规划和《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体现绿色发展有关任务措施的细化落实,又无缝衔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计划,努力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将崇明建设成为具有引领示范效应,具备生态环境和谐优美、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性特点的世界级生态岛。
2.坚持问题导向,生态惠民。聚焦水、气、土壤、固废等领域亟需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治理上要彻底、源头上要突破、推动上注重制度政策创新等要求,系统谋划一批针对性强、带动性强、能解决突出问题、体现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任务项目,确保每个项目植入生态元素、体现低碳理念,把项目运行维护质效作为重要考量,让生态建设和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加生态资产,减少生态负债,发展生态经济,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自然优势与生态发展优势共同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把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克服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和崛起赶超的压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绿色经济体系,实现崇明经济的绿色转型。
4.坚持改革创新,社会共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推进体制、机制、政策等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确保环境督察、环境审计、排污许可证等制度落地见效。完善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全面发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全社会环保责任,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1.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到2020年,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95%左右,实现出水断面水质不劣于进水断面。中小河道消除黑臭,地表水消除劣V类水体。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生态空间应保尽保,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环境质量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2.绿色发展有新突破。以环境保护倒逼引导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推动各领域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一定区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持续下降。
3.环境安全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污水、污泥和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到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8.2%,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5%,自然湿地保有率达到43%。环境治理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丧失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4.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加强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强化执法监管和队伍能力建设,执法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市场化治污机制不断健全。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整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基本完善,基本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框架。
二、主要内容
(一)水环境保护
进一步完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体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崇明区水环境质量。重点推进污水污泥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保持地表水水质稳定改善。
1.持续加大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力度。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禁止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018年底前完成崇明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工业企业关闭清拆。
2.推进新一轮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秉持“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的治水理念,更加注重污水治理标准和污泥处置能力的有效提升。全面推进完成崇明区通沟污泥减量化处置工程。同时深入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实现城镇化地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5%左右。
3.继续深化河道综合治理。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洁水”“畅水”“活水”为重点,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崇明中小河道整治。实施崇明宝岛河(涛声路~瀛洲路)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断头河治理,确保水系沟通,改善河网水质,实现崇明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
(二)大气环境保护
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大气污染治理,采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管理等措施强化PM2.5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改善能源环境,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实现煤炭和能源总量双控。2020年,完成全区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2.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控。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推进船舶修造、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2018年起,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船舶修造、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在汽修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的应用。2020年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3.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一是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重。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标准,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四是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内河船舶(渔船、体育用品船、军事船除外)推广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
4.规范建设行业管理。一是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二是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在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结合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技术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到2020年,实现本区道路冲洗率达到75%以上。
5.深化社会生活源整治。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研究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进一步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技术创新,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遏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2018年完成区域内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明确掌握区域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成区域内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优化整合,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2.源头控制预防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3.切实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和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198”区域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地块档案,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开展3个复垦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试点工程。
4.继续推进工业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结合城市发展布局调整和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对崇明区域内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仔细排查,并积极整治。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遵循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一步巩固无害化成果,突破减量化瓶颈,打通资源化渠道,重点建成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2020年,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8.2%。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全程分类体系”,实现干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利用,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覆盖区域,不断提高崇明生活垃圾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试点新村乡垃圾处置还田利用。到2020年,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全覆盖,完善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分类实效。
