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对政府三个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并交由区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归口办理原则对建议进行研究部署和分办,各职能部门针对意见建议,逐件制订解决措施和项目计划并开展了各项具体落实工作。具体办理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的报告
附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意见的报告
一、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一)加强生态理念宣传教育
关于“强化生态立岛理念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社会认同感,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热情”的建议。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生态立岛”理念,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和手段,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主题宣讲、文艺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态理念宣传力度,为生态岛建设凝聚共识和力量。下阶段,将借助区新闻传媒中心的组建,进一步整合岛内各类媒体资源,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自身优势,综合利用专题、专版、网页、公益广告、微博、微信等方式和途径,开展生态立岛理念的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生态发展道路的认同感和感受度。
关于“对生态岛建设的规划和描述要更加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的建议。作为指导崇明未来发展的蓝图和全区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规划既要体现其专业性,又要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一是针对《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形成对应的解读稿,从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和目标、崇明发展方向与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发,对生态文明、现代农业、旅游格局、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社会发展以及规划的实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制作PPT等相关宣传资料,方便社会公众对“十三五”规划的理解与认识,更好地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二是针对《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生态岛建设历程、《规划》的编制意义、领导对崇明的要求、《规划》的主要内容、当前的重点和亮点工作等方面形成对应的解读稿,用词平实直白,简洁明了,接下来将深入基层展开解读。同时,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传播,让更多百姓知晓规划。
关于“加大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培训力度”的建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今后一阶段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均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2016年,区审计局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在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了结合式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针对培训内容而言,目前尚缺乏成熟的指标体系和操作指南,待条件成熟后将加大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培训力度。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关于“要进一步加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和管理,畅通河道水系,加强污染源源头管控,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中小河道水质全面达标”的建议。区水务局历来注重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水陆统筹,推进生态治河。一是加快推进中小河道轮疏工作,解决河道淤浅问题,2018年基本完成。二是实施河道生态景观建设。打造河道生态景观廊道,形成“一河一树,一河一景”。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区农委对有条件的养猪户实施“粪尿分离,雨水污水分离,配套建设干粪收集池和尿污水收集池”的两分离两配套设施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提升的养殖户实施劝退工作,清理内外养殖环境,并鼓励拆除现有棚舍。本区4家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更新工作已于2016年启动前期工作,现已正式开工,预计至2017年年底全部完成,到时出水水质将达到一级A标准。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到2015年底本区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养护全覆盖。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本区全面推行河湖管理河长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
关于“中小河道整治时,要同步推进河道周边违法建筑拆违工作,有效改善河道面貌”的建议。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月份制定《关于开展本区中小河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其中违法建筑方面主要以整治影响航道安全、侵占防汛通道、占压原水灌渠的违法建筑为重点,旨在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今年重点有以下几项任务:一是第一季度完成市级锁定的10条,14.55公里黑臭河道沿岸6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治理任务,已全部如期完成;二是第二季度完成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市、区两级重点区块内的中小河道6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治理;三是对上述范围外的中小河道两岸6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治理;四是配合区综治办依法查处相关“三无”居家船舶停泊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违法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在中小河道整治时,同步推进河道周边违法建筑拆违工作,有效改善河道面貌。
关于“采用生态保塌方法,加大网络子整治力度,提升河道生态质量”的建议。在中小河道轮疏项目“保塌”建设过程中,区水务局会同乡镇,一方面积极探索符合崇明实际的生态护岸形式,在长兴、三星等镇试点运用固化土技术,今年在向化镇再试做2100米左右的村级河道固化土护岸,在港西、建设等镇试点运用芦苇促生、绿化混凝土植草等技术,并视试点情况做好面上推广准备;另一方面在镇村级中小河道疏浚过程中,对机口和集中居民区等区域的河段,使用小木桩、石笼和绿化混凝土等进行了适量护岸建设,截至目前共设置护岸84.86公里。
关于“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进行评估总结,加强项目运行后续监管,完善监督机制”的建议。2009年开始,市水务局就对本区已竣工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绩效评价,确保了设施建成后发挥显著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同时,区水务局在2013年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对本区当时已建成设施进行后评估;2016年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区历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站点的工艺、出水水质、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后评估;2017年区政府对本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邀请专家重新进行论证,保障了“十三五”期间崇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科学规范实施和环保效益有效发挥。此外,到2015年底本区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养护全覆盖,确保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关于“要加快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水平”的建议。城桥、堡镇、新河、陈家镇四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其中城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2.5万m3/d,堡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25万m3/d,新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0.5万m3/d,陈家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75万m3/d,确保出水均稳定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四厂提标改造于2016年初启动前期,2016底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四季度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三)加强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综合处置
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的顶层设计和源头治理,尽快完善消纳点规划,合理设置若干个大型建筑垃圾堆放点,并加快建立循环利用机制”的建议。本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区级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布局规划编制,统筹布置6个区级建筑垃圾固定卸点(城桥镇、庙镇、堡镇、陈家镇、长兴镇、横沙乡各1个),明确消纳点的空间布局、选址位置、用地规模、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等。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近期,组织开展部门意见征询、专家论证以及市绿化市容局的行业审查。然后推进规划落地及专项规划审批工作,并按规划力争于2017年底启动建设。同时,区建设管理委开展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近期试点引入专业社会资金对建筑装修垃圾、拆房垃圾进行破碎后,作为建筑辅助材料资源利用。远期借鉴学习国内外建筑垃圾处置先进技术,规划在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筹建1座年处理能力20万吨建筑垃圾及焚烧厂炉渣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理厂,并尽快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建筑垃圾运用资源化利用技术进行消纳,从而解决末端处置的问题。
