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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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020181001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18〕4号

  • 成文日期:

    2018-01-22

  • 发布日期:

    2018-01-23

沪崇府复〔2018〕4号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

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批复

区规划土地局:

你局《关于“崇明县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的请示》(沪崇规土〔2018〕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河镇CMS10-0001单元18-02号地块土地储备工程项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请按照方案有序实施。

特此批复。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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