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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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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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8-02-28

 

2017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崇明区人民政府
201822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概述

2017年,崇明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公开生态岛建设的总体规划、发展目标、重点工程、惠民政策,全方位向岛内外公众展示崇明的新形象。以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公开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公开实效显著提升。

(一)加强总体部署,协调部门推进。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特点,制定了《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在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增进公众理解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的工作任务分派到各个部门,对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以及公开载体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并公布了《崇明区人民政府公文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区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并要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执行,为全区行政机关提高公文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把握公开重点,突出区域特色。对规范性文件、公共资金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领域从公开尺度、更新频率、公开平台等方面加以规范。突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特色工作,通过《崇明2040总体规划》等一系列关于生态岛建设的规划计划、发展目标、重点工程、惠民政策的公开,以意见征集、蓝图展示、便民指引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生态岛形象,通过移动互联新媒体平台延伸公开触角,增进岛内公众的获得感和参与感。

(三)规范申请办理,提升公开服务。针对本区域公开申请数量相对较少的特点,努力办好每一个申请答复,尽可能满足公众知情权。除书面答复以外,做好和申请对象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满足申请人的诉求。加强咨询服务,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利。网上申请集中受理再分派给责任部门,加强对基层部门申请办理的指导,协调多个部门应对涉及面广的公开申请,提高答复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的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本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4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使用特定编号,和一般公文相区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内容、有效期、定期清理情况、废止情况等信息。发布了《崇明区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公开办法,由意见和提案的主办部门公开复文,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

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在去年公布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两张清单进行了更新。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区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在相关信息在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推进“双打”信息公开,协调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多个部门集中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行政处罚信息。

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部门预算细化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税收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专项联动资金公开包括项目名称、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和资金分配结果等。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全流程公开。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先后公开了年度重点审计项目、上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审计报告落实整改情况等。

公共资源分配信息公开情况。通过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保障性住房配建地块建设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址、建设面积、套数、开工时间、移交时间、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公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房源清单、租金价格等信息。通过区政府主管部门网站、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告栏、居(村)委信息公开栏做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的初审、复审结果公开。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全区各个乡镇社区敬老院、助餐点等福利机构信息。及时更新公共交通工具的线路安排和运行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推进区属中小学信息公开。公开了中小幼不同学段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划区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招生政策等进行专项解读,对招生范围、录取分数等公开时效要求较高的信息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定期发布供水水质信息,加强法定传染病防控信息的公开,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防控建议。

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公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检查情况、食品监督抽检结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药品及医疗器械许可情况、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和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等。证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及预告,每一小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以及首要污染物情况,并提供户外活动建议。每月公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包括监测情况、监测标准与方法、评价结果等。每月公布崇明区地表水质状况,包括河流名称、断面名称、水质类别等信息。每季度公布一次功能区噪声信息,包括测点位置、功能区类别、昼夜噪声指数及评价。

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经济效益等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公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清理整合情况,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业绩考核结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公布了2016年度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开人才发展、房地产等热点问题专门统计报告。针对生态岛建设重点领域,发布工业能耗统计报告。每月公开本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公布工业生产、居民消费等统计数据。对本地区重要产业和重点企业的运行数据和数据分析进行公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针对农民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以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村委的实体公开栏为重点,公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农村合作医疗投保和资金使用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农村新增非农就业情况等。区农业主管部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帮扶、村庄改造等重点项目公开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崇明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实现区政府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稿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等政府重点工作和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和解读。针对共享单车等社会热点,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发布系列报道,及时解答网友疑惑,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收集采编,并将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通报相关部门。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动公开途径主要包括政府门户网站、“上海崇明”政务微信微博、政府公报、社区和村居公开栏等。门户网站以规范性文件、本区发展规划、政府部门公文、权威数据统计等信息为公开重点。“上海崇明”微博微信主要针对热点问题和当前政府重点工作发布即时信息,着重进行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政府公报主要提供区政府主动公开公文的正式文本。社区和村居公开栏主要公开和当地居民相关的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养老助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9件,其中当面申请25件,网上申请48件,信函申请7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指向和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政府信息,数量达到38件,其中拆迁补偿相关申请19件、土地征收相关信息11件,农村宅基地相关信息申请8件。其余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城乡建设规划、财政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14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全部在《条例》和《规定》要求的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

149件申请中,答复结果为“同意公开”的93件,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征地批文等信息。其他情况56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件、 “信息不存在”25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1件。

本区依据《条例》和《规定》为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为申请人填写申请提供指导。书面答复寄出后,主动电话联系申请人对答复进行解释。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崇明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1件,没有发生被人民法院判决违法的案件。

2017年度发生针对崇明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诉讼案共4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内容不服。其中1起被人民法院纠错。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上级要求、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规范,一些基层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公开渠道单一,有些部门还没有专属的网站,也没有开通移动互联平台,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不够便利。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存在习惯性的保守倾向,没有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贯彻到底。今年我区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一)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为契机,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规范乡镇和村居政务公开,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格式、载体、时效等作出具体要求。根据公开对象关注点对公开内容加以优化,提高基层信息公开实际效果。统一规范基层部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建立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流程。

(二)以提高网络工作平台使用率为重点,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高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使用率,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全部录入平台,为政府数据深度开发和利用打好基础。增加协同办公平台信息公开模块的功能,主动公开和申请受理答复的日常工作通过同一平台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

(三)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为抓手,深化公开内容

围绕国务院和市政府办公厅确定的公开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公开内容,在公开规定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特色和部门特点,进一步挖掘公开内容。丰富社区和村居公开张贴栏的内容,方便公众就近获取信息。落实“两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区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六 附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352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12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42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5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1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112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49

     1.当面申请数

3110

25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48

     4.信函申请数

3140

76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49

     1.按时办结数

3210

149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4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8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1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2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6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6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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