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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崇明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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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公开主体:
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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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7-14
各乡、镇人民政府:
区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崇明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加强崇明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17〕7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强上海基层民政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沪民办发〔2017〕14号)以及民政部工作组来崇督查民政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崇明基层民政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崇明基层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要求,依民生之需,切民政之要,努力建设更加完善便捷的设施网络,提升更加科学公平的保障水平,形成更加高效务实的服务能力,构建更加规范、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度和满意率。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以农村社区建设为创新突破口,积极探索符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特点和规律的城乡社区治理新路。村(居)治理方面,实施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自然生态美、宜居环境美、绿色生产美、乡风文明美、生活幸福美”为目标,大力加强农村“五美社区”建设,做实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水平;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委会错时工作、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事项代理等工作制度,推广“一站式服务”、“全岗通”、“首问负责制”等做法,加强村(居)社区联席会议规范化建设,深化村(居)电子台账建设,落实村(居)委会减负增能工作。推行村(居)事务管理清单制度,推动村级组织权力规范化运行;加强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抓好组务公开,发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作用,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形成机制和村(居)委会工作评价机制,有序引导村(居)民参与自治事务,营造良好的村(居)自治氛围。基层队伍建设方面,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抓好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培训,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提升基层干部能力水平,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夯实社区基础;强化以群众工作能力优先的社区工作者招录导向,进一步完善招录、考核、培训和退出制度。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方面,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重点扶持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相关的生态环保类、公益类社会组织,与社区服务相关的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机制,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区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行政区划管理方面,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16〕102号),结合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乡镇、村(居)区划。积极推进基本管理单元建设,通过3+3资源要素的配置,实现便民服务就近提供、政府管理有效延伸覆盖。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围绕“9+1”现代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编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托底保障安全网,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精准度。社会救助工作方面,探索建立民生救助保险,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对因患大病重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实施救助;通过慈善组织对大病重病困难群体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开展慈善专项救助;动员有条件的乡镇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进一步健全“救急难”制度,建立临时救助预警发现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救助时效性,确保每一个临时救助对象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妥善保障基本生活。救灾减灾工作方面,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应急物资就近储备问题,建立动态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物资储备预警信息制度;加强社区风险评估与防范,健全区、乡镇、村(居)三级防灾减灾预警网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与演练。救助管理工作方面,深化网格化管理和“三合一”联动救助,建立救助对象动态发现机制和转接机制,加强救助对象身份信息管理,推进救助管理站规范化达标建设。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基础福利保障功能,不断提升社会福利事业水平。老龄工作方面,大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聚焦“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床位、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广农村睦邻互助点,培育发展居家养老、社区综合为老服务等专业机构;深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完善梯度化保障体系,推进“长护险”制度;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督导评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儿童福利工作方面,有效发挥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福利工作方面,继续抓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改革发展,开展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助残督导员服务,提高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建设。通过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创新,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关系,有效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双拥工作方面,利用项目化拥军方式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通过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等项目的不断优化,进一步丰富军民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优抚工作方面,深化“关爱功臣”社会化运作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参与优抚对象服务领域,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关注退伍老兵、参战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思想动态,满足优抚对象多样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置工作方面,完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与服务管理机制,探索实施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扎实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和学历教育培训,有效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军休服务水平。
(五)优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益导向,积极构建功能齐全、高效务实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方面,引导绿色生态婚姻文化,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探索婚姻家庭社会治疗,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能力;推进收养评估,开展收养家庭收养环境和能力调查。殡葬管理服务方面,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导向,加强移风易俗,加大乱埋乱葬整治力度,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和骨灰堂建设,推行树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葬式,推进殡葬服务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构建与世界级生态岛相适应的现代殡葬服务体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方面,以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在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居)探索社区事务受理延伸服务;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以提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能级为重点,建立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估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民政工作的重心进一步下沉至基层,推动国家、本市重要决策部署和民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责任制,着力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层民政工作体系。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财政保障支持,优化资源统筹配置,支持基层民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改进作风,坚持依法行政。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坚持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深入了解基层民政工作实情,积极回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按照民政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加强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三)加强创新,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贯彻民政部工作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民政工作精准度。要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协同,资源统筹,确保各项基层民政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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