关于“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力度,充分学习借鉴美国、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做法,研究出台系统性政策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和机制来解决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问题”的建议。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从2011年试点以来,共覆盖推进207个居住小区,涉及居民19万户。今年3月中旬全区各乡镇市政市容所长赴浙江金华实地学习考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先进经验。计划5月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各乡镇正按照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围绕“户分户投、村收村拣、镇运镇处”、“湿垃圾不出镇”等基本原则,制定一镇一方案。
关于“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社会化运作模式,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建议。2016年至2018年,本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补贴按照市级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执行。一是给予水稻、二麦秸秆还田的农机手50元/亩的标准奖补,二是给予本市秸秆综合利用企业300元/吨的奖补。2016年本区秸秆产生量约为22.5万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资源化利用(除还田外)的主要途径为上海千牛机械有限公司打捆裹包的有4100吨,奶牛养殖企业饲料化利用的有9130吨,上海正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制作燃料棒的有6000吨,用于制作有机肥的有550吨,用于沼气的有100吨。秸秆禁烧工作一直是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前已基本杜绝了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关于“探索将芦笋秸秆开发成有机质肥料”的建议。本区现有设施芦笋种植面积1万余亩,芦笋秸秆年产量约为5.8万吨。芦笋秸秆目前主要的处理方式是粉碎后与有机肥混合堆肥发酵为主,2016年芦笋秸秆利用量为1万吨,利用率为17%。针对资源化利用中场地指标解决难、芦笋秸秆收集成本高、高温发酵周期长及商品有机肥认定难等问题,区农委提出了建设“中心处理场+卫星处理点”的芦笋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拟在东、中部各建设一个芦笋秸秆中心处理场,在300亩以上的芦笋集中生产区建立芦笋秸秆资源化利用卫星处理点,落实经营者配合做好芦笋秸秆打捆、堆放、处置等辅助工作。
(四)推进生态廊道建设
关于“要深入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在提升林业品质、构筑林业景观方面加强统一规划和指导,使崇明各乡镇形成点上成景观、面上成特色的林业形态。要进一步发挥陈海公路、崇明生态大道等主干道两侧廊道景观效应。建设‘一镇一花道’,打造崇明特色旅游品牌”的建议。2015年本区启动18个乡镇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期间先后出台了《崇明区生态廊道建设工作指导意见》、《2016-2018年崇明区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力地指导全区廊道建设工作。历经两年多的建设,完成生态景观廊道建设约2万亩,形成了如横沙乡的樱花园、三星镇的海棠花溪、新村乡的桂花园等一批廊道景观林,为丰富崇明旅游资源,打造崇明特色旅游品牌,打下扎实的生态基底。“十三五”期间,崇明还将推进包括公益林在内的生态景观廊道建设约12万亩,并继续拓展陈海公路、崇明生态大道等主干道两侧的廊道建设,进一步提升景观效果和生态效应。
关于“要有效利用滩涂、河道和道路两侧等非耕地区域进行造林,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建议。区有关部门已编制了《2016-2020年崇明区林地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围绕创建全域5A级景区和“海上花岛”建设目标,建设区域覆盖骨干道路、骨干河道两侧,结合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最大限度地挖掘林业建设空间,构建“春花秋色”的林业生态新格局。
(五)完善生态建设机制
关于“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专项资金,对基层生态建设加大资金支持”的建议。通过积极和市财政局沟通,2017年市对本区的转移支付办法在生态补偿方面扩大了范围,今年市对本区的生态补偿金额为4.64亿元,较去年增长18.07%。2017年市对本区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3亿元。同时拓展了生态补偿资金用途,在保障生态建设和保护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生态保护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目前区财政局一是继续与市财政局沟通,争取从体制上安排崇明生态建设维护资金;二是研究制定新一轮区与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加强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乡镇生态建设的资金支持。
关于“要进一步加强政企合作,通过强化与大型企业沟通联动,共同推进生态岛建设”的建议。区政府将继续加强与在崇大企业沟通联动,强化政企合作,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发挥大型企业集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区政府计划与在崇大型企业集中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添砖加瓦。
关于“将生态建设指标的达标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建议。区政府督查室目前正在对接市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并完善崇明区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待本区目标管理系统搭建完成后,将会把生态建设指标的达标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关于“关于横沙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成立区级层面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规划研究、协调推动、跟踪对接,落实生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做好先行示范区建设宣传引导工作”的建议。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了横沙生态先行示范区规划研究,启动了横沙乡郊野单元规划(2.0版本)编制,以及绿化、水系、交通等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牵头编制《横沙岛建设生态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2016—2020)》。初步确定了四大类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培育。另外,区发展改革委已提交了成立横沙生态先行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方案,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委办局和横沙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推进横沙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明确横沙乡是推进横沙生态建设专项的责任主体,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二、经济发展方面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关于“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形成崇明有机农产品品牌效应,积极培育高端消费市场”的建议。本区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和监管工作,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有机食品认证有9家399个农产品总面积16923.78亩,绿色食品认证有88家125个农产品总面积126786.45亩。崇明金瓜、崇明沙乌头猪及崇明白山羊等6个产品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下阶段,区农委将继续鼓励、引导规模生产主体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积极推进144家经营主体的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关于“要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两麦’种植茬口换种绿肥,加大土壤、水等生态修复治理,使崇明生产的有机绿色农产品更加名副其实”的建议。区农委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品管控力度,从源头确保崇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农药休药期等规定。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测土配方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二是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每年推广防虫网、性诱剂、色诱板等技术应用。三是深入推进“减麦增绿”工作,实行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作业,全面实现绿肥取代“二麦”种植。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场、减排和沼气片处理等项目建设,集中开展中小型不规范养猪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完成724家不规范养猪场的关停退养。
关于“要建设优质大米生产示范基地,提高粮食品质和生产附加值”的建议。近年来,本区涌现了许多集优质大米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优秀生产基地,比如上海耀全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真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齐茂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锦益粮食专业合作社、上海北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并辐射带动周边粮农生产。本区将继续培育壮大一批有能力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依托家庭农场、博士农场等扶持项目,逐渐增加优质大米生产示范基地,辐射引领周边农户,不断提高本区粮食品质和生产附加值。
关于“到2020年实现绿色农产品认证率达9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政府要加强指导,推进绿色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建议。围绕本区农业主导产业和绿色发展,区农委编制了《崇明绿色(有机)农业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以粮食、蔬菜、林果为重点,分解目标任务,2017-2018年,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20万亩,绿色食品认证比例达到70%;2019-2020年,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18万亩,确保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90%。同时,制订了《崇明区绿色农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崇明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市农委三方合作签订《推进上海崇明“生态岛”绿色农业发展工作方案》。夯实区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培训了一批绿色食品内检员、检查员和监管员,乡镇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培育了一支适应绿色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
