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崇明县人民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镇村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决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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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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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17〕55号

  • 成文日期:

    2017-09-26

  • 发布日期:

    2017-10-10

沪崇府发〔2017〕55号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崇明县

人民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镇村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

决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16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崇明县人民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镇村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决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6月27日,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逐条梳理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河长制”为抓手,层层落实治水责任

目前,本区已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共1144名河长名单,完成了市、区、镇、村管河道公示牌竖立,公布了监督二维码、热线电话,上线运行“崇明河长APP”,建立完善了“区-乡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实现了本区“河长制”工作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各区级河长带头履行工作职责,今年3月以来已累计开展巡河、召开专题推进会近90次,研究部署区级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积极推动“河长制”工作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同步落实。区河长制办公室制订了工作考核、工作督查、信息报告、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组织开展了本区第一轮“河长制”工作情况督查,发出督查报告9份及“致乡镇总河长的一封信”,要求各乡镇细化完善中小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基层“河长”作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区纪检监察部门将“镇村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相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权力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开展重点监督,对在镇村级中小河道整治和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予以严肃问责。

二、以“保质量”为原则,切实推进项目建设

(一)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区水务部门及各乡镇进一步落实“设计方案听取乡镇意见,工可报告初稿听取乡镇意见,联合评审邀请乡镇领导参加,乡镇多途径充分听取项目所在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工作机制,督促设计单位针对河道生态生产生活功能“因地制宜、因河制宜”进行项目设计。在此基础上,区水务局对照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按照“项目生态化、生态项目化”的理念,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崇明区河道生态治理技术导则(试行)》,指导全区河道治理通过科学论证、合理设计、规范施工,提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

(二)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在中小河道整治过程中,区水务部门在进一步发挥水务质监、专业监理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吸纳所在河道各级河长意见,并依托城乡网格化管理平台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改进工作。区监察部门将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作为监察重点,多次开展实地督查,及时跟踪掌握相关项目建设情况。各乡镇注重发挥村(居)委会和群众在项目实施中的监督主体作用,落实项目实施全过程意见征询单制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话语权。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市政协专项民主监督意见、区人大专题调研意见、区政协相关社情民意以及本区民主党派专项督查调研报告相关意见,区水务局部门及时梳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督办。

(三)全面推进整治工程。中小河道轮疏方面,自2014年启动本轮疏浚工作以来,已累计完成5400余公里,今年计划实施2090公里,目前各乡镇已进入招投标或施工准备阶段,预计至2018年将累计完成7500余公里,提前两年超额完成既定任务(原计划至2020年实施6177.9公里),此外还安排了约500公里的扫尾项目,确保实现“应疏尽疏”目标;重污染河道整治方面,本区列入市级整治计划的18条段、20.02公里重污染河道整治项目已基本完成整治,下阶段,区水务部门将持续跟踪河道水质变化情况,督促各项目实施主体加快绿化种植、加大养护力度,确保水质稳定改善;断头河整治方面,本区断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已通过市级部门行业评审,计划打通全区704条段断头河,目前相关乡镇已经启动工可报告编制工作。

三、以“全覆盖”为要求,加强区域统筹治水

(一)统筹编制专项计划。按照水环境治理“三岛统筹、全域覆盖”的工作原则,区政府主动对接市水务局,跨前一步做好“提升水环境质量专项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专项行动计划明确了光明、上实、地产集团和长兴岛开发办等在崇市属单位的水环境治理任务,并在编制过程中与江苏方面对接协调了涉及启隆、海永区域的相关事宜。目前,该专项行动计划已由市水务局上报市政府,下阶段我区将进一步与市水务局做好对接,按照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并积极依托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在崇市属单位河道管理移交、重大涉水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协调涉水项目建设。依托区“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区中小河道轮疏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遵循“通、净、美”的治理原则,统筹安排全区中小河道治水项目。泯沟作为崇明水系中的“毛细血管”,在农村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泯沟的管理和治理方式也将随之改变。下一步,区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将对泯沟治理作出规划,通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等方式,调整泯沟的布局和功能,科学合理的实施治水管水工作。同时,针对以往中小河道护岸建设计划安排多头、项目设计不生态、景观效果较差等突出问题,区水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乡(镇)管、村管河道护岸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制订工作,对中小河道护岸建设项目从计划编报、项目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范,力求通过源头管控,加强相关涉水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

