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1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18〕4号
成文日期:
2018-01-22
发布日期:
2018-01-23
沪崇府复〔2018〕4号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
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区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崇明县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请示》(沪崇规土〔2018〕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请按照方案有序实施。
特此批复。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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