2.推动建筑垃圾科学有效处理。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推进区级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所建设,健全建筑垃圾全程管控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新建城桥镇、堡镇、庙镇、陈家镇、长兴镇、横沙乡等6座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
3.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布局。大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推进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厂中水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突出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导向,探索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机制,推进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的收运体系,推进工业园区的收集中转平台建设工作,解决园区内中小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中转难题。建设崇明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点。
(五)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加大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将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作为崇明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全力推进绿色制造和工业绿色转型发展,释放转型升级新动能。
1.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完成低端污染行业整体退出,将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并实施,三年完成20家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对全区涉重金属企业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排放铅、汞、镉、铬、砷、镍等多种重金属的落后产能调整力度。结合“198”区域减量化和“195”区域转型,到2020年,累计完成“198”建设用地减量174公顷。
2.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率先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推进建设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工厂,引导开发绿色产品。到2020年,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
3.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继续推进30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与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及监测领域,积极组织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
5.完善园区环境建设和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工业园区集中防污治污水平。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定期排损,防范风险。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现代化绿色农业大力发展为抓手,切实提高崇明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削减养殖总量,优化养殖布局。2018年底,崇明现有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34.8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并按照要求完成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退养工作。
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新技术集成推广,持续推广使用有机肥,三年推广有机肥12万吨、配方肥72万亩次,缓释肥料应用面积达到2.2万亩次。推进粮食作物绿色生产示范点建设,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40个。在蔬菜生产中大力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通过应用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等措施,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巩固2.6万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开展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三年计划改良设施菜田土壤1万亩。加大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晒垡力度,三年累计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80万亩。
3.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一是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结合蔬菜标准园建设,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2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的配套,主要包括废弃物粉碎设备、翻耕设备和小型运输设备。积极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的有效运行,到2020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实现100%。二是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各项规定,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确保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4.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分散小企业治理与监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为重点,不断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全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到全处理、全覆盖。到2018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持续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村庄改造工作,到2020年,受益农户实现至少7万户。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立足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系统推进林绿一体化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1.持续推动绿地林地建设。因地制宜拓展生态廊道和公益林建设;完成2.06公顷老滧河疏拓公共绿地建设、8.3公顷宝岛路东侧公共绿地建设和12公顷长兴横河公园建设。三年新增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林荫道3条、绿道60公里。发挥东平国家森林公园等核心景区对风貌带的带动作用,东平森林公园扩建330公顷。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进一步优化公共绿化空间布局,提升崇明生态环境品质。
2.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管理。按照生态自然优势和生态发展优势共同发展的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拓展湿地保护网络,依法保护湿地,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的建设和管理,着力控制自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到2020年,崇明自然湿地保有率达到43%。
(八)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加强科技、机制和模式创新,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逐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
2.进一步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协同发展,推进“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效衔接。做大秸秆在肥料、饲料、基料等农业领域的利用规模,拓展高附加值的秸秆离田利用新领域,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2018年完成年产10万吨生物质秸杆颗粒燃料技术改造项目。
3.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积极开展绿色餐厅、绿色学校、绿色生态城区等创建工作,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
(九)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实施“生态+”发展战略,大力进行“+生态”的建设项目,努力使崇明自然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崇明案例。
1.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一是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河长制”,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中小河道整治的常态长效机制。加快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南横引河西段河道综合整治和团旺河北段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控制标准,出水断面水质不劣于进水断面。二是全面治理畜禽面源污染。按照养殖业布局规划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完成光明集团奶牛场、生猪场归并整治,实现规模化畜禽牧场粪尿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2.进一步打造优美生态环境。优化公共绿地布局体系,全面规划建设公园、公共绿地和绿色休闲空间,推进完成港西乡村公园(郊野公园)、环岛生态景观道等建设,有序增加绿地林地总量。打造“崇明海上森林花岛”(一期工程),建设花田、花溪、生态景观廊道,塑造点线面相结合的花岛大地景观。
3.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生态建设联动保护管理体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集中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环保督查。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健全乡镇环保管理体制。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监测评估机制。