四、以“促生态”为根本,提升建设养护水平

(一)规范河道生态治理。为切实发挥河道生态治理在“保护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改善水生态、营造水景观”等方面的综合效益,今年以来,区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河道生态治理设计调研,联合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相关技术导则,并计划以效果图、实景图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指导基层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在此基础上,区水务部门科学选取了5条中小河道作为生态治理设计试点对象,邀请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水利设计企业“背靠背”独立提交设计方案,并组织召开了研讨会,由近90位大众评委及水务专家组共同对参评方案进行现场评选,评选出了5个优秀设计方案,确定了首批10家设计单位入选本区“河道生态治理先进理念设计单位名录库”。目前,相关设计单正抓紧对前期暂停实施的河道生态治理项目进行方案调整,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启动相关项目建设。

(二)强化河道长效管理。各乡镇对完成疏浚的河道以及生态廊道和郊野公园中的新水体,及时落实专人、机构接手管理,实现整治和管理相衔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河道养护质量,在前期市、区管河道实施市场化养护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本区积极推进镇管河道市场化养护管理,目前12个乡镇已实现镇管河道市场化养护,其余乡镇也在抓紧推进中。对实施镇管河道市场化养护的乡镇,区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开展镇级河道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将考核结果与区财政养护经费补贴挂钩,对考核合格的镇管河道以每公里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进一步加强村管河道养护管理,区有关部门和乡镇将结合村级保洁员队伍整合工作,探索建立村管河道综合养护机制,计划通过组织开展养护工作“以奖代补”试点,有效调动村级组织和基层群众参与河道养护管理的积极性。

五、以“聚合力”为重点,加大宣传执法力度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托区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对污染河道、破坏河道设施等行为开展全媒体舆情监测和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河道整治不到位、涉水“五违四必”治理不力等现象和行为进行媒体曝光,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在全区组织开展“最美河湖(段)、最美河长、最美河道保洁员、最美护河志愿服务者、最美河道监督员”评选表彰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氛围。三是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区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我的海岛,我的河”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动员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争当河道志愿者,目前全区已组织河道志愿者700余人,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级河道的志愿者组织网络。四是启动河长制“一台戏”的策划编排,筹备“河长制”宣讲团,下一步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巡演和宣讲活动。

(二)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区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了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和联合整治。今年以来,区公安部门创设了五级“河道警长”组织体系,建立完善了公安机关对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体系,加强了对涉河违法行为的信息排查、巡查管控、打击查处、联勤联动等警务机制建设;区拆违、城管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对“2+28+62+18”条河道两侧的拆违工作,其中,对2条市管河道从今年7月份至今共拆除网、攀网57处约964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98个点位约3210平方米;28条区管河道周边共拆除违法建筑105个点位约5200平方米,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完成整治任务;62条镇村管河道周边共拆除违法建筑283个点位约3.5万平方米,基本完成整治任务;18条重污染河道周边共拆除违法建筑90个点位约1.5万平方米,已完成整治任务。

六、以“世界级”为方向,不断增强治理能力

(一)加强水岸联动,开展源头治理。对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崇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养一体化”管理办法》,明确“一级A标、建养一体、一镇一标、一线监管”的“四个一”要求,全面提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到2018年底,累计实施23.2万户农户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并将学校、养老院等公益性单位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处理,实现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深入推行“减麦增绿”、绿色食品认证、“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水稻)基地”创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等工作,着力从源头上减少农作物秸秆、化肥农药对河道水质影响。持续推进农村不规范养猪场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在今年年内再整治211户不规范养猪场,基本完成禁养区内生猪退养任务。

(二)总结经验教训,做好长远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根据《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崇明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40)》《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提升水环境质量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加快编制完成水环境治理方面“1+3+4”共8项专业规划,即1个总体规划(2040年水务总体规划)、3个专项规划(三岛水利、供水、排水规划)、4个区域性专业规划(横沙岛水系规划、横沙岛污水规划、森林公园及其周边污水规划、明珠湖及周边污水规划),为全区水环境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南。

下阶段,区政府将对照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继续深入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夯实基础

特此报告。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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