关于“要加大崇明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方式,推动农产品销售与互联网的对接和融合;引进一批农产品销售型企业与村居结对;规划建立农产品大型交易平台。提升市区门店服务质量,做好农超对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建议。2016年,区农委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十二届“喀交会”、2016上海新春大联展等展示展销活动近10次,展示了本区特色生态农产品形象,有效提升了本区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参与展会的同时,将农产品展示展销和农业旅游、节庆等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更深入地掌握消费群体的需求,帮助会员单位拓宽农产品销路。同时推进线上线下电商企业融合发展,鼓励农业生产企业借助京东、淘宝、苏宁易购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在线销售业务,有数十家单位已先后入驻各大电商平台。推广“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营销模式,扩大盒马鲜生、第一食品商店等高端农产品电子销售平台崇明农产品在线销售规模。
关于“扩大公益性经济果林种植面积,探索发展林下经济,鼓励林业和养殖业融合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林业附加值”的建议。目前本区经济果林面积达7万余亩,其经营主体主要为农户、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其营收机制遵循市场原则。市、区政府针对果品生产和销售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区农委本着积极探索、局部试点的原则,严控养殖、试点种植,推广林下食用菌项目,但规模不大。究其原因:一是本区公益林建成时间较短,目前尚处中幼林阶段,林地生态系统尚未完全形成,且林木自身仍处于环境适应阶段。二是实践结果表明,林下食用菌等项目有一定的效益,但只能在小范围内种植推广。三是插种部分果蔬作物对做好公益林养护和管理带来新的矛盾,主要对病虫害防治和栽培养护管理等措施的落实带来一定影响。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
关于“进一步完善旅游发展规划,突出地方特点,有效整合全区现有旅游资源,并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各乡镇要在区级规划的统一指导下,结合自身条件推进实施,避免碎片化、同质化”的建议。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方面。区旅游局将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发展布局,在开展全区旅游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启动《崇明三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崇明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规划》《崇明县水上旅游策划》《崇明旅游交通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面上突出“一镇一品、一村一韵”,结合各乡镇旅游资源特色,加强统筹协调,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发展格局;点上突出旅游集聚区建设,重点聚焦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品质提升、特色项目开发,培育“雅致东滩、活力东平、静谧西沙、多彩长兴、原味横沙、闲趣北湖、风情前哨”等旅游集聚区和若干特色旅游空间。旅游宣传推介方面。区旅游局将加强旅游新媒体营销,完善崇明旅游网信息咨询服务功能、产品营销及预订功能;改版升级崇明旅游官方微信,定期推介精彩推荐、崇明美食等各类旅游信息,并与专门公司合作进行电商平台宣传推广。同时,推出各类旅游节庆活动,覆盖各乡镇,贯穿各景区,力争“周周有节庆,月月有亮点”,让崇明旅游一年四季精彩不断。
关于“加快‘一环两心多组团’建设,形成环岛生态风光链”的建议。目前,区交通委正在牵头开展崇明环岛景观大道(南段)方案国际征集工作。设计范围从陈家镇东滩东旺沙港至崇明岛西北部的规划新北沿公路,全长约100公里。设计除关注旅游公路、慢行系统等交通体系外,还关注滨江公共空间系统的构建、沿线景观的保护与提升、文化题材的发掘、体育赛事的分段及策划、服务设施的设置与公共交通的支撑等,坚持高标准、高品质的生态建设,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全力将崇明岛南沿地区打造成为与国际生态岛地区相匹配的滨江生态空间。城乡体系方面,在区新一轮总体规划中,全区将构建核心镇-新市镇-集镇-村庄4级城乡架构。通过城乡体系的优化完善,调整优化明确各类城镇等级、职能、定位、规模、发展动力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分类有序推进城乡发展,提升城乡生活品质和环境。
关于“要推动体验式农业发展,促进农业观光旅游与生态农业有效融合”的建议。区农委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抓紧开展了引资引才工作,特别是开心农场两引工作有一定成效。二是狠抓体验观光农业基地建设,着重在绿色食品认证上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三是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节庆活动,分别举办了草莓节、樱花节、桃花节、三民文化节等活动。
关于“在推进‘1+3+N’旅游集散体系建设中,要研究旅游公共交通景点间串联事宜,谋划‘水陆并举’方案,加快旅游专线建设,推动各景点新能源电动车绿色出行站点全覆盖”的建议。区旅游局将旅游交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了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项目中,并计划利用5年的时间,完成旅游交通的优化,具体为:一是崇明旅游观光1路,以南门汽车站为起始站,连接崇明学宫、寿安寺及金鳌山、新城公园及崇明科技馆、紫海鹭缘、三民文化村、前卫生态村、森林公园、高家庄园等景区点;二是崇明旅游观光2路,以南门汽车站为起始点,连接西沙湿地、明珠湖、荷花博览园、牛棚港、瑞华果园等景区(点);三是东滩-陈家镇地区旅游观光环线,以陈家镇交通枢纽作为起始站,连接瀛东生态村、中华鲟保护区、东滩湿地公园及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景区(点);四是西沙明珠湖地区旅游观光环线,以西沙明珠湖旅游集散中心为起始站,连接明珠湖公园、西沙湿地、荷花博览园、崇西水闸、桃源水乡、西来农庄及区域范围内的其他旅游接待点;五是森林公园地区旅游观光环线,以森林公园旅游集散中心为起始站,连接紫海鹭缘、奶牛科普馆、前卫生态村、三民文化村、崇明人家、外婆农家乐、东平草堂、根宝足球基地、怡沁园度假村等;六是“东海瀛洲”景区观光线,以森林公园旅游集散中心为起始站,分东线和西线,东线由森林公园至中华鲟保护区、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线由森林公园至明珠湖公园、西沙国家湿地公园。目前,本区旅游交通还是空白,没有专业的旅游交通企业,在本区旅游交通企业未成立前,崇明巴士公交公司计划用公交运营方式暂代旅游交通运营模式,拟开通线路:前卫村—森林公园—明珠湖,每日双向4班次。运行三个月至六个月后进行评估,视评估情况,确定后续的运营管理措施。
关于“提升开心农场等项目建设品质”的建议。为推进本区开心农场建设,区政府组建了“崇明区推进开心农场项目协调联席会议”(区推进办)。制定了鼓励开心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准入制度和建设要求。确定了开心农场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明确了统一办证相关标准。严格审核把关,项目必须有明确建设和经营主体,有规划方案和主题特色,做到“一场一特色”,并需经区政府审核通过。同时,区推进办还加强了服务指导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开展服务指导,使项目按照规划方案有序推进。本区已有11个开心农场项目签约启动,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要求,本区将积极引进有实力、有理念的经营主体,集中打造一批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野趣浓郁的开心农场。
关于“要依托自然禀赋,按照整村推进原则,有效整合农宅、农地、农业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先行先试,着力塑造新型产业空间,探索新型农村生态旅游模式”的建议。区农委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和调整《崇明区2016-2020年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设施用地规划方案》,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以村为单位的休闲农业设施用地空间布局。二是引导和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镇区域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商平台,如向化镇、长兴镇、中兴镇等,正在研究建立行业协会,扩大营销力度,打造本镇本村品牌。三是建议各乡镇及有关旅游重点村积极开展了“镇村+互联网”的营销模式试点工作。
关于“政府相关部门适当简化农家乐、民宿的手续,特别是对场地等硬件确实难以达到标准的,相关部门要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简化一些办证条件”的建议。为更好地推动本区乡村旅游和农家乐(民宿)的发展,区旅游局专门制定实施《“崇明农家”管理办法》,通过备案的形式,明确了可以利用农民宅基地房屋来经营住宿业务,打破“消防验收难”等政策门槛,解决了农家乐、民宿、开心农场等经营住宿业务的办证通道问题,加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今年,还将出台《崇明生态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这也是上海首个民宿服务地方规范标准,引导民宿科学化与品质化经营,全面推动崇明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三)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关于“要对接‘中国制造2025’,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和讨论,提出符合崇明实际、切实可行的方案,培育崇明制造新优势”的建议。区经委委托崇明生态发展研究院,已开展了关于推动崇明生态产业优化发展的若干问题的研究,并将于6月份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研究,还将形成关于加强乡镇工业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本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建议、关于崇明区生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关于建立崇明区诚信守法企业红榜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的试行办法、崇明区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017-2019)等分课题。