4.全面推行“环长制”建设。按照属地负责、分片施治、统筹考核、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大环保、大安全责任体系。把崇明“环长”履职任务从单一的落实辖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要求,升级转化为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质量与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促进崇明自然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协调发展。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和创新,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进一步破解发展与保护矛盾、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政策和管理保障。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的“四个从严”新常态、新格局。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优化完善区域内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内容和体系。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定期评估自然资源的实物量及其变化情况,对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领导干部实施终身追责。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按照国家、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以编制和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为抓手,对水、耕地、森林、滩涂、湿地、海域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按照既有的空间开发格局,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的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2.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落实环境监察执法垂直改革方案,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等目标,加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黑臭河道、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转运处置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通过推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三监联动”以形成合力。以现场环境执法实践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新型环境监管模式,应用网格化监管、诊断监管、分类监管、痕迹监管等创新手段,使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区级环境质量相关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环保信息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约束,使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绿色生态发展。
3.完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实施环保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集聚环保科技创新项目,推广环保先进实用技术,加强环保数字化建设,以环境信息化为牵引,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构建饮用水水源地和各考核断面的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覆盖主要用地类型和土壤环境敏感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完善污染源总氮、总磷监测体系和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加强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实现事前完善预防、事中高效处置、事后评估整改的全过程应急管理;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对能力建设,推动高风险企业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
4.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积极主动地在落实任务中锻炼队伍,在破解难题中提高能力,在重大行动中培养意志品质,打造一支环保铁军;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氛围。培养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加强协同共建,强化督察落实,为建设生态崇明、美丽崇明、幸福崇明作出更大贡献。
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水务局
副组长单位:区环保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饮用水安全保障 |
1-1* |
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企业关闭清拆 |
2018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相关乡镇 |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1-2 |
通沟污泥减量化处置工程(通沟污泥处理站一座,规模60t/d) |
2019年完成 |
区水务局 |
|
河道综合整治 |
1-3 |
崇明宝岛河(涛声路~瀛洲路)河道整治工程 |
2020年完成 |
区水务局 |
相关乡镇 |
1-4* |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每年50公里) |
2020年完成 |
区水务局 |
相关乡镇 | |
1-5* |
整治断头河 |
2020年完成 |
区水务局 |
相关乡镇 |
大气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燃煤污染控制 |
2-1* |
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 |
2020年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委 |
2-2* |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 | |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
2-3* |
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 |
2-4* |
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 | |
2-5* |
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 |
2018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 | |
2-6* |
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船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经委 | |
2-7* |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交通委 区市场监管局 | |
2-8* |
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交通委 | |
移动源 污染防治 |
2-9* |
推进新能源公交场站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交通委 |
|
2-10* |
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力度 |
2020年完成 |
区交通委 |
| |
2-11* |
加快充电桩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交通委 |
| |
移动源 污染防治 |
2-12* |
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
2020年完成 |
区交通委区环保局 |
|
2-13* |
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 |
2018年完成 |
区交通委 |
| |
2-14* |
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渔船、体育用品船、军事船除外)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 |
2019年完成 |
区交通委 |
| |
规范建设行业管理 |
2-15* |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
2-16* |
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 |
2-17* |
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环保局 | |
2-18* |
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到达98%以上; 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
| |
2-19* |
道路冲洗率达到75%以上 (市级目标:达到52%以上)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 |
2-20* |
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城管执法局 公安崇明分局 | |
社会生活源整治 |
2-21* |
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区农委、区经委、区建设管理委、区规划土地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
3-1* |
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2018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农委 区规划土地局 |
3-2*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2018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区规划土地局 区经委 | |
3-3 |
强化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相关乡镇 | |
3-4 |
建设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
3-5 |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
控制预防土壤污染 |
3-6* |
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 |
农田土壤环境保护 |
3-7* |
“198”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
2020年完成 |
区规划土地局 |
相关乡镇 |
3-8* |
开展复垦农用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3个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区规划土地局 区环保局 | |
3-9* |
落实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
2018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
3-10* |
实施受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
3-11* |
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方案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
工业土壤环境保护 |
3-12*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排查和整治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农委 区环保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副组长单位:区经委、区环保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处置 |
4-1* |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覆盖(市级目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全覆盖)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各乡镇 |
4-2 |
垃圾处置还田利用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新村乡 | |
建筑垃圾科学处置 |
4-3 |
新建城桥镇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环卫所 |
4-4 |
新建堡镇、庙镇、陈家镇、长兴镇、横沙乡5座建筑垃圾分拣中转站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环卫所 | |
危险废物和工业废物利用与处置 |
4-5 |
崇明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点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环卫所 |
4-6 |
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厂中水循环利用项目(一期)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环卫所 | |
4-7 |
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推进1个中心站,30个点) |
2018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供销社 | |
4-8* |
推进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平台工作 |
2019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相关工业园区 |
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经委
副组长单位:区规划土地局、区水务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产业准入和结构 调整 |
5-1* |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完成20家)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相关企业 |
5-2* |
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调整 (1家)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相关企业 | |
5-3* |
完成“198”建设用地减量174公顷 |
2020年完成 |
区规划土地局 |
相关乡镇 | |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
5-4* |
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园区(根据市经信委工作安排推进)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5-5* |
推进建设绿色(生态)示范工厂(根据市经信委工作安排推进)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
5-6* |
引导开发绿色(生态)产品 (推进5项)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
清洁生产和治理 改造 |
5-7* |
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完成30家)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环保 产业化 |
5-8* |
组织推进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根据市经信委工作安排推进)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体系 |
5-9* |
“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
2020年完成 |
区水务局 |
区经委 区环保局 |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农委
副组长单位:区经委、区水务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
6-1* |
规划保留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级目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以上) |
2019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6-2* |
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34.8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 |
2018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6-3* |
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市级目标: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80万亩)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6-4* |
推广有机肥12万吨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各乡镇 | |
6-5* |
推广配方肥72万亩次,缓释肥2.2万亩次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各乡镇 | |
6-6* |
改良设施菜田土壤10000亩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
6-7* |
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40个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相关乡镇 | |
6-8* |
推进绿色防控技术,巩固26000亩已建成的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各乡镇 | |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 |
6-9*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各乡镇 |
6-10* |
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市级目标:达到92%)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各乡镇 | |
6-11* |
完成2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区农技推广中心 | |
美丽乡村建设 |
6-12* |
完成7万户村庄改造任务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各乡镇 |
6-13 |
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2018年完成 |
区水务局 |
各乡镇 |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副组长单位:区农委、旅投公司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绿地林地建设 |
7-1* |
绿道建设(60公里)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相关乡镇 |
7-2* |
立体绿化建设(2万平方米)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相关乡镇 | |
7-3* |
林荫道建设(3条)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相关乡镇 | |
7-4 |
老滧河疏拓公共绿地建设 (完成2.06公顷)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生态城投公司 | |
7-5 |
宝岛路东侧公共绿地建设 (完成8.3公顷)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生态城投公司 | |
7-6 |
长兴横河公园(完成12公顷)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市长兴岛开发办 | |
7-7* |
生态廊道和公益林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各乡镇 | |
7-8* |
东平森林公园扩建(330公顷) |
2020年完成 |
旅投公司 |
| |
自然生态保护 |
7-9* |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湿地生态修复项目 |
2020年完成 |
区农委 |
旅投公司 |
循环经济和绿色生活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经委
副组长单位:区农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教育局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循环经济示范 |
8-1* |
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
废弃物资源回收网络及综合利用 |
8-2* |
再生资源回收“两网协同”服务点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经委 |
8-3* |
年产10万吨生物质秸杆颗粒燃料技术改造项目 |
2018年完成 |
区农委 |
| |
绿色生活 和绿色 消费 |
8-4* |
绿色学校创建(10个) |
2020年完成 |
区教育局 |
区环保局 |
8-5* |
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
2020年完成 |
区建设管理委 |
区环保局 | |
8-6* |
绿色餐厅创建(完成47家) |
2020年完成 |
区经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专项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区规划土地局、旅投公司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水环境 治理 |
9-1** |
南横引河西段河道综合整治项目 |
2018年完成 |
市水务局 |
区水务局 |
9-2** |
团旺河北段(上实东滩启动区以北段) |
2020年完成 |
市水务局 |
区水务局 |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
9-3** |
奶牛场、生猪场归并整治 |
2020年完成 |
市农委 市环保局 |
光明集团 |
绿地林地建设 |
9-4* |
崇明港西乡村公园(郊野公园)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规划土地局 |
港西镇 |
9-5* |
崇明海上森林花岛一期 |
2020年完成 |
旅投公司 |
| |
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
9-6* |
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完善工程 |
2019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环保体制机制创新 |
9-7 |
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推行崇明“环长制”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相关委办局 各乡镇 各园区公司 |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项目清单
组长单位:区环保局
副组长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节点要求 |
责任单位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加强体制 机制建设 |
10-1 |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
2020年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
10-2 |
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 |
2020年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 |
环境监管 能力建设 |
10-3 |
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明显提高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10-4 |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
环境监测 能力建设 |
10-5 |
完善污染源总氮、总磷监测体系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10-6* |
加强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
10-7* |
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 |
2020年完成 |
区环保局 |
|
*为市级重点推进项目
**为市级部门在崇明的推进项目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