关于“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实体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崇明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的建议。区经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企业申报国家、市级产业升级专项资金,引导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和研发能力,推动转型发展。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规范优化本区产业项目评审准入流程,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同步办理质量,加快产业项目落地,重点提高工业项目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水平。三是助推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筑巢引凤,进一步鼓励制造业向园区集中,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育空间。针对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制定了《崇明县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对该政策进行评估,并将根据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新形势和“十三五”规划的新要求对该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关于“发展海洋经济要与崇明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和布局同步考虑,搭建好对海洋装备企业的服务平台”的建议。本区将坚持“一根主线”即“服务央企就是服务发展”、“两个促进”即促进央企在崇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央企在崇扩大投资合作为指导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央企服务工作。一是站在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统筹谋划央企服务工作。举全区之力,努力形成崇明的服务特色和优势。围绕“一个目标”即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两个重点”即央企做优做强、崇明配套发展,着力营造合作共赢的发展环境。二是聚焦生态岛建设重点,推动央企与乡镇园区联动共赢。主动对接在崇央企“十三五”规划,扩大央企与本区在船海制造产业、配套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合作。三是丰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央企的综合能力。依托国家船舶出口基地等平台,改进和完善适合央企新需求、覆盖面广、实用性强、效率高的服务新渠道。依托政府部门,分层次加强与央企的日常沟通服务,形成各自的核心业务。依托央企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优化和提升面向央企服务的功能。
关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招商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招商人员法治意识”的建议。区经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引导乡镇、园区在岛外增设招商窗口。一季度共增设招商窗口8个,借助外力,加大引进企业力度。召开全区招商工作大会,与28个招商主体签订招商目标责任书。二是制定《关于表彰和奖励2017年度招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实施方案》,促使各招商主体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三项招商扶持政策,包括人才发展奖励、调整招商费率及扶持资金结算单位等。四是召开招商工作联席会议,讨论注册企业专项扶持资金事宜。整理注册企业发展扶持办法资料汇编,加强宣传。五是推荐工业园区等单位招商人员参加市合作交流办组织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专题研修班,不断提升招商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分片召开招商小区主任培训会,详细解读招商政策,加强业务培训。
三、城乡建设方面
(一)加强城乡规划的统筹
关于“核心镇-中心镇-一般乡镇三类镇要统筹发展,协调推进”的建议。新一轮区总体规划中构建了核心镇—新市镇—集镇—村庄4级城乡架构,形成“1929+N”城乡空间体系。“1”即一个核心镇。城桥核心镇是全区人口集聚的综合镇,产业发展升级,公共配套完善。“9”即9个新市镇。分别为东滩镇(原陈家镇)、东平镇、西沙镇(原城乡体系中的明珠湖镇)、长兴镇、向化镇、堡镇、新河镇、庙镇、新民镇。其中东滩镇、东平镇、西沙镇和长兴镇为重点新市镇,对应特色空间,强化特色功能集聚;其余5个新市镇为一般新市镇,承载本地人口集聚,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水平。“29”即29个小集镇。依托建制镇和撤并镇中的小集镇,基本形成一镇多点的空间布局,承担新市镇公共服务职能的补充(教育、医疗等),推进村民建房向城镇集中,进行宅基地归并,就地城镇化,形成以农业生产为主的集镇,提升城镇建设效益。“N”即N个保留村、保护村。开展保护村、保留村规划编制,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留住乡愁、传承文化。区规划土地局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明确各类城镇等级、职能、定位、规模、发展动力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分类有序推进镇乡发展。
关于“加快新城建设步伐,把人口尽快疏导到新城,缓解老城交通拥堵压力;同时,加快推进老城改造,着力提升城区功能品质”的建议。按照“中心开花、带动两翼”的开发战略,随着新城(中区)基础设施、功能性项目和景观项目的不断完善,商品住宅建设的持续建设,配套商品房建设的有序推进,以及以百联崇明购物广场为龙头的商办项目的抓紧建设,新城(中区)正逐步发挥吸纳集聚作用。老城(西区)交通拥堵问题形成原因不单单是人口因素,需多方共同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正通过完善交通规划、拓宽主要道路、严格交通执法等举措努力逐渐缓解。目前城桥新城已调整为核心镇,新城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划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核心镇建设。
关于“在完善城镇规划时,进一步优化学校等资源布局”的建议。公共服务设施是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划体系,本区以新一轮总规为依据,有序开展新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在规划中层层落实上位规划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规模、服务半径、空间布局等不仅满足行业最低要求,还要符合崇明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同时,在具体规划编制工作中,通过多方案比较、专家咨询、部门及公众意见征询、专家审议等环节把好规划成果质量关,将公共服务全覆盖与均等化落到实处。
关于“要依托资源优势,比如结合郊野公园等项目建设,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制度创新,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相关职能部门对特色小镇推进中碰到的用地指标等瓶颈问题,要给予更多地政策支持和引导”的建议。区规划土地局正牵头协调推进明珠湖、港西镇、陈家镇三个郊野公园建设,总面积约62.03平方公里。根据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要求,以郊野公园规划编制为平台,通过对集建区外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化可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指标以及“拆三还一”的有条件规划建设区,通过公园范围内的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可以产生建设用地指标和有条件建设区来解决特色小镇推进中碰到的用地指标问题。
关于“要完善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统筹农林水项目联动,企业的关停并转要与周边地区发展协调推进”的建议。第一方面,根据工作推进需要,区规划土地局制订了《崇明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管理试行办法》、《本县新增耕地与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崇明县集建区外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土地整治操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本区减量化工作实施操作流程,并且明确了通过集建区外现状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获得的新增耕地与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的补偿及使用标准。第二方面,本区已经制定了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农林水建设的阶段性目标、重点实施区域和分年度建设任务。下阶段,将进一步细化分年度实施计划,完善整合机制,建立整合平台,注重建管并举,积极推进各项农林水项目建设,切实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综合改善实施区域的农业、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第三方面,本区自2007年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来,截至2016年底,已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35项。本区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历来重视与企业周边地区发展协调推进,区经委将产调工作与区发展改革委节能减排、区环保局环境综合治理、区规划土地局198减量、区水务局“一河一策”河道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下一步,区经委将严格执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协调推进本区工业区的转型发展工作。
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学校等资产利用问题”的建议。因撤点学校资产性质复杂,有国有性质、集体性质、国有和集体混合性质以及不能判断性质的土地等四类,而且崇明地域分布广,拟采取属地管理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性质实行分类管理,由区教育局委托或转让给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鉴于这些资产的复杂性和运作的合规性,区财政局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讨论拟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待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关于“要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试点工作,加快制定出台区级层面的相关政策,明确保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市、区层面来牵头统筹推动,避免乡镇各自为阵影响建筑风貌”的建议。今年2月,本区已出台《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目前各乡镇正抓紧编制各自的农民集中居住实施方案和农民集中居住规划设计方案。在听取各乡镇意见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基础上,区规划土地局组织编制完成了农民住宅设计图集,控制引导形成和谐统一并具有特色的建筑风貌。同时该局还编制了《崇明区小集镇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指导各乡镇集中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其中对空间景观、绿地水系、建筑风貌等给予了要求和指导。下一步,将通过规划、建筑、景观设计三个阶段从宏观到微观进行管控,以建筑风貌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居住试点工作。
(二)加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体系
关于“要同步启动崇明生态大道西段建设,做好合作公路向南延伸至陈海公路的前期规划”的建议。对于启动崇明生态大道西段建设的建议,区交通委拟通过结合环岛景观道(南段)实施,未来将打造一条集防汛、生态、慢行交通、旅游、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具有崇明特色的生态公路、旅游通道以及景观大道,突出崇明海岛风情。目前正在开展环岛景观道(南段)国际方案征集。对于合作公路向南延伸至陈海公路的建议,区交通委认为调整规划将老合作公路延伸至陈海公路必要性不足。庙镇的出行问题拟通过以下两步解决:一是先行建设老合作公路周边农村公路,向南延伸至陈海公路。目前初步选线位于老合作公路西侧约100米,区交通委已协调乡镇,督促其尽快编制方案,启动工程;二是启动规划合作公路建设。区交通委拟在下一轮生态岛建设中,着力推动规划合作公路建设,大幅度改善庙镇出行条件。
关于“利用闲置公共空间建立停车区域,推广智能停车库,探索小区和单位停车位实施错时利用,疏导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建议。2017年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已列为市政府的实事项目,根据沪府办2017年实事项目的要求,结合崇明地区的实际情况,已形成《崇明区静态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并梳理本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实施计划表,设想挖潜利用城桥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资源,错时(夜间)为市民定点提供停车资源,形成“错时共享”的共享利用格局,有效缓解部分居民小区的夜间停车难矛盾,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关于“横沙交通不便,建议:开通绿色通道,让绿色新能源车优先上岛;增加横沙到吴淞的车班次和船班次”的建议。对于让绿色新能源车优先上岛的建议,上海客轮公司对该类车优先过江无相关政府规定可参照,故无法开通新能源车优先上岛的绿色通道。对于增加横沙到吴淞的车班次的建议,2015年已开通横沙新民镇至长兴枢纽的横长班车线,横沙市民可乘坐横长班车线或轮渡换乘长兴4路,至长兴枢纽再换乘申崇五线至宝山吴淞地区。对于增加横沙到吴淞的船班次的建议,2016年起上海客轮公司陆续新建4艘120客位高速船替换3艘旧高速船,预计将于今年5月前后全部投入运营,届时吴淞往返横沙每天的船班在现有基础上可再增加2-3个航班。
关于“要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桩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体系建设”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使用新能源车辆,在前两年南堡专线、城桥1路等公交线路投运73辆纯电动公交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更新210辆纯电动公交车,新增1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并率先实现长兴、横沙地区公交车新能源化。关于加快充电桩建设,2016年本区共完成建设公共充电桩150个,今年将继续推进100个公共充电桩的建设任务。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力度,2016年区经委制定并发布了《崇明县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上线运营网点180个,在建、待建网点57个,合计237个网点,用户发展到1万人以上,日均订单312笔。今年,将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设施,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增加分时租赁运力投放。
关于“目前城桥镇社区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没有直达公交车,城桥镇西部、东南部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出行到该地办事相当不便,建议优化公交线网”的建议。2017年3月1日,区交通委等有关单位召开了相关意见征询会,拟新辟城桥3路,线路走向拟为南门水陆换乘中心—南门路—三沙洪路—人民路—东门路—学宫路—湄洲路—大陈路—东引路—一江山路—鼓浪屿路—翠竹路—绿海路—乔松路—41号地块。一是解决交运广场、精神卫生中心等西部地区公交出行,填补公交空白;二是填补人民路、学宫路、湄洲路等公交空白;三是解决城桥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盛源幼儿园、百联商业广场、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市民出行;四是将公交延伸到动迁安置房新城41号地块。
(三)加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关于“对原农场镇地区实施天然气管网建设,规划建设横沙地区天然气管道或‘集气站’,实现天然气入户的建议。从目前情况来看,原八大农场中除了新海农场和长江农场的液化气月销售量在1000瓶左右,其他几个农场都在200-400瓶,燃气使用量极低。如果对农场地区实施天然气管网覆盖,缺乏经济性和合理性。下一步,在对崇明三岛进行整体规划时,将预留好燃气建设用地,根据以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采用天然气气化站通过管道输送的方式为当地居民提供燃气。另外,由于上海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规划均未考虑将天然气主干管网延伸至横沙岛,因此目前通过主干管网将天然气引入横沙的条件尚不具备。下一步,在对横沙岛总体规划时将预留气化站建设用地以及危险品码头等规划,待条件成熟以后,启动天然气气化站建设。
关于“陈家镇动迁安置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设计不合理,建议优化设计”的建议。陈家镇公司建设的陈家镇动迁安置房,已按相关规定设置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并通过住宅性能评定专家组认定,项目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审查要求,评定等级为2A。据了解,人大代表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每户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水箱放置在厨房里,一定程度影响了厨房的使用。这样布置是因为在原有已施工而不能修改的土建图纸上,增加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已经优化了水箱的容积和放置位置,放置在厨房实属无奈。陈家镇公司将在后续的动迁房设计时,更加周详地考虑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功能及布局,尽可能使设计更加合理。
四、民生保障方面
(一)强化就业服务与指导
关于“加大就业服务力度,搭建好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将本岛富余劳动力推介出去”的建议。长期以来,本区积极利用互联网、电视台和报纸等信息媒体,搭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平台。一是区、乡镇定期联动举办招聘会,搭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向选择平台,如每年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项招聘活动,2016年共开展了15场现场招聘会,累计参加企业582家次,提供岗位1800余个,招聘人数7500余人;二是通过建立就业服务E本通系统,加强岛内岛外岗位信息收集、梳理、发布工作,2016年共计发布招聘岗位379个,招聘891人次;三是每周通过崇明电视台、崇明报等滚动播出就业岗位信息,2016年共发布50期招聘信息,累计发布280个岗位,招聘657人次;四是通过政务微博、上海公共招聘网和21世纪人才网实时更新就业岗位信息,2016年共计发布招聘岗位1650个,招聘3201人次。
关于“进一步研究和出台促进就业政策,激发企业招工热情,为崇明老百姓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建议。从2006年以来本区先后制定了四轮就业扶持政策,2016年就业扶持资金共计发放1.23亿元,实现新增就业9472人,职业培训9100人。现行《崇明县2015-2017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为使新一轮政策更加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政策绩效评估,将在三季度末完成新一轮政策的初稿。
关于“加大农民就业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参与到‘三场一社一龙头’建设中,拓展失地农民就业渠道”的建议。近年来,本区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关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一是认真做好市农村户籍劳动力跨区就业补贴和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实现就业补贴,2016年共补贴25万余人次,补贴金额2610余万元;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双特”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到涉农单位等特定行业用人单位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2016年共补贴3991人次,补贴金额1010余万元;三是深入做好本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涉农单位录用本区户籍劳动力,除可享受面上新增就业岗位和创业岗位补贴外,还可以享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2016年共补贴400余人次,补贴金额约25万元。
关于“要提升政策扶持精准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区农委每年都会选择一批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生产能力相对较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群众认可的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龙头企业骨干、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为重点培育对象,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为宗旨,提升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开展相关扶持。截至目前,本区已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61名。下阶段,区农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培训方式、创新培育模式、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同时进一步树立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推动本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培训,鼓励本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关于“建立骨干教师柔性流动等激励机制”的建议。本区目前正在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集团化办学的特点是一校多区,在一个集团内实施教师聘任与流动是集团化管理的常规工作。各集团化办学单位根据本集团的实际情况、校区分布、学科强弱及管理需要,采取不同比例与数量的干部与教师流动形式。学区化办学的特点是一区多校,在一个区域内实施教师资源共享。区教育局从今年开始,统计并公示各校学科教师的余缺情况,做到信息公开对称,为区域内师资流动与资源共享提供了基础。区教育局将在此基础上实施紧缺学科师资共享或支教等流动方式。
关于“学区的划分应更加科学合理,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建议。学区划分是区教育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确定。每年都本着让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当年的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并公示、公开。如果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次年会作出相应调整。
关于“高度重视农村教育,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实行长期托管化管理办学;重视学生家庭教育,关爱学生群体中的特殊群体;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青年教师”的建议。第一方面,崇明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水平2014年即通过教育部督查的认定。近两年,崇明教育追求的不仅是面向未来、城乡无差别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配置,更是内涵发展上的优质均衡,形成了市级规定项目与区域特色策略协同并进,“内联外引”的均衡化举措。“十三五”期间,崇明教育将进一步深化“内联外引”系列举措,重点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启动静安黄浦新一轮合作计划,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并不断向高位优质均衡挺进。第二方面,区教育局不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全区中小幼学校共有250名左右的分管领导、德育主任、家庭教育负责人、班主任等获得了国家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全区68所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全覆盖。连续多年组织开展“百名家庭教育指导师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千名教师访万家”项目。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实践研究》市级课题研究,建设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三大支持系统。第三方面,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标准是在市级文件指导下,区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崇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实施的。在崇明地区,教育系统教师的绩效工资已高于本地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教育系统内实施绩效工资时,设立了农村边远补贴,对农村学校进行倾斜。在全市统一部署下,已对农村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行改革和倾斜。区教育局将继续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调节作用,调节城乡教师收入关系。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教育投入”的建议。目前本区虽面临着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入增幅相对有限的财政收支矛盾问题,但仍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支持公共教育。在2017年年初预算中,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7.78亿元,较2016年预算数15.63亿元增加了2.15亿元,增长13.76%;今年4月份区财政通过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教育投入增加了0.52亿元。
关于“进一步优化幼教教育资源,适时引入优质的儿童剧”的建议。第一方面,近几年区教育局在保留现有各幼儿园及其分园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幼儿园建设。在城桥镇、长兴镇、陈家镇等重点发展地区按既有规划逐步增加幼儿教育设施。建成并启用长兴丰福路幼儿园等一批幼儿园,大大缓解了这些地区幼儿入学矛盾。同时将加快一批在建和待建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力争尽早启用。第二方面,区文广影视局扎实推进文教结合工作,加强儿童剧目的引进,去年引进了木偶剧、音乐剧等儿童节目。同时,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教育功能,加强寒假、暑假期间的少儿阅读、暑期电影、数字阅读等工作,在艺术节期间加强儿童剧目的引进。
(三)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投入,积极引进人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建议。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财政差额保障,其中人员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2016年,区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收入合计82764.68万元,同比增长21.1%;财政补助收入29362.31万元,同比增长26.7%。为顺利开展各项社区卫生事业,区卫生计生委拟在2017年调整预算时,与区财政部门积极磋商,争取区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的投入力度。人才方面,区卫生计生委每年积极组织各基层单位外出招聘各类医疗卫生人才,并委托健康医学院免费定向培养全科医师和乡村医师,鼓励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全科医师和乡村医师专业。
关于“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设置,增加医疗网点,改善医疗服务条件”的建议。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市级要求,积极完善社区全科门诊的设置,加强硬件设施、设备的配置,确保一人一诊室,进一步改善病人的就诊环境。同时,完善部分乡镇医疗机构的布局,增设陈家镇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陈家镇、长兴镇、城桥镇部分村卫生室的设置。
关于“目前农村居民看病转诊手续繁琐,建议:优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就近开具转诊单制度,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农村居民到区、市级医疗机构看病需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转诊手续制度是医保政策要求。近年来,卫生计生部门在全面推进社区综合改革试点的过程中,积极建立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全面推进“1+1+1”组合签约,夯实社区首诊、有序转诊基础。签约居民可通过签约的家庭医生在社区的家庭医生工作站为居民进行二、三级医院的预约转诊,享受延伸处方等签约优惠政策。目前全区“1+1+1”组合签约服务人数10.1万人,这些签约居民可通过社区家庭医生与签约上级医院之间的转诊对接机制,为转诊患者开通绿色转诊通道。随着“1+1+1”组合签约服务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会有更多的居民享受签约家庭医生带来的就医便利,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
关于“横沙地区由于对外交通不便,特别是晚间重症病人转院难,建议:开通医疗直升机救助平台”的建议。由于直升机管理复杂,且使用费用相对高昂,所以目前尚不具备开通直升机救助平台的条件。关于横沙岛晚上轮渡停止运营期间重症病人处理的问题,根据目前的预案,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乡政府,经区政府协调后安排值班船只运送,所需费用由病人、横沙乡政府和区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
关于“要加大对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投入力度,增加来崇专家经费补贴,设立政策性亏损专项补贴”的建议。2016年,本区三家综合性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合计11962.97万元,同时按照市有关降低药品加成补贴方案,对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了补偿,预拨补助资金214万元。本区对三家综合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约占医院总收入的10.14%,与市级总体补助水平大致相当。2017年,由区财政对综合性医院部分政策性新增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实行财政差额补助。下一步,区卫生计生委将密切关注本区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继续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协调,确保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关于“通过多渠道提升群众对上海来崇专家资源的知晓度,避免专家资源的浪费”的建议。区卫生计生委及相关医院将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就医宣传,一是医院的电子屏、易拉宝;二是通过医生工作站,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三是崇明电视台发布信息等。
关于“由于受条件限制,部分高龄老人(以户口在1958年后迁入崇明的启东、海门媳妇居多),无法享受居民医保免缴费的优惠政策,建议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处理”的建议。代表提出的部分高龄老人因不符合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高龄老人的条件,暂未列入补贴范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在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调查研究和政策评估,下一步,将根据情况推进有关工作开展。
关于“增加农村群众体检项目,将60周岁以上村民体检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第一方面,2016年起区卫生计生委按照《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把老年人健康体检年龄居保和城保居民统一规定为65岁以上,项目按照文件规定,自选项目由老年人自愿选择,自选项目部分费用不由区财政保障。第二方面,根据《关于公布<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的通知》精神,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如职工体检、疾病筛查等属于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参保人进行相关检查、化验等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阶段,区有关部门将为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加强呼吁。
(四)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关于“提早规划养老产业,完善相关基础设施,预留养老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应对老龄化。制定出台养老产业相关政策,鼓励多元化投入,促进养老产业规范化发展”等建议。人口导入、环境保护、建设用地指标,是本区养老产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底线。遵循这一底线,本区养老业经过多年工作,已就整体布局形成了一个基本框架,即各乡镇抓好“保基本”养老事业,东滩陈家镇地区发展高端养老产业,中部和西部地区利用医疗资源存量发展部分中端养老产业。
关于“在城镇开发过程中要将养老设施、养老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由区民政局和规划土地局联合编制的《崇明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是全区养老设施建设的依据。规划明确了全区养老设施总量指标,包括养老机构床位数和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明确了养老设施总体空间布局结构,按照重点配置、预留配置和有限配置三类进行空间引导。随着老龄人口的快速增加,本区将进一步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步伐。
关于“要推广农村地区老年助餐点建设,加强睦邻点建设,为老人营造良好生活环境”的建议。今年年初,本区出台了《崇明县“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对“十三五”期间机构养老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新型养老服务设施等作了任务安排,其中也包括了老年助餐点和睦邻点建设。老年助餐点建设方面:2010年至今,已陆续设立了22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今年,将新增10个老年人助餐点,未来每年还将根据各乡镇、村居的实际需求进行新增。睦邻点建设方面:根据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每年将新建54个睦邻点,至2020年将培育80个示范性睦邻点。目前,全区已有200个睦邻点,创建标准也已初步形成。
关于“提高60周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标准”的建议。养老金标准由市级部门统一制定,区相关部门将积极向上反映。
关于“部分业主钻养老院政策的漏洞,拿了政府补贴但不开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区民政局对已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机构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床位补贴发放程序和条件。对已取得设立许可的机构,按照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的,收住人员达到核定床位的30%,且入住人员连续入住3个月以上的,才下拨床位补贴资金。故不存在拿了补贴不开业的情况。
五、社会治理方面
(一)加强文明城市创建
关于“要建立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用足用好村居力量,激发群众参与意识和行动自觉;在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养上要有新办法、新举措,推进实施村民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建议。今年以来,全区进一步深化社会动员,创设载体活动,不断调动和激发市民“创城”的参与意识和行动自觉。一是开展市民文明礼仪百场培训,对机关事业、窗口、职工、中小学师生、志愿者、村居群众等六类人群开展300场培训,6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广覆盖开展创城“三五”集中行动,每月5日、15日、25日以窗口、环境、秩序文明行动为主要方式,发动各级各类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学生参与便民服务、路口文明引导、环境集中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深化“美德瀛洲身边好人”常态选树活动,区、镇、村居三级每季度开展身边好人推荐评选表彰,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发现身边好人、学习好人。同时,各级各类单位结合2017-2018新一轮系列文明创建,进一步推进实施市民修身行动,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关于“要积极整合物业等相关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建议。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崇明县居住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及考核办法》,对小区内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四防”建设和落实、文体设施管理、违法搭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明晰了责任,形成条线指导、属地落实、条块互动的文明小区共建机制。为扎实推进小区综合治理暨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了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乡镇、居民区联席会议工作实效督查考核和评价机制,将考核督查结果与相关部门的奖惩绩效挂钩。
关于“农村社区普遍存在的乱停车、乱拉线现象,因与创建要求有冲突,多采取一刀切的解决办法,建议:从居民需求出发,推行更贴合农村实际的解决方案”的建议。在近两年“创城”过程中,通过划设停车线、扩建机动车停车位、车棚改造设置充电桩、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引导等举措使这些不文明现象有所好转,但因镇村财力不足等实际困难目前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下阶段将采取以下举措:一是疏堵结合,对居住小区划好停车线,对车棚、地下车库抓好清理,腾出空间让居民停车;二是教育引导,各乡镇居委会加强对居民安全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的教育;三是监督管理,房管部门和各乡镇督促小区物业认真履行保序职能,居委会将文明停车作为小区文明创建特别是五星级文明户创建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教育。同时,各乡镇要本着为民惠民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完善充电设施,逐渐杜绝乱拉线现象。
(二)夯实基层基础
关于“对新建居委会配套用房的布局和位置要提出明确要求,要能便于居委开展工作,便于老百姓活动和办事”的建议。近年来,为确保社区公建用房的有效供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严格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06版)中规定的千人指标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公建配套协议,区规划土地局严格依据协议进行审批。协议明确社区居委会等用房的建筑面积等配置要求,基本能满足所属小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的配置。同时,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中规定的无电梯设施的老年活动室需设在底层和作为服务窗口的部分物业用房需设在底层要求,优先考虑将老年活动室和物业用房服务窗口等安排在一楼,在此基础上尽量将社区居委会安排在一楼,便于老百姓活动和办事。
关于“在几个原有较为完整的偏远农场集聚区开展基本管理单元建设,更好地服务百姓生活”的建议。根据市《关于做实本市郊区基本管理单元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本市基本管理单元的设置以有大量城市人口和管理服务需求的撤制镇区、一定入住规模的大居基地、实行“镇管社区”的片区为主要表现形态。结合本区实际,并报市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城桥镇侯家镇社区等10个撤制镇区为基本管理单元建设单位,故建议中的较为完整的偏远农场集聚区暂无开展基本管理建设计划。该建议将留作下阶段相关工作的参考。
关于“重视村民小组长等村民自治力量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做强做实基层的骨干力量”的建议。今年区民政局将牵头推进村级权力规范化运行,督促各乡镇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等村民自治力量建设,全面推进组务公开。同时,区民政局、监察局、农委等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服务指导各有关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合理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对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的教育培训,做强做实基层的骨干力量。
关于“部分村干部退休时因交金年数未满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农业户口的村居干部公积金没有解决,建议研究解决”的建议。养老金、公积金相关政策由市级部门制定,区相关部门将积极向上反映。
(三)强化城乡管理
关于“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统筹协调和长效管理,避免重复施工,提升建设品质”的建议。2014年,区美村办已通过相关成员单位之间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建立了区级层面的项目整合绿色通道。对于区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凡是乡镇向各条线部门申报的项目需求,一律优先纳入区级项目库。同时,要求各乡镇清晰项目实施渠道,河道疏浚、污水处理等可纳入整合项目的工程不再纳入村庄改造项目实施范畴,杜绝了重复投资,多头施工的状况。为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资金,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本区制定了《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同时,在村庄改造项目整体工程一年质保期的基础上,对部分长效管护专业需求较高的单项项目提出了高于一般市场标准的质保维护要求。
关于“要适时放开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满足合理建设需求”的建议。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分散化的农民居住状态已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要求。本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计划为:2017年一季度区政府形成《关于促进本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指导意见》;二季度各乡镇制定完善实施方案;三、四季度各乡镇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的实施。目前,各乡镇正抓紧编制各自的农民集中居住实施方案和农民集中居住规划设计方案,待各乡镇完成上述两个方案并经区政府同意后,即可实施农民建房。
关于“在促进农村更新方面,要吸取以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等工作经验教训,建立明确的指标体系,更好地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的建议。区农委通过边调研边推进的模式建立了以《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估办法》《崇明县美丽乡村建设县级示范村创建考评验收细则》等文件为主体的顶层设计,形成了一套目标明确、流程规范、要求具体的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在美丽乡村建设申报过程中,通过设置“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将新农村建设中最为棘手的社会管理进行关口前移。在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和“两违”整治、文明创建、社会管理、村民自治等六大方面提出了20条准入标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关于“要强化主干道沿线的经营性广告管理,尽量做到规范、统一”的建议。为进一步提升本区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提升城乡形象,在深入分析本区户外广告阵地现状的基础上,区建设管理委启动了《崇明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实施方案》的修编工作,对本区内户外广告的形式、数量、设置标准和规划布局等进行了详细设计,目前正在编制过程中,计划年内完成。《规划实施方案》修编完成后,区建设管理委将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本区的户外广告设施。同时,加大对新增、在建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力度,保持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行为执法高压态势。对原有不符合《规划实施方案》的户外广告设施,将通过综合整治,逐步进行调整。
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部门应在社区、市场等重点场所联合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的建议。本区现有各类消费维权联络点483个,其中村委会268个、居委会73个、学校62个、景区6个、超市16个、市场52个、企业3个。近三年来,联络点直接处理消费投诉561件,涉及金额29万元,提供举报线索309条,现场宣传152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张贴《消费警示》近2万张。下阶段,将进一步拓展联络点覆盖面,持续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进一步拓展维权社会共治,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和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基层维权网络的“三消”联动机制建设。
(四)保障城乡运行安全
关于“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减少入室盗窃等案件的发生率”的建议。公安崇明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防”。一是加强宣传发动,提高辖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组织社区民警定期深入居民社区,召开警情通报会、在警务公开栏定期发布警方提示,分析发案特点,提出防范措施。二是在有条件的小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安装CK报警装置、防爬刺等防范装置,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不给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可乘之机。同时,通过公安与地方结合,加强图像监控全覆盖建设,严密崇明地区防范“天网”。“巡”。一是组织派出所民警巡逻、特警巡逻、特种机动队巡逻、武警民警联合巡逻等各支巡逻队伍,加大街面巡逻力度,震慑犯罪嫌疑人。二是发动组织社保队员、村级联防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在夜间加强社区及街面巡逻,邻里守望,自我防范。三是向科技要警力制定视频巡逻制度,要求视频监控人员每天对各个探头进行常规性巡视,实时发现可疑人员。“管”。一是组织社区民警对有盗抢犯罪前科的人员加大管控力度,掌握其活动情况。二是组织治安民警加强对辖区内废旧回收点行业的管理,加强对废旧回收点治安检查,堵塞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的销赃渠道。“查”。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重点关注来自流窜犯罪高危地区人员在本地的活动情况,从中发现昼伏夜出、收入和支出明显不符的可疑人员。对旅店业管理常抓不懈,对入住的人逐人登记、及时上传,不给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以藏身之地。当突然连续发生多起同一手段入室盗窃案件时,组织警力立即对辖区和周边乡镇的可疑人员开展清查,力争从中发现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
关于“要做好停电区域的提前告知工作,指导用户做好停电应对工作;要在农村地区配备分片负责的有证电工,确保用电安全”的建议。根据《上海市供用电条例》相关要求,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方式提前七天公告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和停电区域等信息:一是崇明电视台媒体滚动播放;二是开通停电信息查询网站;三是电话告知;四是投递挂号信;五是传真方式。根据要求,停电通知范围包括100千瓦及以上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居委、物业、村委和14家重要客户等。为进一步提升供电企业的服务意识,目前该公司在部分村委门口张贴停电通知信息作为试点,提高农村地区分散客户的知晓率。关于农村电工的配备和管理一般由各级村委各自负责配备和管理。
关于“要整改解决城区主干道路口探头灯刺眼、树木遮蔽光源等问题,保障群众交通安全”的建议。区交通委下属公路管理所作为公路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公路行道树的管养工作,每年冬季均定期安排养护公司进行修剪,每年春季进行重点巡查可能影响指示牌和信号灯的区域。目前区交通委已督促区公路所增加巡查频率,如有遮挡即进行修剪。同时,区公安交警部门将针对治安探头刺眼问题组织开展排摸,适时调整改善灯光刺眼问题,减少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关于“要加强农村家庭办酒管理,对办酒规模、周边环境、安全意识、人员构成等加大监管力度,并探索建立相应规章制度”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发挥“二级政府、三级管理”作用,将农村家庭办酒管理纳入乡镇、村居食品安全目标任务书,分头抓好质量抽查和具体管理,并纳入大联动网络,形成主动发现机制。实施以乡镇为单位的办酒责任保险制度,依托保险规定进一步强化办酒程序。重申和强化《崇明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确保监管有据可循、有章可依。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多方共治。加强群众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提高防范意识,形成生态、绿色、简约、安全的办酒理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规范化操作水平;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形成监管人员、村居“一站三员”、乡村医生、网格化监管队伍的工作合力,确保申报、排摸、指导各环节有效到位。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组织化管理程度。因地制宜制定《关于崇明推行农村家庭办酒服务公司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明确建设标准,以三星镇为样板探索试点后逐步推广,力争到今年年底各乡镇建立1家农村家庭办酒服务公司,加强其从业人员组织化管理,逐步满足农村家庭办酒需求,有效降低农村办酒风险。
六、依法行政方面
关于“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的建议。区政府已将生态环境治理、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将相关行政领域作为执法人员抽查、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的重点单位,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形成倒逼机制,促使相关单位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意识。
关于“加大打击肆意捕捉青蛙、鱼类、鸟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的建议。区农委每年春秋二季开展“季风行动”、“百日护鸟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夏季开展“烈焰行动”,着重打击非法猎捕蛇、蛙等两栖类的违法行为。全年针对内陆水域电捕鱼和使用禁用渔具的现象,集中执法装备力量,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下阶段,区农委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把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以及鱼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有机结合,三是提高社会参与度,设立有奖举报。
关于“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不规范养殖的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推进不规范养殖退养工作”的建议。截至2016年12月,全区共退养705户农村养猪场,占总减量退养任务的106%,拆除养殖棚舍8.4万多平方米,生猪减量6.2万头。下阶段,区农委将继续依法整治农村不规范养猪场,建立以乡镇为责任主体、部门协同配合的依法整治机制,提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分区依法整治目标。禁止养殖区(城镇集建区、生态敏感区和陈海公路以南区域)的不规范养猪场在2018年12月底之前关闭,控制养殖区(北沿公路以南区域)的不规范养猪场在2020年12月底之前关闭。适度养殖区(北沿公路以北区域)的不规范养猪场引导和鼓励关闭,对保留的养猪场应明确治理责任,在2020年12月底前验收合格后养殖。
关于“加大对搅拌车、土方车等大型车辆,以及超载车辆压毁路面、噪音污染等问题的监管执法力度”的建议。公安崇明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车辆单位源头管理。将以“五进”宣传工作为抓手,组织民警深入全区所有混凝土运输单位、渣土运输单位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并对使用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对屡次因超载超限等违法被处罚的,将商请相关部门对其实施停运处罚。同时,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加强单位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对被开具交通罚单的驾驶员进行内部处罚。二是落实监控巡查。落实专职民警全天候对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进行视频巡查,一旦发生违法行为,立即调动指挥周边民警前往处置,对于超载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三个一律”措施,即发现货运车辆超载或者有超载违法未处理的一律暂扣。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抽检。在前阶段大型货运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超载车辆出行规律和重点时段、路段,组织警力以高频率进行强化攻坚执法,特别是以“固定岗+流动岗”的形式加强对货车车辆开展夜间、凌晨时段的抽检力度,压缩超载的活动空间,切实加大违法车辆整治力度。
关于“对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店铺,加强规范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深入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实情。与各宾馆、社区活动中心等会务场所建立联动机制,要求各会务场所及时将租赁场地用于办理讲座、产品促销会等情况主动上报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登记工作并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依法处理。二是积极采取措施,开展错时执法、定期排查和联合督查。主动联系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有欺诈性质的健康讲座,一经发现就及时查处。加大对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行为。三是主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对一些查实的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定期通过联络点网络平台和社区电子宣传屏等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切实保护好其合法权益。
关于“政府工作人员要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建议。区司法局将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重点对象学法。充分履行区法宣办职能,联合区委宣传部制定出台“七五”普法规划,明确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并量化指标,列入对区级机关和乡镇党政班子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积极参与区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申报,学法专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被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托“法治崇明”建设项目化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推动行政执法单位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工作项目,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关于“相关部门要加大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完善督办机制,切实提高代表意见办结率”的建议。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崇明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法》,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和督办,采取书面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的进展情况,并针对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对需要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由区政府领导亲自协调办理。同时,对代表建议的解决落实情况也将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高解决率。
关于“要积极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建议。区政府法制办将继续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研究建立通报制度,定期将各单位的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开展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活动。完善与区法院沟通联系、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各单位出庭应诉的情况。